本篇內容為虛構故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1
林嵐二十八歲那年,終於結束了和男友七年的戀愛長跑,然而終點不是結婚典禮,而是分道揚鑣。
分手的原因很簡單,對方父母不同意兒子和她在一起,他們瞧不起林嵐。
之所以被對方瞧不起,不是因為她林嵐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只是因為她和前男友周惟的認識方式有些特別。
林嵐的媽媽是周惟家的保姆。
周惟比林嵐大五歲,除了家境尚可,並沒有什麼過人之處,林嵐起初並不喜歡他。
可女孩總是容易被感動的,被周惟噓寒問暖地追求了一段時間之後,林嵐把自己的初戀奉獻給了周惟,然後是從21歲到28歲,整整七年,一個女人短暫的青春裡最美好的七年。
可她得到了什麼呢?
門第的差距讓周惟的父母無論如何也不願接納她,哪怕她已經在這個城市裡找到了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
就因為她媽曾在他家當保姆,於是在對方父母眼裡,她始終是一個下人,而他們是不允許兒子娶一個下人的。
和周惟在一起的那七年,她從來沒得到過真正的尊重。
周惟很軟弱,也並沒有什麼主見。礙於父母的阻撓,他不願和她分手,卻又無法結婚,只能一直拖著,這一拖,就是整整七年。
他甚至聽話地去參加父母安排的相親,從最初的偷偷摸摸到後來的明目張胆。
遇到合適的,他就冷淡林嵐一段時間,和對方分手了,他就再把林嵐追回來,好像林嵐是空心的萬年備胎。
可是林嵐不是空心的。
她的心都被傷透了,她之所以一次次容忍周惟,不是對方的家境多麼有吸引力,而是因為他是她的初戀,她多麼希望可以從一而終,像歌詞裡說的「一生只愛一個人」。
林嵐痴痴地等待著他回心轉意的那天。
可那一天,最終也沒有到來。
林嵐媽很不容易,她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守了寡。為了唯一的女兒不被別人嫌棄,她沒有再婚,一個人辛辛苦苦把她拉扯成人。如今又從村子裡出來,追隨女兒來到她大學所在的城市。
這日子雖然清苦,可是一路靠自己,腰累彎了,脊梁卻挺得筆直。
她本來不同意林嵐和周惟的戀情,覺得門不當戶不對,不會幸福。可無奈女兒怎就這般痴情,一次次容忍男友,不知道的,還以為她貪圖周惟的好家境,想著攀高枝,只有她明白林嵐的一顆真心。
由於多年操勞,母親終於在林嵐28歲的那年倒下了,胃癌晚期,從查出來到離開人世,只不過短短數月。
母親是林嵐唯一的親人。可是她的葬禮,周惟沒有出席。
這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林嵐永遠不會原諒他。
和周惟分手之後,林嵐並沒有急著找男友,這七年的感情只教會她一件事,那就是,不管相愛多麼風花雪月,而婚姻終究是一件勢利的事。
婚姻不是公益行為,對絕大多數人而言,它其實是一種經濟行為,是彼此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資。所以婚姻的實質不是奉獻,而是交換。人們所謂的「門當戶對」,其本質是「等價交換」。
搞清楚了這一點,林嵐便不再指望通過婚姻改變命運,想要鹹魚翻身,只能靠自己。
她用母親給她攢的嫁妝錢開了一家服裝店。
林嵐年輕漂亮,大學學的是服裝設計專業,畢業以後一直在網紅店做挑款師,不僅練就了一雙捕捉時尚的眼睛,還掌握第一手貨源,免去了中間商的渠道費用,以低於網購的價格經營線下體驗店,生意紅火。
2
三十歲這年,她相親認識了李琛。
李琛家境一般,雖然是市民階層,可基本上算是城市的底層。他個人能力更是一般,在一家小廣告公司打工,除了長得帥,可以說身無長物。
林嵐選擇他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有著相同的身世。
同樣的家庭背景讓林嵐覺得踏實,她不用擔心被對方瞧不起,也不必背負高攀的罵名,最重要的是,相似的成長經歷讓他們更能理解彼此,就像與生俱來的默契。
李琛同樣來自一個單親家庭。他們兩個都是媽媽一手帶大的,甚至兩個媽媽的職業都一樣。
李琛的父親在他上初中的時候得癌症去世了,臨死前治病花光了家裡的全部積蓄,還欠了一屁股債。
李琛的媽媽守寡多年,本來是家庭主婦,除了做家務沒有任何一技之長。丈夫死了以後,母子倆相依為命,為了養家餬口,李琛媽媽就在別人家做保姆,直到去年做不動才歇了。
微薄的積蓄全都還了債,連兒子娶媳婦兒的錢都沒著落,就更別說婚房了。
眼看李琛從二十歲走到了而立之年,他不是沒處過對象,甚至交往過許多女朋友。
李琛身材好,長得帥,八塊腹肌,十分顏值,一度在健身房兼職做私教,年輕的時候他身邊的鶯鶯燕燕可真不老少,上趕著要嫁給他的姑娘沒有十個也有八個。
那時候,他眼光可高了,對女方的身材長相家境學歷性格都要挑上一挑,卻忘了自己除了顏值,其實一無所長。
小門小戶家的姑娘他看不上,大戶人家姑娘的父母又看不上他,於是兜兜轉轉,轉眼就到了三十好幾。
如今他倒是不挑剔了,可是女人們開始挑剔他了。
同齡的大齡女性可不像剩男,光棍漢是條件太差,被人家挑剩下的,剩女都是太挑了主動剩下的,她們條件大都非常優越,要求也相對務實,看不上李琛這種繡花枕頭。
年紀輕輕的女孩滿腦子浪漫只想談戀愛,今天撒個嬌明天堵個氣,一身的公主病,約個會還不夠哄她們的,加之年輕還沒玩夠,短期內又不願結婚,李琛一把年紀了可沒功夫陪她們玩兒過家家。
林嵐的出現讓他動了心。
三十歲的林嵐一張娃娃臉,還是二十幾歲的模樣,可是閱歷卻比二十歲的姑娘豐富許多,體貼又懂事。
知分寸,會疼人,能賺錢,對未來有自己的打算,對婚姻也沒有不切實際的期待,是非常適合結婚的類型。
兩個人在一起的第四個月,林嵐懷孕了,明明做了措施,怎麼就有了呢?
林嵐本來還想再多相處些時日再決定,可如今,結婚只能被提上日程。
李琛家只有一套房子,一室一廳,才五十幾平。不得已,婚後的生活只能三人行,小夫妻得和婆婆同住。婆婆說這樣方便照顧懷孕的林嵐,等她生了,自己隨時可以去外面租房子獨居,絕不影響小夫妻的生活。
林嵐並不介意,想到李琛的媽媽和自己過世的生母一樣守寡多年,獨自拉扯著孩子艱難度日,就一陣心疼。
只怪樹欲靜而風不止,媽媽去得太突然,她都沒來得及盡孝,如今遇到李琛的媽媽,也許是冥冥之中的緣分,讓林嵐藉由婆婆來慰藉自己對生母的虧欠與懷緬。
李琛媽媽也很喜歡林嵐,第一次見到林嵐就高興得不得了,閨女長閨女短地叫個不停。
聽說林嵐的媽媽前年才過世,感慨萬千,過了半晌才說,「嵐嵐,你媽沒得早,日後進了我們李家的門兒,你就是我親閨女,要是李琛這臭小子敢欺負你,看我不打得他滿地找牙!」
林嵐被逗得咯咯直笑,雖然嘴上沒說啥,心裡卻真的把婆婆當成親媽一樣孝敬。
想到婆婆和自己媽媽一樣,一輩子做保姆,處處低三下四,看人臉色過活,這錢賺得太辛苦,於是林嵐堅持不要彩禮,還懂事地主張旅行結婚,這樣一來,連婚禮的錢都省了。
結婚前,婆婆拿出一枚小小的鑽戒戴在林嵐手上,那鑽石得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楚,她有點兒不好意思地說,「孩子,媽這些年也沒攢下多少錢,就這麼個戒指雖然小,也是我做婆婆的一片心意。」
林嵐一點兒也不介意,不僅不介意,還很體諒。林嵐親自為婆婆量身訂製了幾身好料子的新衣裳,幫她報了旅行團,讓一輩子省吃儉用慣了的婆婆到老了也能風光一把。
這正是她一直想為自己的媽媽所做卻沒來得及的。
可她並不知道,就算這枚小得可憐的鑽戒,還是李琛的前女友戴過的。分手之後,被李琛媽生生要回來的。
林嵐已經沒有至親,卻為自己置辦了嫁妝,用這兩年的積蓄陪嫁了一輛二十幾萬的豐田汽車給李琛開,讓自己風風光光出嫁。
一個貌似溫馨的小家庭就這樣組建起來,也許是想像過於美好,以至於接下來要發生的事讓林嵐的三觀都被徹底刷新了。
3
事實證明,媳婦兒不是女兒,婆婆也永遠不是媽。
那些初遇時說過的「我拿媳婦兒當女兒,我拿婆婆當親媽」的話,隨著彼此更深入的接觸和了解,就會被證明,通通只是客氣話,說說而已,聽聽也就罷了,可千萬別當真,當真就是你單純了。
而單純,就要挨打。
雖然早就有心理準備,和婆婆住在一起,難免勺子碰了鍋沿,少不了磕磕絆絆,可是處境之尷尬,矛盾之深刻,羈絆之繁多還是超出了林嵐的想像。
結婚的時候,林嵐已經有五個月身孕,31歲的孕婦真的不算年輕了,加上林嵐身子骨弱,需要臥床保胎。無力經營,只能暫時把服裝店轉租出去,等待孩子大一些再重新開張。
這天,婆婆從樓下的「葆春健康養生體驗館」聽完講座,照例領了兩籃子免費雞蛋回家,還從超市買了二斤排骨和幾條帶魚拎在手裡。
今天婆婆又出去了一整天。
雖說婆婆沒有工作,可是她的日程安排得滿滿當當,像上班一樣準時。
每天早上八點,婆婆都要去社區裡聽講座,一坐就是一上午,然後厚著臉皮領些贈送的農副產品回家。
她在手機上安了個最近挺火的軟體,去超市購物,滿50減25,每天下午五點開始,每次只有五分鐘。
由於競爭對手眾多,她下午兩點就去排隊,還少不了和擠來擠去的老頭老太太們吵架拌嘴,就為了省下幾十塊錢,搭進去好幾個鐘頭,還惹一肚子氣回家。
佔小便宜吃大虧,一個人老想著省錢,就容易變得短視和狹隘。好像時間不值錢,精力不值錢,心情不值錢,體面不值錢,省下的那區區幾十塊錢帶來的短暫快樂,其實成本高昂,可是婆婆仍然樂此不疲。
這不,今天婆婆加塞兒不成,又憋著一肚子氣回了家。一進門,見林嵐正躺在床上看手機,臉色就更不好了,嘴裡也開始碎碎念起來,
「林嵐,怎麼老是玩手機,這些個東西都有輻射,萬一把我大孫子搞成豁子嘴兒鬥雞眼兒啥的,看你怎麼給我們老李家交代。快給我放下手機!
「你看琛琛的鞋子多髒,你在家閒一天,也不知道起來幫他刷刷。男人的衣冠,就是咱們女人的臉面,他穿著髒鞋子去上班,人家不會講這男人邋遢,只說他娶了個懶婆娘,到頭來丟人的還不是你。」
林嵐一聽這話,頓時愣了,過了幾分鐘才反應過來,感情婆婆在罵自己「懶婆娘」,於是壓了壓怒氣,儘量耐心地解釋道,
「媽,我這不是玩手機,店子雖然盤出去了,可是我也沒閒著,這不開了網店,照樣可以賺錢,這是在幫你兒子分擔經濟壓力呢。什麼鬥雞眼豁子嘴,孩子還沒出生呢,做奶奶的怎麼好這樣詛咒他?
「再說了,李琛又不是小孩子了,我不是他媽,更不是他的傭人,為什麼要挺著大肚子給他刷鞋?」
一聽到「傭人」兩個字,似乎戳到了婆婆敏感的自尊心,她像被針扎了的氣球一樣一下子就爆開了,「傭人怎麼了,你親媽不也是給人家當傭人才把你養活大!
「想當年我大著肚子的時候,還不是一樣操持家務。既然嫁了人,就得學會伺候丈夫和婆婆,別再把自己當大小姐!」婆婆一邊說著一邊走了出去,臨走重重關上了房門。
林嵐氣得一肚子火兒,這才結婚沒幾天,婆婆就失了往日的和氣,臉說變就變,見不得她閒下來,雖說買菜做飯地照顧她,可是怨氣是有一些的,總不像照顧自己兒子一樣心甘情願。
可想到婆婆畢竟不是自己的親媽,不好隨意頂撞,既然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撕破了臉日後還怎麼相處,只好硬著頭皮忍了下來。
罷了罷了,還是別跟她計較了。林嵐嘆了一口氣,費力地起身把李琛的鞋子刷好。
婆婆在廚房裡忙前忙後地收拾排骨和魚,打算等兒子下班回家開開葷。
見林嵐把刷好的鞋子晾在了陽臺上,婆婆忍不住挑三揀四,
「還是得讓我操心,瞧你,一看就不是幹活的料兒。白色的運動鞋,外面得裹一層衛生紙,知道嗎?不然太陽曬了就發黃,一發黃就顯舊,一舊看著就髒,那不是白刷了……」
婆婆還在嘮嘮叨叨沒完沒了地傳授著她保養鞋子的秘訣,好像要把兒媳培養成伺候他兒子的接班人,林嵐聽得心煩意亂,只好去樓下透口氣。
想想真是倒黴,結婚前住在出租屋裡怪冷清的,希望有個家,現在倒是有家了,可還得來外面躲清淨,有個隨時監督你指揮你的婆婆在,那還算是家?
樓下的健身區有幾個老太太一邊打麻將一邊嘮嗑。
「聽說了沒,五樓陳大姐,她兒子娶媳婦兒一分錢沒花,還白賺了一輛小轎車呢!紅中!」王阿姨開了個話頭。
「呵,還有這麼好的事兒,哪家姑娘這麼不開眼,上趕著嫁到她家裡,嘖嘖。」李嬸附和道。
「陳大姐說兒媳婦意外懷孕,人家是奉子成婚,現在都六七個月身孕了。么雞!」王阿姨說。
「慢著,我吃一口兒。」劉大媽喜滋滋排出手裡的二三條,鋪開一條順子,嘴裡不屑地嘟囔,「誰知道這新媳婦兒是意外懷孕,還是被他們母子倆給算計了?讓人家生米煮成熟飯,最後只能倒貼!」
「瞧你說的,咋把人想那麼壞。」
劉大媽四處瞅瞅,壓低聲音諱莫如深地開了口,「要我說啊,這陳大姐也太不厚道了,要不是她這麼算計,她家小子能拖到三十好幾才結婚?」
「咋個算計?」幾個人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嗨,他兒子有啥本事,不就是長得帥,之前領回家多少個她都相不中。好歹相中一個,是看上了人家女方的家境。
「那女孩家裡特有錢,好歹人家姑娘父母不嫌他家窮,願意嫁進來,還自帶婚房,你們猜怎麼著?」劉大媽故意賣個關子。
「你就快點兒說吧!急死人了!」李嬸甩出一張八萬。
「陳大姐出三萬一千八的彩禮,卻獅子大開口,讓人家在房本兒上加上她兒子的名字!」
「人家父母傻?能同意她?」大家一臉不屑。
「當然不能,不過陳大姐自有辦法。她讓她兒子拖著那姑娘,甜言蜜語哄她,就說先拼事業,不忙著結婚。
「男人不怕年紀大,對方可是女大不中留,到時候女方年齡大了沒了退路,不怕他們不妥協。就這麼生生拖了五年,把人家姑娘從二十來歲拖到了快三十!」
「那可真夠缺德的呀!」大家面面相覷。
「可不嘛!這些都是陳大姐打麻將的時候自己說的,當時還洋洋自得的呢。最後女孩的父母沒辦法了,真的同意把房本兒加上她兒子的名字,差點兒結了婚。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你們猜怎麼著?」
「怎麼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