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飲酒後出了事,共同飲酒者責任怎麼算?

2021-01-20 浙江工人日報網

  「前兩天公司年會,有些人一個勁地勸酒,明明對方都喝不了了,他還不罷休。這勸過頭了可是要擔法律責任的呀!」最近,紹興市民秦先生將自己的煩惱告訴筆者。因醉酒造成的悲劇時有發生,共飲者需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要分具體情況。

  醉酒後出事故

  共飲者責任各不同

  前不久,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兩起案例,都是聚餐飲酒後發生的悲劇,但兩起案件的共飲者應負的責任截然不同。

  大勇和好友阿卓夫婦相約聚餐,其間喝醉了。聚餐結束後,阿卓夫婦擔心大勇酒後獨自回家不安全,便用三輪車將大勇送回家中。大勇回家後,自己又因醉酒不慎仰面摔倒在地,阿卓夫婦叫上鄰居共同將大勇攙扶到床上,檢查其沒有明顯外傷後才回家。然而次日早晨,大勇被發現生命體徵微弱,送至醫院救治無效後死亡。

  事後,大勇的弟弟認為阿卓夫婦是導致大勇死亡的直接責任人,遂將二人告上了法院,要求為大勇的死亡承擔醫藥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49736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卓夫婦在大勇醉酒後並未對其放任不管,盡到了照顧義務,與大勇的死亡結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故判決阿卓夫婦無需承擔責任。但基於阿卓夫婦自願給予經濟補償,故酌定二人補償2萬元。

  另一個案件是上虞區的張某根去參加初中同學聚會,其間多喝了些白酒,聚會結束回家途中發生車禍,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公安交警部門調查,張某根系醉酒駕駛,負事故全部責任。

  張某根的家屬在事發後起訴了聚會上的20多人,認為他們均未盡到共飲者負有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和相應的照顧、保護等特定義務,應當對張某根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但張某根的初中同學辯稱,大家在聚會上並沒有勸酒,不應承擔責任。

  法院判決,當時張某根已達嚴重醉酒程度,聚餐者放任其獨自離開,於情於理對意外發生存在一定過錯,無論是否勸酒都要擔責,同桌聚餐者責任更高。最終,沈某等6名同桌聚餐者每人承擔5250元的賠償責任,另外21名共同聚餐者每人承擔3150元的賠償責任。

  共同飲酒出了事

  責任怎麼擔?

  筆者了解到,飲酒人處於醉酒的危險狀態時,其他共飲者負有一定的注意義務。這種義務不僅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定義務。

  「參考目前已有的判決案例,像明知醉酒者不能喝酒還要勸對方喝酒,強迫性勸酒,沒有將醉酒者安全送回家或送醫,飲酒者酒後駕車或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以及邀請或勸未成年人飲酒等行為,共飲者都可能承擔責任。」浙江億旺律師事務所律師金萍建議,聚餐時飲酒要適度,發現有喝多的人要主動照顧,像最近天氣冷,年紀大的、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士喝了酒,同桌聚餐者更要留意。

  越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趙法官表示,在共同飲酒場合,飲酒者對其他共飲者負有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共飲者若在飲酒前、飲酒中及飲酒後有過失行為都算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但受損害的共飲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其應當知曉自己的酒量及身體狀況,對飲酒的後果比其他共飲者更為清楚,故其自身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其餘共飲者存在過失行為的,應承擔次要責任。

  據悉,在法院審理中,對於已盡安全保障義務的共飲者,一般不判定承擔賠償責任;若經查明共飲者存在一定過失,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將酌情判決承擔責任。

相關焦點

  • 聚餐飲酒後出了事,這些共飲者要擔責!
    這勸過頭了可是要擔法律責任的呀!」最近,市民秦先生將自己的煩惱告訴記者,他希望晚報能向大家普及一下其中的法律問題。因醉酒造成的悲劇時有發生,共飲者需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要分具體情況。01醉酒後出事故 共飲者責任各不同前不久,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兩起案例,都是聚餐飲酒後發生的悲劇,但兩起案件的共飲者應負的責任截然不同。
  • 共同飲酒發生意外,錯在誰?
    但原本高興的事情,卻可能會因為醉酒後引發的其他事件產生糾紛。酒友醉酒後死亡或發生交通事故,家屬將同飲者起訴至法院,要求同飲者索賠的案件屢見不鮮。同飲者到底應不應該賠償受害酒友的損失、什麼情況下同飲者需要承擔責任,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
  • 過年聚會要當心 舉例告訴你勸人飲酒致其死亡 要賠錢!
    ,權利人起訴共同飲酒者要求賠償的糾紛時有發生。隨後,李先生的家屬訴至法院,要求當天共同飲酒的19人予以賠償,賠償比例是總費用的70%。理由是作為共同飲酒人他們沒有盡到提醒義務,並且送到醫院後拒絕進行洗胃治療,只是採取了輸液的方式,最終導致李先生死亡。  法院審理後認為,柴某等19人未對李先生大量飲酒的行為盡到提醒、勸阻的注意義務,對於李先生的死亡存在一定過錯。但李先生作為成年人,毫無疑問要對自己過量飲酒造成的後果負主要責任。
  • 「聚會飲酒出事」誰擔責?(附:8個各地高院典型案例裁判規則)
    過去,全國各地發生很多起案件因喝酒聚餐被判承擔賠償責任,共同飲酒者做到哪些可以免責呢,這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以及各地的判決案例,法苑君總結出下列情況要承擔法律責任:首先,聚會一般是由組織者招集的,組織者不僅要負責招集人,還要負責後續安排參加聚會者回家。而酒席上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一般也是組織者最了解。因此,引導大家理性飲酒,照顧每一個人的健康、安全,是組織者要做到的。
  • 男子參加酒吧飲酒大賽猝死 關於責任與賠償法院這麼判
    酒過半巡,酒吧開始舉辦飲酒大賽,張某覺得自己酒量不錯,決定上前一試,並狂飲了數十杯不同類型的酒。之後,他從活動舞臺下來,才行走數步就醉倒在地。十來分鐘後,酒吧安保人員發現張某躺在地上,便讓陳某等人將張某抬走。  結果,三人將張某抬至酒吧門口後,在一旁抽菸聊天,過了半個小時才將他送往家中。到達家中時,張某已失去意識,此時三人才急急忙忙將他送往醫院。
  • 同事飲酒後窒息死亡,家屬質疑:兩人發生意外,只送一人就醫
    同事飲酒後窒息死亡,家屬質疑:兩人發生意外,只送一人就醫新的一年雖然還沒有放假,但許多人已經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動,開始在公司員工之間組織宴會,來緩解一年下來的吃苦,宴會期間自然少不了喝酒,但千萬不要貪杯。
  • 網店銷售「飲酒免責神器」 乾杯? 不,先錄音再喝
    近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搜索發現,在線上電商平臺有店家出售飲酒免責用品。目前,店鋪只上架了4件商品,都和「飲酒免責」有關,包括錄音手環、錄音筆等設備,這些商品名中均帶有「聚餐飲酒」「免責神器」的字樣。關於「喝酒免責」,從以前的格式合同免責條款,到如今的錄音、錄像「免責神器」,這些物件真的可以幫助酒友免責嗎?
  • 過年少聚餐,聚餐少喝酒,否則可能會擔責
    這幾天,一則《同學聚餐後死亡!27人全被判擔責》的新聞炸爆了朋友圈故事的基本情節是這樣的:張某根參加一年一度的初中同學聚會,因氣氛熱鬧他多喝了些白酒,當天晚上是喝完酒,張某就獨自駕車回家,在回家的路上,突發意外發生車禍,張某根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 網店銷售「飲酒免責」錄音設備 律師:如能證明未勸酒可免責
    紅星新聞記者搜索發現,在線上電商平臺有店家出售飲酒免責用品。目前,店鋪只上架了4件商品,都和「飲酒免責」有關,包括錄音手環、錄音筆等設備,這些商品名中均帶有「聚餐飲酒」「免責神器」的字樣。這4件商品中,最便宜的錄音筆售價為169元,最貴的錄音手環達到428元,目前商品銷量均顯示為零。紅星新聞記者嘗試聯繫店家,截至發稿還沒有得到回覆。
  • 遵義一村民吃「庖湯肉」身亡,8名參與飲酒者賠償42萬元
    遵義一村民吃「庖湯肉」身亡,8名參與飲酒者賠償42萬元 貴陽晚報微信公號 2019-01-03 11:22
  • 李曙光:讓「適量飲酒,快樂生活」傳遍生活的每一個角落
    2020年11月20日,由中國酒業協會發起並主辦,酒與社會責任促進委員會、五糧液集團公司承辦的「適量飲酒,快樂生活」2020全國理性飲酒宣傳周大型公益活動在全國範圍盛大啟幕。活動得到了相關國家部門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廣大酒類企業的積極響應。
  • 公職人員下班也不能飲酒,違反一律停職!
    公職人員下班也不能飲酒,違反一律停職!近日,甘肅省慶城縣印發了《關於禁止公職人員飲酒的規定(試行)》的通知,要求全縣公職人員一切公務活動禁止飲酒。該「禁酒令」明確規定,縣內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禁酒令」還規定,公職人員不論是正常上班還是節假日值班、執勤或工作日八小時外一律禁止飲酒。
  • 法哥來啦丨飲酒「生死狀」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本以為這樣就相安無事了,沒想到沒隔幾天就傳來了噩耗:任傑飲酒後突然離世了。對於任傑的去世,任傑的女兒任青覺得跟他一起喝酒的這些同學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她父親是經搶救無效後走的,醫院初步診斷為飲酒後猝死。但是吳亮卻拿出了有任傑籤名的《酒後意外免責承諾書》。他說,這事跟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對於吳亮的說法,任傑的女兒任青表示並不認可。
  • 男子聚會後醉倒凍傷,聚會者應該怎樣承擔責任?我們問了12348律師
    聚會組織者和參與者要承擔責任嗎?醉酒者個人是否有責任?如果因工作需要聚餐是否屬於工傷?我們問了12348律師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聚會的組織者需要盡到一個安全保障義務,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可見,法律要求群眾性活動組織者承擔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怠於承擔,則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具體而言,如果有同伴在聚會飲酒後身體發生不適,作為組織者有義務採取及時、合理、必要措施。
  • 巴中一男子在酒吧飲酒後駕車離開 途中在車上休息時被查
    吳某某是平昌人,於2020年9月4日4時許,在通江縣諾江鎮南門廊橋酒吧飲酒後,持C1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川Y1××××號小型轎車由諾江鎮濱河路往書院街電影院方向行駛,後行駛至書院街電影院路段在車上休息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巴中市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在提取的吳某某的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含量為163.3mg/100ml。
  • 以案為鑑 | 船員飲酒導致墜亡、落水事故
    早上船員起床未發現姚某,並開始搜尋,事故後第二天凌晨發現其遺體。據現有證據分析,該事故的原因與該船船員過度飲酒有關。船上工作環境比較特殊,飲酒影響船員的判斷和行動能力,容易發生人員滑倒墜落、落水等意外傷亡事故。根據MAIB(英國海事調查局)事故統計數字表明,自1992年以來,在港口發生的42艘漁船死亡事故中,62%是酒精造成的。所以,船上工作切勿過度飲酒。
  • 飲酒傷肝?40歲以後,你要注意「肝」的那些事!
    「酒文化」是我們國家很常見的一件事,紅白喜事、節日聚會、朋友小聚、工作應酬等,似乎喝酒成為了必不可少的一件事,與此同時「某男子酒駕,車上還帶著孩子。」「零下十幾度,某男子深夜醉酒在小區門口,凍僵導致需要截肢。」
  • 古今酒德量力而為 正確的飲酒態度需倡導
    春節臨近,在中國傳統風俗中,親朋好友聚會飲酒都是人們生活中非常普遍的現象。中國酒業協會白酒分會副秘書長、釀酒大師宋書玉提出,在飲酒、品酒的過程中了解中華傳統禮儀非常重要。「酒以成禮」,既然以禮為名,就要將酒用得恰到好處,講究適當得體,謙讓有禮。「飲酒不醉真君子」,設酒請客,無論主人還是賓客如能加深感情,彼此心情舒暢,飲宴之後大家愉快地散席,這是最和諧的場景。然而,在社會轉型期的今日,正確的飲酒態度仍是一個需要倡導的社會風尚。
  • 女孩空腹飲酒後猝死,醫生:酒後還有哪些壞習慣,應儘早糾正?
    酒精對人體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但很多人還存在僥倖心理,覺得喝酒的傷害並不會影響到自己,喝酒前如果空腹飲酒的話,那麼很容易會導致猝死,江蘇的一位女子就是非常好的例子。女孩空腹飲酒後昏迷,搶救數小時後猝死小沈是一位剛畢業的大學生,因為家裡比較窮,所以找了一份銷售的工作,經常參加各種應酬,所以酒量比較好。但最近小沈與男朋友分手了,分手的悲痛加上工作的壓力,小沈就想要通過喝醉來使自己麻痺,所以小沈在一天下班之後,買了很多的酒回家,喊了個朋友一起喝酒,只是喝酒什麼東西也不吃,喝到最後小沈突然昏迷,怎麼叫也叫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