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給排水監督管理處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淮安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試行)》(淮辦法[2011]92號)等相關規定,經市編辦批准,同意淮安市給排水監督管理處公開招聘編外用工6名,現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人數
1、水質取樣、化驗、監測、排水巡查監管等工作,共6人。
2、注意事項:此次招聘的人員不僅需承擔水質化驗、監測等室內工作,還需承擔對城市排汙企業、汙水處理廠、城市道路汙水井的下井上池水質取樣、排水執法、排水巡查監管等室外工作(開啟汙水檢查井蓋下井檢查、調查取證、上門做談話筆錄、下發整改通知,經常需夜間現場蹲守值班),由於是一線工作崗位,需要有較強的體能,工作性質比較艱苦,且直接面對涉嫌偷排的企業,工作難度和強度較大,更加適合男性崗位。
二、報名條件
報考對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且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1985年元月1日以後出生);
2、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
3、專業條件:給排水工程類、環境保護類、化學工程類、生物工程類、工程管理類。(參照《淮安市2015年公務員招考專業目錄》,與水相關的工程及水質檢測等分支專業為主。)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採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 報名
報名者須持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張,於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雙休日除外)到淮安市給排水監督管理處綜合科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地點:淮安市清河區青年路1號市政大廈給排水監督管理處508室。招聘單位將電話通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於5月15 日之前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2、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15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3、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4、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總成績(計算過程均保留二位小數,第三位四捨五入),以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取加試成績高者)。因考生個人原因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
體檢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淮安人事考試網公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籤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按《淮安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淮辦發[2011]92號)相關規定進行人事和勞資管理,籤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由市住建局紀委、組織處派員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為方便群眾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電話:
淮安市住建局紀委:0517-83661505
淮安市住建局組織人事處:0517-83661569
報考諮詢電話:83955018
淮安市給排水監督管理處
2015年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