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磨定律

如果,你自己的言行給別人造成了身體上的傷害,或是心靈上的創傷,又或者是說別人不是心甘情願的為你無償的付出,你這樣的一言一行就是對別人的一個折磨,但是這個折磨或許是你還給別人的,如果別人不欠你的「債」,那麼,這個折磨也會通過一種形式來還給你,讓你也嘗嘗折磨的滋味,這就是折磨定律。
因果效應

因是條件,果是結果,條件的產生必然會導致結果的產生,因果又分為看得到的因果和看不到的因果,這就是因果效應。
1、看得到的因果:最簡單的,比如你的出生是一個果,但是卻是因為有你父母結合的因,你的出生不是無緣無故的,當然這個不是折磨,只是為了說明有看得見的因果存在;再比如說兩個人打架,兩個人都受傷了,這就是一個還是說的看得見的相互折磨;在物理學的範疇,也會有一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法則,意思是說你對一個物體用力的時候,這個物體也會把你的力量反作用於你,這也是條件產生結果,也是因果。好比回聲就是這麼回事(你對大的障礙物發出聲音的時候,稍等一會,你有會聽到你的回聲)

2、看不見的因果:有些因果是我們看不到的,比如佛家的因果報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只是這個因果關係,它好像是一個跨過了一個時間或者是一個空間,善惡不會馬上轉化,必須要到另外的一個時間或是空間去應驗。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你借了別人的錢,還給別人的時候,就是在另外的一個時間或地方,借錢是因,還錢是果,如果你借錢不還,可能會有一個很嚴重的你看不見的因果(可能要到你還的時候,會利滾利,複製利息的力量是一般人不可以想像的,比如1元錢,一年後你要還1快零4分,那麼你第365年後就要還1648803元,隨便的問一個數學老師就會知道,如果是740年,也就是兩個365年那就更多了,那是1648803乘以1648803,這就是複利,你看看馬雲這麼有錢,會不會是複利的效應)。
借了別人的錢總會是要還的,因為都是在因果的掌控之中。這也是為什麼不可以貪小便宜的緣故,如果小便宜要還,到了該還的時候,也不知道會要有多少?也許有人會說他自己根本就活不到740年,那麼,你就這麼的不相信你會有來世嗎?如果要到來世再還,你就更沒有翻身的機會,因為你要償還你的債務啊!

折磨定律也是一種因果關係
1、看得見的折磨定律:上文的類容已經說到了打架,這是身體上互相折磨的傷害;再比如夫妻的吵架,也會是看得到的一種心靈上的相互折磨,難道不會因為吵架而痛苦嗎?痛苦也是一種折磨。
2,、看不見的折磨定律:有的人他佔有了別人的恩惠和好處(不可抗力的佔有),也不知道感恩,也許別人是不願意的,別人這是正當的理由。如果別人不願意,你的不感恩就是對別人的一種折磨,用因果效應來解釋,你就會在另為的一個時間和地點或者是通過另一種轉化方式,把別人受到你的折磨連本帶利統統的還給別人,那就是你更加痛苦更加受折磨的時候。這個看不見的因果往往不難發現,在我們的身邊就有,如果你不孝敬你的父母,和你的父母無理取鬧,讓你的父母受盡折磨,基本上到時候會有你的子女來折磨你,現在,已經有很多人有這樣的體驗。讀者朋友們如果不信,不妨可以查證,看我有沒有亂說?
有的人,通過不可抗力的因素(家人之間的關係,如果生活在一起,往往有很多的事就是不可抗力的),由於自己不好的行為,浪費了別人很多不必要的時間和精力(別人並不願意),意思是說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偏偏自己不做,還要別人不可抗力的來照顧他(比如自己換的衣服發臭了,自己就是不洗,這個臭就不可抗力了,家裡的人不給他洗也會被臭得幹不好自己的事,就非洗不可,哪怕自己不願意)。這個現象就不會是一個人心甘情願的付出,如果用因果效應來解釋,折磨別人的人也總有會被別人折磨的時候(當然,不排除,這也是被折磨人的一種果報)。

總結:折磨是一件讓人很痛苦的事,所以,無論你對別人的折磨是因還是果,都要釋懷,釋懷的最好方法是:不要讓自己不好的行為折磨的別人。因為:如果你折磨別人的行為是在造因,有果還給你的時候,你自己就會有更大的折磨;如果你對別人的折磨如果是在還別人一個果,那也大可不必要,這樣可能是因果的最高境界,說不定會轉化給你莫大的福氣。
備註:原創首發!來源於生活的最小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