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石家莊海關象牙等瀕危物種監管打私成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石家莊海關共查獲走私象牙製品案3起,查扣象牙製品118件、重5.38公斤;查獲違規攜帶珍貴動物製品案1起,查扣鱷魚皮腰帶8條。
    2019年以來石家莊海關象牙等瀕危物種查獲及典型案件查處情況:
    案件一2019年2月28日,石家莊海關接到「楊某某涉嫌走私進境疑似象牙手鐲」案件線索,3月29日立案調查。該案查扣疑似象牙手鐲25個,重1.9千克。經專業機構鑑定,上述手鐲全部為象牙製品。
    案件二2019年3月22日,石家莊海關接到1起在國際郵包中查獲疑似象牙製品的案件線索,3月29日立案調查。該案查扣疑似象牙制餐具、梳妝鏡等物品共37件,重1.72千克。經專業機構鑑定,上述餐具、梳妝鏡等均為象牙製品。
    案件三2019年3月22日,石家莊海關另接到1起在國際郵包中查獲疑似象牙製品的案件線索,3月29日立案調查。該案查扣疑似象牙制項鍊、手鐲、摺扇等製品56件,重1.76千克。經專業機構鑑定,上述項鍊、手鐲、摺扇等均為象牙製品。
    案件四2019年2月1日,當事人陳某乘坐航班從泰國入境石家莊,選擇無申報通道,海關關員從其攜帶的行李中發現疑似鱷魚皮皮帶8條。經專業機構鑑定,上述皮帶均為鱷魚皮革製品。3月15日,石家莊海關立案調查。
    我國禁止入境的瀕危物種及其製品,主要包括哪些:
    海關查獲的非法攜帶進出境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比較常見的有:象牙、硨磲、鱷魚皮、蟒蛇皮、紅珊瑚、羚羊角、熊膽、虎骨、犀角;野生植物及其製品有沉香木、石斛、小葉紫檀等。
    走私象牙等瀕危物種及其製品,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
    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RITES)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定,除合法持有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的準許進出口證明書《瀕危物種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外,我國禁止一切進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行為。
    對於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瀕危物種及其製品的,尚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82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7條第二款、9條第一款)相關規定,以走私行為論處,沒收走私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
    按照《刑法》有關規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將被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珍貴植物及其製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我國自2017年12月31日起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其製品活動。個人非法購買、攜帶象牙製品入境一旦被海關查獲,海關將依法予以沒收並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