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性因素分析是依據樣本數據,根據變量間相關性的大小對變量進行分組,每組內的變量之間存在較高相關性,意味著這些變量背後有共同的制約因素,用這些公共因子來代替原始的眾多變量的過程。簡單來說,就是探索問卷的結構或維度。
探索性因素分析也是在心理測驗編制過程中用來檢驗測驗結構效度的一種非常重要和有效的分析方法,通過檢驗變量(因子)與題項的對應關係。如果二者預期基本一致時,則說明具有良好效度水平。
① 問卷的適當性
運用KMO檢驗和Bartlett球形檢驗對量表適當性進行檢驗。KMO的值越大則表示量表的共同因素越多,適合進行因素分析,一般認為係數在0.9以上非常適合於進行因素分析;在0.8-0.9之間為比較適合因素分析,在0.7-0.8之間為可以進行因素分析,在0.6-0.7之間為一般,但0.6以下則不適合作因素分析,同時Bartlett球形檢驗要達到顯著水平,表示題目間存在共同因素,這是進行因素分析的先決條件。
② 採用主成分分析法對項目進性分析
對問卷剩餘的各項目採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共同因素,得到初始因素負荷矩陣,之後採用最大方差法對其進行旋轉,得到旋轉因素符合矩陣。根據以下標準確定因素數目:(1)選取特徵值大於或等於1的因素;(2)進行陡坡檢驗,根據碎石圖顯示確定因素(人為畫一條y=1的直線,與碎石圖的交點所對應的橫坐標數字,即最終的因素數目);(3)每個因素上至少包含三個題目;(4)提取出在旋轉前最少解釋3%總變異的因素;(5)提取出的因素能較好命名。
探索性因素分析剔除項目,按以下標準進行:①根據因素分析理論,項目負荷值是該項目與某公因素的相關,項目負荷值越大,說明項目與該公因素關係越密切,據此剔除負荷值低於 0.4 的項目;②剔除存在雙負荷且負荷值接近的項目;③共同度是反映項目對公因素貢獻的重要指標,剔除共同度小於 0.2 /0.3的項目;④剔除歸類不當的項目;⑤每個維度至少包括 3 個項目。每刪減完1個項目重新進行探索性因子分析,並根據新的結果確定下一次的篩刪項目.
對因素命名遵循以下基本原則:首先是根據研究的理論構想和假設命名,看該因素的項目主要來自於理論假設中的那一維度,那個維度貢獻的項目多,就以那個構想的因素命名;其次是參照項目因素負荷值命名,主要是根據負荷值較高的項目所隱含的意義命名。
【分析】--【降維】--【因子分析】,將目標題項導入變量框;
【描述】-【係數】和【KMO和Bartlett球形檢驗】;
【抽取】-【相關性矩陣】和【碎石圖】回到主對話框;
【旋轉】-【最大方差法】和【旋轉解】回到主對話框;
【得分】- 默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