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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航(化名)只有19歲,卻有著3年的吸毒史。在18歲成年之前,他多次因吸毒、購毒被民警抓獲,而他最後一次被抓,更是其身為民警的父親親自報警,將他送進了未成年人勞動教養管理所(以下簡稱「未教所」)。
還有3個月,林航就要走出未教所的大門,重新走進社會。林航說,兩年時間裡,在勞教民警的幫教下,他漸漸淡忘了毒品,因為他不想再看到母親的眼淚和父親的「絕情」,「我的人生路還很長、很精彩……」
打架惹禍
逃難廣州染毒
不到1.7米的瘦小個頭、說話聲音不大——這是林航給人的第一印象。
前日,記者在市未教所見到了林航。
林航出生在一個富有的家庭,母親和舅舅都是做房地產生意的老闆,父親則是一名警察。然而,林航卻說,自己的生活「並不如意」,父母過早的離異,讓他「幾乎對父親沒有感情」,父親留給他的印象,只是一個威嚴、略顯粗魯的男人。
林航隨母親生活,忙於生意的母親似乎總覺得虧欠於他,對他溺愛有加,尤其在金錢和物質方面,只要他開口總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只要不被學壞,什麼都好說」是母親對他最大的要求,漸漸地,林航把上學看成是「關禁閉」,甚至連自己上學的學校名稱也記不得了。
在讀初一隻上了一周後,他選擇了輟學,「混社會闖江湖」讓他結識了一幫狐朋狗友,成天遊手好閒,惹是生非。2002年他參加一次群毆時,他和兄弟夥將對方一人致殘,對方家人揚言報復,不得已,他和幾個參與打架的朋友跑到廣州避風頭,母親給他的銀行卡上匯入了4萬元錢,讓他衣食無憂。
正是在廣州的日子,他在一家娛樂場所裡第一次吸食了海洛因。「原以為就和抽菸一樣……」說這話時,林航長嘆了一口氣——正是「這支煙」,讓他一步步走向深淵。
首次被抓
無顏面對母親
染上毒癮後,林航不到3個月就花光了母親給的4萬元,於是他返回了重慶。「媽媽對我千依百順,不準我學壞,特別不準我沾毒。」林航說,回家後他向家人隱瞞了自己的吸毒經歷。「媽媽和舅舅從來不會在錢上對我限制。」他說,於是在接下來的兩年中,他一直有足夠的錢悄悄去吸毒。直到2004年10月,他吸毒的事情首次因被抓而曝光。
林航說,自己永遠清楚地記得那一天。那天凌晨時分,他因吸毒被抓至沙區強制戒毒所,做完尿檢已是凌晨3時,因其未成年,民警要求通知家長。
「為了不讓媽媽知道,我哀求了民警半個多小時,但仍無濟於事。」林航說,他拿起電話時,手抖個不停。終於撥通了,電話裡傳來母親睡意朦朧的聲音:
「哪個?」
「媽,我出事被抓了……」一開始林航沒有說自己因何被抓。
「你那德性,早晚要出事。」對於兒子出事,母親沒有過多的驚訝,「你現在哪個派出所?」
「我,我在……」猶豫焦灼中,林航狠狠地給了自己一巴掌,然後說,「媽,我在戒毒所!」
電話那頭一下子沉默了——「媽,兒不孝,兒錯了!」「媽,求求你說話,莫難過,我一定戒得脫!」林航苦苦哀求,電話那頭始終沒有回答,只傳來不斷的抽噎聲……
掛斷電話後,按照慣例林航將被帶入另外的房間,他請求民警同意他留在戒毒所鐵門裡等待母親。這一次,民警沒有拒絕。
早上6時30分,天還沒亮。鐵門外就傳來了母親和舅舅的對話聲,但因戒毒所規定是7時開門,母子相隔不能相見。「那半個小時裡,我心裡難受極了,像有東西在咬一樣……我沒臉去見她!」林航說,好不容易熬到7點鐘,鐵門開了:30米外,母親扶在牆頭,哭成了淚人,眼望著自己,卻始終沒有挪步。「那30米,近在眼前,成了我一輩子也跨不過去的距離。」
舅舅代母親幫我辦完了強戒手續,把林航領到了母親身邊。他才看清,母親的雙眼早已哭腫,雙手指甲深深地摳進梧桐樹皮中,折斷破裂……
朋友引誘
復吸二度強戒
「你是在丟我和丟你爸爸的臉!把毒戒了,莫讓你的警察爸爸曉得,莫讓他抬不起頭!」在強制戒毒期間,林航牢記著母親的「命令」,為了母親的寬恕,也為了不給「多年未見、感情疏遠」的警察父親抹黑,林航強迫自己把鹹菜饅頭當成山珍海味吃,把木板床當成席夢思睡,終於在1個半月後,因「表現較好」提前離開了強戒所。
出來後,他跟隨舅舅做起了房地產生意,舅舅發給他2500元的月薪。在憑自己的勞動第一次領到薪水後,林航給母親買了條真絲圍巾做禮物,並拿出500元給母親,「謝謝媽媽沒有放棄我!」
「兒啊,哪個母親會記恨和放棄自己的孩子?媽不缺錢,但你的心意我會收下,只願你能記住今天,從此走上正軌。」
林航想改正,但16歲的少年要想擺脫毒魔的糾纏,談何容易,何況還有人在不停地引誘他。林航拒絕了1次、2次,但兩個月後,他終究沒能擋住毒品的誘惑,再度泥足深陷。為避免母親和舅舅起疑心,他以身體不好為由,辭去了在舅舅公司的工作。母親在家時,他就安心「養病」,母親一離開,他又悄悄輾轉青木關、陳家橋等地,夥同一幫狐朋狗友吸毒,直到再次被抓。
父愛如山
報警抓獲兒子
第二次強戒3個月後,林航走出強戒所的鐵門。而這一次,他已沒有了半年前悔改的決心,僅僅十幾天後,他聽說有人正在陳家橋「出散貨」,就撒謊找母親借了一筆錢,連夜趕到「出貨地」,完成了交易。他揣著毒品離開不久,兩個身影從暗地裡衝了過來,將他制服。
「張叔叔,李叔叔!」林航驚詫地叫出聲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兩個身影正是其警察父親的同事,自己兒時還到過對方家裡玩耍。
「跟我們到派出所去,你爸爸媽媽在那裡等你!」李叔叔說。
原來,林航的母親見兒子重蹈覆轍,深知自己管教不住,便將孩子吸毒之事告知前夫。林航的父親於是對兒子的行蹤悄悄監視,見他形跡可疑,於是報了警。
「一般的強戒現在對孩子的效果已不大,只有把他送去未教所,用兩三年的時間斷了他的毒癮,只有這樣,他才有希望!」經過一番思考,林航父親對前妻這樣說。這話被林航聽到了,對父親執意要送他去勞教,他心裡極為不滿。
林航說,次日被押去未教所的路上,父親始終陰沉著臉,沒有對他說過一句話。而他面對父親,情感上也沒有絲毫的起伏,「感覺如同路人,不過就是一個警察抓了一個吸毒人員。」他說,自己當時甚至狹隘地認為,父親之所以對自己這樣做,只是因為「他做父親的尊嚴和做警察的尊嚴,已被我這個兒子糟蹋得無地自容。」
林航心裡對父親的怨恨,在父親離開時突然消失了,「離開未教所前,他拍了拍我的肩,說了一句『好好勞教』,我突然看到他居然哭了,兩個鬢角也出現了好多白頭髮……」說到這裡,林航的眼睛溼潤了,他說他無法忘記父親離去時有些蒼涼、孤獨的背影。
立誓戒毒
軍訓磨礪意志
進入未教所後,在勞教民警的幫教下,除了認識到毒品的危害性以及學習法律法規外,林航還在圖書館內「認識」了邱少雲、黃繼光、董存瑞等英雄人物,並崇拜不已。
聽說這些戰鬥英雄其實早在自己的小學課本裡就曾「出現」過,林航慚愧不已。勞教民警王春鵬說,當他給林航這些青少年勞教人員講戰鬥英雄的故事時,能感到這群男孩子們的眼神在發亮,聽得很投入、很崇拜,「孩子們的天性和良知需要我們去發掘和引導。」
「我相信,當我再次踏入社會的時候,我能用軍訓時的毅力,去抵禦毒品的誘惑。」林航在自己的軍訓心得中這樣寫到。未教所實行的是軍事化管理,每天都要進行軍訓。
林航說,一個標準的正步就要「定型」半個小時,在他好幾次筋疲力盡也無法達標時,勞教民警總是這樣告訴他:「站軍姿就好比拒毒品,若盡100%的努力克服不了它,你就要盡200%、300%的努力去克服它。你咬牙突破了自己的『極限』,以後才能抗拒其他的誘惑。」就這樣,在勞教民警的鼓勵和自己的堅持下,林航一次次地挺了過來。
一次,當林航父親來看望他時,他向父親表明了自己立誓自新的決心,父親還是一如既往地嚴肅:「你不用多說,關鍵是行動。只有你真心改過了,我才會對你的看法發生改變。」林航說,父親的話雖然聽上去仍然「淡漠」和「絕情」,但他已經讀懂了父親的愛。
記者朱昕勤攝影報導
「這些搖頭丸
差點讓我送命」
「由於無知,我把搖頭丸像口香糖一樣拿去販賣……」昨日,在重慶市監獄服刑人員的演出中,一位叫李明(化名)的服刑人員演得很到位,使得在座的人幾乎都眼含淚水。「不是我演得好,而是現在我對這些事有了深刻的認識、體會。」李明說,通過這幾年在監獄裡學法,才認識到自己曾經有多傻。
他向記者講述了他不堪回首、連自己都覺得荒唐的過去。
工作中幫買搖頭丸
1977年,李明出生在內蒙古。中專畢業後,1996年,他懷著美好的願望來到深圳,這才發現一個學企業管理的中專畢業證幾乎沒什麼用。他在一家私人公司找到一個送貨的工作,但沒有多久這個公司就倒閉,他又開始東飄西蕩。2001年,他在一家夜總會找到一份當保安的工作。期間,他找了個女朋友。
「包房裡,吃搖頭丸、吸K粉就像嚼口香糖一樣常見。」李明說,在夜總會上班沒幾天,他就知道到哪裡去弄這些來給客人,並不知道是在犯罪。
「當時,買搖頭丸、K粉成了我份內的工作。由於我工作熱情,有時還會得到一點小費。」他說。
販毒是為了掙筆錢
在夜總會裡,李明認識了一位叫鄧怡(化名)的重慶女孩。
2002年1月,回到重慶的鄧怡打電話給他,說搖頭丸在重慶的迪吧很好賣,讓他帶點過去賣,價格比深圳高。他當時每個月也就千把塊錢的工資,就想賺一筆錢。於是,他答應了鄧怡,讓她先找好在重慶的買家,然後他找到賣家,買了1200粒搖頭丸、200克K粉。他算了算,如果這筆生意做成,他可以賺兩萬多元,相當於他不吃不喝存兩年的工資。
「我像揣口香糖一樣,將這些東西揣在我外套的口袋裡,就這樣上了火車。」李明當時沒把這當成多大的事。2002年2月9日,他順利抵達重慶。
差點被法院判死刑
當天下午6時,李明在渝中區八一路某賓館交易時,被民警現場捉獲。
到了看守所後,他向他人打聽,才知道犯的是重罪,別人估計可能要判10年左右。「當時我心裡很難受,特後悔,沒想到會付出那麼大的代價。」女友為此趕到重慶,花錢給李明請了律師。
當年10月10日,法官來到看守所宣判。「我和鄧怡共4人站成一排,我在最左邊。法官第一個叫的是我的名字,我的心劇烈地跳動。法官以非常平靜的聲音說道『李明……販賣毒品罪……死刑』。我當時懵了,以為自己聽錯了。十幾秒鐘後,我像明白了什麼,心臟一下子停止了跳動。」
懷著對生的渴望,李明上訴,他的父母也趕到重慶,給他請了兩名辯護律師。兩個多月後,市高院以「原判法院適用法律和量刑不當」,改判為無期徒刑。
回想當初多麼荒唐
隨後,李明被送到重慶市監獄服刑。
看不到盡頭的刑期、女友杳無音訊、父母遠在千裡……想到這些,李明曾多次企圖自殺,並多次違反監獄紀律。他當時認為社會太不公平,為什麼賣點搖頭丸就要坐一輩子的牢?
監獄民警將相關法律法規找給他看,如《刑法》、《刑事訴訟法》等等,他才知道販賣海洛因50克就夠死刑,這才知道自己多麼無知、荒唐。他還了解到,積極改造可以獲得減刑,這讓他看到了希望。在民警的幫助下,2005年9月,李明從無期徒刑減刑到19年半。由於普通話說得好,李明還被選入服刑人員的表演隊。
現在,他還打算自考,爭取服刑期間拿個大學文憑。
記者 王蓓露 莫雪慶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