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是一次取鋼板的手術,可瀋陽739醫院粗心的醫生卻將一根鋼釘落在了患者體內。劉女士多次就此事與院方交涉,最後得到只是一句:「你走司法程序吧」。
劉女士說:「我真沒有過分的要求,但取個鋼板就落根鋼釘,一處傷口一年多的時間要做三次手術,得遭多少罪啊,醫院總得對醫生的過錯負責吧,我一定要給自己討個公道,討個說法」。
今年62歲的劉女士家住瀋陽市瀋北新區蒲昌路,2012年2月17日因意外,右手腕處骨折,被送到附近瀋陽739醫院救治,經手術下了一塊鋼板及9根固定鋼釘,住了80多天後出院。
2013年3月4日劉女士再次住進739醫院,準備二次手術取出鋼板。8日二次手術做完,並於14天後拆線,可意想不到的是,拍片時卻發現體內落下了一根鋼釘。
劉女士從醫院複印的病歷中有以下記載:
2013年3月6日「術前小結」中記載,簡要病史:------今日來診,門診拍片示骨折折癒合,內固定物位置良好。手術指徵:------行內固定物取出手術,術指徵明確。注意事頂:------內固定物取出完全,無殘留。醫師名。
2013年3月8日 「術後記錄」中記載,手術名稱:內固定物取出術。手術經過:------完整取出內固定物後確切止血,縫合皮膚------。醫師名。
2013年3月22日 「出院記錄」中記載,診療經過:------術後兩周拍片時發現橈骨遠端殘留內固定X釘一枚------。
12月18日下午,北國網、遼瀋晚報記者來到了劉女士的家。
劉女士介紹說,3月20日出院前她拍了個片,結果發現裡面落下一根鋼釘,便拿著片子找到主治的張醫生,他看了一會說,這是一根釘。這時,醫院一位姓王的副院長進了屋,張醫生把片子給王副院長看,王副院長說,這得取啊。
劉女士因二次手術時麻醉效果不好,對手術有了恐懼感,另外如果還要手術的話,一年多的時間一個腕處就要開三次刀,劉女士就沒同意,表示休息一段時間再說,3月22日辦理了出院。
回到家休息了幾天,劉女士是越想越不勁,取塊鋼板落裡一根鋼釘,這算怎麼回事啊?醫院不能不給一個說法。於是,她來到醫院找到主治的張醫生,後又找到王副院長(下面有兩段對話錄音)。兩人表示,落鋼釘一事他們有責任,會免費做第三次手術,補償可以商量。
這樣,劉女士心裡好像有了點底,再加上也不想馬上做第三次手術,就又回家了,但骨頭裡這根釘卻成了心病,傷手一幹點活還總是疼。
劉女士告訴記者,12月10日,休息了一段時間後再次找到醫院,準備解決這骨頭裡落下的鋼釘的事,醫院一位姓張的副院長接待了她。
讓劉女士沒想到的是,張副院長直接和她說,你還是先去鑑定吧,如果這釘對你有影響醫院就負責,如果沒影響醫院就不負責,幾千元的鑑定費還得她拿。
劉女士覺得由於醫生工作不負責任,自己再次造成傷害,希望能退回第一次手術的費用,再另外給予適當的補償。
當天晚上,張副院長又給劉女士打來電話說,第一手術費不能退,如果還有什麼想法就走司法程序吧。
劉女士說,剛開始張醫生、王副院長說的讓她還能感到誠意,而張副院長的態度卻讓她非常傷心。
劉女士氣憤地說:「手術是你們做的,釘落在裡面了,難道還怨我嗎?錯了還不敢負責,能體諒體諒患者的心情嗎!」
劉女士說:「我沒想訛誰,只要應得的補償,張醫生要給我錢我都沒要,我是想這事應由醫院負責。」
劉女士表示:「他們以為我老太太好嚇唬,那就錯了,我一定要討個公道、討個說法。」
張副院長:當事醫生已受到處分
12月19日,記者陪同劉女士再一次來到739醫院,並見到前面提到的那位張副院長。落座後,張副院長說,還是走司法程序去法院告吧,通過鑑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張副院長表示,再次手術不收費,但第一次費用不能退。張副院長還說,當事醫生已因此事受到處分。
下面兩段錄音由劉女士家屬提供,據劉家人講,一位是劉女士的主治醫生張醫生,一位是醫院的王副院長。
劉家人:這釘不是落下了嘛,研究研究怎麼辦?
張醫生:咱這也沒有外人,你有啥要求就跟我說一聲。早晚你都得取(落下的釘),「這玩呢」你也不能留在裡頭啊。
劉女士:我這不是害怕嘛,怕再(手術)把骨頭弄壞了,我現在還疼呢,我想可能是釘在做怪。
張醫生:也有可能。咱透著視給你做(取釘手術)。
劉家人:這事(落釘)是怎麼整的啊?
張醫生:(手術當天)以前(手術)咱都在裡面做,但那天有大手術,就在別的屋裡做的,急著忙慌的,那邊還催,那兩天也忙,我也沒太注意這個事(釘就落下了),現在也就這樣了,你要是有啥要求就別客氣,需要咱這邊減免點費用、報點錢啥地。
劉家人:老太太多遭一次罪,這麼大歲數,本來已完事的事,還得做一次,還得護理啥地——。
張醫生:我給你拿點錢,給老太太買點好吃的,養一養,你要覺得心裡那啥,我就給你道個歉。——你找醫院也得我處理,院長也不能給你做手術對不,就這點事,到時候我給好好整一整。——你這歲數和我媽都差不多,我給你買點東西也不過,以後你有點啥事就過來,我幫你處理。
劉家人:這次(取釘)費用呢?
張醫生:這次費用肯定不能收。
劉家人:那第一次(手術)的5千多能免不?
張醫生:你還想免多少,我跟院裡說。有一些科裡能掌握的我說了算,要是全免就得跟院裡說。——這麼樣吧,你想要多少錢,我就給你拿,你要是要的多,我就得跟院領導說了,但最後什麼事都得落到我頭上。
劉女士:我們不想要你個人的錢,你也拖家帶口的不容易。
張醫生:這樣,我給你5千塊錢,我跟領導說一下,這事就算完事,行不?
劉家人:我們是要讓醫院給補償,不是要你個人的。
張醫生:你就是我乾媽了,我拿點錢加強營養都是無所謂的,走道撞上什麼事也得伸手幫嘛。
這時,有人來找張醫生,此次談話結束。
王副院長:怎麼出現的呢 (落釘的事)?上 (鋼板)的時候與取的時候是兩個人做的 (手術),有時候因擋上了,查不清楚。按我們這 (行)來講,一般取完之後先透個視或照個片,看有沒有 (落下),每年都遇上兩三個,真落啊!當時別出來 (在手術裡), (發現後)就取出來,就是這麼個情況。我知道遭罪啊,老太太就這事我給你做出誠摯的道歉。
王副院長: (取時)我親自做(接下來,詳細講了他的手術方法)。
劉女士 (擔心):到時候我(再做手術麻醉)什麼不知道了,不知道還會不會出問題。
王副院長:我和你說,你可以不知道,但我必須有良心、有底線,我不能那麼去做。我保證治好,肯定不讓你遭罪,也不再收費用。
隨後,劉家人希望就此得到院方的一定補償,王院長表示,一是提出條件儘量解決,二是走司法程序,並讓劉家人想好再來找他。
遼寧良友律師事務所敖陽律師說,依據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這就是一起醫療事故,醫院應承擔責任,包括再次手術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等,如造成傷殘的還要賠償所造成的傷殘費。
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職責,一旦出現過錯,應就對自己的過錯行為主動承擔責任,除賠理道歉外,還要對患者予以一定的經濟賠償。
此外,醫療機構出現過錯不去主動承擔責任,卻要求患者通過司法程序維權,患者不僅要承受身體造成的傷害,還要承受走法律程序的奔波之苦,這也是對患者精神上的傷害。
敖陽律師認為,醫療機構面對明顯的過錯,應積極協商妥善解決,而不是簡單用一句「走司法程序」再傷害患者的心。北國網、遼瀋晚報記者 陶剛醫學片中的白點處就是落在劉女士體內的鋼釘。 北國網、遼瀋晚報記者 陶剛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