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1 05:5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各位領導:
我畢業時是預備黨員身份,當時預備期已經快滿一年,快到轉正時間了。
到了單位後,單位說從接收我的黨組織關係開始算起,需要延長考察期半年,但並不是延長預備期,叫做延長考察期,延期討論我的轉正事宜,到時黨支部的決議是會給我按期轉正。
結果沒到半年考察期滿我就離職了,離職時還有兩個月預備期就滿兩年了,新單位如果再延長考察半年的話,我的預備期就要超過兩年了,想請問這樣延長考察期導致預備期超過兩年的情況,預備黨員資格會被取消嗎?
延長預備期只能是個人表現不好的原因,我是因為工作變動,工作表現沒有問題,不能按照延長預備期處理吧。
另想問,延長考察期這種做法符合規定嗎?有相應的規章可參考嗎?延長考察期與延長預備期應該是截然不同兩個概念吧。
現在為了這個事情很煩惱,請各位幫忙解答一下,萬分感謝。
網友的回答
01
PART
黨組織對新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轉為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對新轉入的、已超過預備期未轉正的預備黨員,現單位黨組織應當向黨員本人和原單位黨組織了解有關情況。在調查了解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處理:1.不具備黨員條件、原黨組織未辦理轉正的,應延長其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2.因工作、學習等原因所在單位變動,未及時辦理轉正手續的,現單位黨組織應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具備黨員條件的,及時辦理轉正手續,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網友的回答
02
PART
此情況下,已經存在延長預備期的問題,但並未填寫相關延長預備期的決議內容,後續在進行轉接時,可能會出現以下情況:1.現黨組織要求原黨組織出具有關情況說明,再進行後續認定; 2.無黨組織願意接收此預備黨員的情況。
網友的回答
03
PART
1.延長考察期與延長預備期是一個意思。標準說法是「延長預備期」。
2.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
3.鑑於你的黨組織關係並未轉出,還是建議你在離職前的黨組織進行轉正,要說清楚你的具體情況。
4.如果原單位黨組織不同意的話,也可以轉到新的黨組織(現單位或社區),對新轉入的、已超過預備期未轉正的預備黨員,現單位組織應當向預備黨員本人和原單位黨組織了解有關情況。在調查了解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情況,具體分析具體處理。對因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發生變動,原單位黨組織未能及時為其辦理轉正手續的,現單位黨組織應做好轉入預備黨員的接續教育和考察工作,對具備黨員條件的,及時為其辦理轉正手續,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現單位黨組織必須在預備黨員轉入六個月內討論其轉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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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來源:黨建雲)
原標題:《黨務問答 | 因工作變動導致預備期超過兩年,預備黨員資格會被取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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