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昨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石銀)罰字〔2020〕第1號)顯示,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存在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違反帳戶管理相關規定兩宗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對其警告,並處以罰款合計57萬元。
對於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人民幣50萬元罰款,並對兩名相關責任人馬某、閆某分別處以人民幣1.5萬元、1萬元罰款。
對於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違反帳戶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對其警告,並處人民幣7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新疆石河子農村合作銀行成立於2008年10月10日,註冊資本3億元人民幣,其前身是石河子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以下為原文: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