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艦的航速為什麼都被限定在30節?難道不是速度越快越好麼?
節是一個專用於航海的速率單位,相當於船隻每小時所航行的海裡數(1海裡等於1.852千米)。30節就是每小時30海裡,相當於55.56公裡/小時。
軍艦的速度越快,那麼機動性能越好,對於搶佔站位和躲避對方攻擊等都有很大作用,所以在1950年以前,軍艦的航速是一個重要指標。不過隨著飛彈的出現,就不再一味追求軍艦的高速性能了,很多護衛艦的最大航速只有20幾節。不過主力艦的速度,一般還是要求在30節以上。
在使用艦炮的年代,軍艦航速越高越有利於搶佔T頭,從而最大化火力輸出因此在當時,無論是主力將還是小型艦艇都有著較高的航速,其中最快的空想級甚至能跑出42到45節的極限航速。
進入飛彈時代後,艦炮不再是主要武器,因此為了節省成本,高速主機不再是軍艦的必須了。在這一階段,大部分的軍艦航速在30節及以下。不過航空母艦是例外,為了幫助艦載機順利起飛,這些航母需要在逆風方向高速航行,提供足夠強大的甲板風。對於這些正規航母,它們的最大航速一般在30節或者略高於30節。
而之所以控制在30節左右,一是考慮到編隊體系要求航速大致統一,如補給艦等航速偏低,如果作戰艦艇航速偏高,會影響整個編隊協同作戰能力的發揮;二是三十節是最合適的經濟航速,同樣裡程下30節一般比40節要節省60%燃料;最後則是抗風浪性,海上航行環境是難以預料的,如果大型艦艇航速過高,很可能在高風浪的海況下發生危險。
並且過快的航母還會增加軍艦的震動,加大水流對軍艦的衝刷,對艦體也不利。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比如需要執行特殊任務的艦艇需要快速進入戰場,活著執行緊急任務的艦艇航母就不一定限制在30節了。
而千噸級或以下的水面艦艇最高航速有的可以達到60節,如我國的022型隱身飛彈艇航速就可以達到50節。因為輕型艦艇人員編制不多,追求的是機動性和應急反應能力,航速偏高是必需要求的。當然航速偏低是不被提倡的,像法國戴高樂號航母就是因為動力系統的「心病」,最高航速僅僅27節,看似比正常的三十節只低了一點,可是如若戰爭爆發時,會嚴重影響航母編隊的實力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