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次」收費還是按「胎」收費
「懷雙胞胎本是喜事一樁,可做胎兒『排畸』彩超檢查時,因為懷的雙胞胎竟被要求多交一次檢查費用。」準媽媽安女士頗為困惑,投訴到省物價局。據悉,當天和安女士有一樣遭遇的還有2位準媽媽。
據了解,該種現象並不是個例,其實在省城多家醫院均存在類似問題。那麼孕婦彩超究竟應該按「胎」收費,還是按「次」收費?據太原市物價局執法人員介紹,目前省城醫院的收費標準依據的是2005年出版的《山西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該項目規定雙胞胎、三胞胎等多胞胎彩超檢查時,應該按「次」收費,而不是按「胎」收費。
山西省物價局2014年在全省醫療收費檢查中,發現多家醫院存在這樣的重複收費問題,並將此項違規收費作為重點檢查項目。面對省城多家醫院明知故犯的行為,太原市物價執法人員提醒多胞胎孕婦,首先要保存好彩超繳費票據,然後向12358價格舉報中心投訴,如此才能索回自己被多收的錢。
本報記者 曹秀娟 實習生 王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