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票看3D電影,還要再購買3D眼鏡?近日,有網友在微博上聯繫本報,反映這麼一件鬱悶事。(11月29日《廈門日報》)
買了票看3D電影,卻被告知還需要再購買3D眼鏡,這樣的行為的確令人意外,也讓人費解,這種行為不僅涉嫌強制消費,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一種侵犯,需要一把法制放大鏡去審視。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觀看3D電影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觀看3D電影需要一副3D眼鏡,可是很多時候,電影院並不提供這樣的免費觀影裝備,而是要求消費者購買3D眼鏡,這種行為不僅給觀眾觀影帶來嚴重阻力,也加重著消費負擔。對於這種現象,一些影院的解釋是,這些免費的3D眼鏡循環使用,不僅存在著健康隱患,也容易遭到觀眾的損壞,在這種情形下,一些影院才拒絕提供免費3D眼鏡,而是要求觀眾另外付費購買,這種說法顯然是不成立的。
首先,提供3D眼鏡應該是影院的基本服務。消費者買票觀影,就與影院形成了一種合同關係,根據《合同法》規定,提供服務的一方在提供基本服務的同時,還應提供附隨義務。而提供3D眼鏡正是這樣一種附隨義務。消費者購買了電影票,就意味著購買了相關的觀影服務,這些服務應該包括觀影環境、觀眾座位以及影廳內的基本設施等,免費提供3D眼鏡也是其中的一種,觀看3D電影離不開3D眼鏡,因此,3D眼鏡應該成為觀看3D電影的基本標配,應該和影片是一體的,包括在電影票的消費之中,怎能要求消費者另外付費購買?這種行為不僅違反著《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一種侵犯,更暴露出影院服務意識的缺失。
沒錯,提供的免費3D眼鏡循環使用,存在著一定的健康危害,但是影院完全可以實行一次性消費,也就是說, 3D眼鏡的費用已經包含在電影票之內,其已經屬於觀眾所有,影院無權收回,觀眾可以選擇再次使用,或者一次性消費。影院沒有權力收回,更不能以此為藉口要求觀眾另外付費購買。
而現實中,一些影院也意識到了這些,在影院門口設置溫馨提醒來逃避相關部門的檢查和治理,比如一些影院在門口設置告知,告知顧客觀影可以購買或自帶3D眼鏡,表面上是一種提醒,實際上是一種避責行為,是逃避相關部門的打擊的一種手段。這種「套路」的背後是巨大的逐利心態,因為很多時候,很多觀眾往往忘記自帶3D眼鏡,就不得不花錢購買影院的3D眼鏡。
提供免費3D眼鏡不僅關係著觀眾的觀影效果和體驗,也關係著影院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拒絕提供免費3D眼鏡嚴重侵犯著消費者權益,違背著相關法規,對於這種現象,需要一把法制放大鏡去審視,消費者也不能忍氣吞聲,應該通過法律手段去較真,去維權,抵制這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相關部門也應該做好頂層設計,不妨將3D眼鏡和電影票捆綁銷售投放市場,從源頭解決不提供3D眼鏡的行為。
觀眾購票觀看3D電影,影院就應該提供免費的3D眼鏡,讓免費3D眼鏡成為3D電影的標配,這是基本的服務意識,也應該是供給常識,更是健康的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