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0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幕之際,就因會議期間將審議有關海警法草案,引發了日本媒體的強烈關注,其紛紛表示海警法可以為中國海警的任務和權限提供法律依據,這會使得中國執法船在爭議海域活動時更加強硬。
不過當時外界對海警法的內容並不清楚,日媒很多的擔憂僅僅只停留在想像階段。最近,備受矚目的海警法草案終於公布。
媒體在6日報導稱,全國人大官網正式對外公布了海警法草案,並從公布之日起至12月3日對公眾徵求意見。據悉,該草案分為十一章,總共80條,內容覆蓋到了方方面面,尤其以第19條最具看點。
按照第19條的規定,當國家主權和管轄權在海上受到外國組織、個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臨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時,海警機構有權依據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採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內的一切措施當場制止侵害,排除危險。
除此之外,海警法的第六章還專門對警械和武器使用進行了詳細規定,包括在不同情形下使用手持武器以及使用艦載或機載武器等。《日本時報》直接指出,此舉意味著當有外國艦船在中國海域進行違法活動時,中國允許海警人員開火驅逐,相較於之前這是一個巨大的改變。
以往中國海警人員雖然有攜帶武器,但更多的是偏向於自衛性質,真正執法時一般只會使用高壓水炮進行驅逐,現在則是賦予了海警部門主動開火權。日媒還認為,這一規定可能會讓在釣魚島海域航行的日本船隻成為主要的實施對象。
除了日本高度關注我海警法草案外,美媒也跑出來湊熱鬧。美國《星條旗報》對上述條款解讀時表示,美國經常派出軍艦到南海海域開展「自由航行」,有時候還會進入到南沙和西沙島礁12海裡內,這被中國認為是嚴重侵犯主權的行為,如果依據該法,將會導致相關海域發生暴力衝突的可能性增加。
不過國觀智庫高級研究員田士臣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卻表示,對以「航行自由」為名侵犯主權安全的艦船執法,錯誤的根源全在美軍,中國自然是有權力依法執法,至於採用什麼樣的方式執法,就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海警法本質上是將這一模糊的概念給明晰化。
事實上,無論是美國海岸警衛隊還是日本海上保衛廳,都會在本國管轄海域內執法,包括在特定下使用致命武器,中國出臺類似法律不應被質疑和汙名化,美日惡意揣測正好說明它們心裡發虛。
換個角度想,如果兩國船只能夠做到在我國海域遵紀守法,那麼海警法其實對它們也沒什麼影響。說到底海警動用武力的目的是對嚴重違法和不服從命令的嫌疑船隻採取管控措施,屆時美日若非要往槍口上撞,那就是自討苦吃,我海警必將按照法律嚴厲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