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轉涼,蠶絲被成為很多消費者的選擇。10月30日,廣州市消委會發布蠶絲被比較試驗報告。結果顯示,在抽查的61種蠶絲被中,僅20種完全符合標準。
國家標準規定,蠶絲被是指填充物含桑蠶絲和(或)柞蠶絲50%及以上的被類產品。填充物含100%蠶絲的為純蠶絲被,填充物含50%及以上蠶絲的為混合蠶絲被。目前市場上蠶絲被(包括純蠶絲被、混合蠶絲被)品類繁多,價格差距也很大,從一百元至數千元不等。近期,廣州市消委會通過大型商場、專營店及網絡平臺等渠道購買了61款商品,其中線下實體店21款,線上網絡平臺40款,涉及品牌54個,對其進行了比較試驗。
試驗測試項目包括安全性能、使用性能、標識、外觀及工藝質量等方面。結果顯示,61款樣品中,富安娜、雅芳婷、羅萊等20款樣品表現較好,通過了所有項目的測試。41款未能完全通過測試的樣品中,有10款購自批發市場,27款購自電商平臺,「不合格」項目包括pH值、標識、填充物品質、外觀質量、工藝質量、壓縮回彈性、纖維含量、原料要求及填充物質量偏差率。
南極人、皮爾卡丹、諾瀾、水星家紡、博洋家紡等檢出禁止使用的再加工纖維
測試項目中,表現最差的為壓縮回彈性項目測試。根據國家標準,產品使用說明標註的填充物質量2斤及以下的,不考核壓縮回彈性。9款參與此項目測試的樣品,僅有3款通過了測試,符合率為33.3%。測試顯示,15款樣品原料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其中,南極人、皮爾卡丹、諾瀾、水星家紡、博洋家紡等13款樣品檢出含有禁止使用的再加工纖維,有8款樣品原料短纖維含量超出標準≤25%的要求。
廣州市消委會已及時將測試報告寄遞給相關企業。深圳市埃迪蒙託居室用品有限公司、盛宇家紡集團浙江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龍頭家紡有限公司、湖州蠶花娘娘蠶絲被有限公司及寧波博洋家紡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回函稱:已立即下架處理相關商品,並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自查、分析及整改,避免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廣州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擇蠶絲被時,應該選擇標識齊全、明確的產品,儘量到正規商場選購,優先購買信譽好和標識全面的品牌,同時仔細查看標註的填充物是桑蠶絲還是柞蠶絲。桑蠶絲細長,白裡微微帶點黃,手感細膩光滑,有一股淡淡的動物纖維特有的氣味。用這種蠶絲製作出來的被子較為柔軟、貼身,是蠶絲被中的上等品。而柞蠶絲比桑蠶絲要短、粗,其原始顏色較深,往往要用化學藥劑進行褪色處理。柞蠶絲中所含的「絲膠」較多,因此手感較粗糙,光澤也較暗淡,同時柞蠶絲的剛性也較強,做成的蠶絲被與桑蠶絲相比不是很貼身。
購買蠶絲被時,消費者應打開包裝檢查產品是否有影響外觀的表面疵點和跳針漏針,目測填充物是否填充均勻,邊角是否充實,胎套與填充物是否固定移位,縫跡是否均勻對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