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18:0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一起來
加強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
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保護好我區野生動植物資源,維護生物多樣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等法律法規,我區發出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有關事項通告。
野生動植物及棲息地、生長環境受國家保護,國家對野生動植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
我區常見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黑鸛(黑老鸛)、金雕(黑翅雕)、四川山鷓鴣(筍雞)、雲豹(樟豹)、葉猴(白頰黑葉猴、黑葉候)、金絲猴(灰金絲猴)、獼猴(猴子)、林麝(獐子)等。
我區常見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大靈貓(香貓、靈猩)、小靈貓(筆貓、斑靈貓)、紅腹錦雞(紅雞)、紅腹角雉(巖角雞、姓娃雞)、水獺(水毛子、水貓子)等。
常見的重慶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
青蛙、巖蛙、馬龜和益鳥等。
我區常見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
銀杉(硬頭蟲)、紅豆杉(紫柏、杉公子)、南方紅豆杉、雲南紅豆杉、珙桐(鴿子樹)、光葉珙桐、銀杏(白果樹、公孫樹)、伯樂樹(山桃樹)、荷葉鐵絲蕨、鐵皮石斛、金佛山蘭、麻慄坡兜蘭等。
我區常見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
篦子三尖杉(阿里杉)、鵝掌楸(馬褂木)、楠木、紅椿(紅楝子、香鈴子)、香樟等。
我區野生動物禁獵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和10月1日至12月31日。
我區野生動物禁獵區
我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溼地、自然遺產地、科普教育基地、城周森林屏障(永隆山、鳳頂山、華耳山)、國有林場林區及城鎮規劃區。
具體規定
在禁獵區和禁獵期內,禁止獵捕野生動物和開展破壞、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禁止使用槍彈、毒藥、炸藥、地弓、地槍、獵夾、獵套、彈弓、誘捕裝置、電力(電網、電擊)、陷阱、火攻、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網捕、煙燻等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工具和方法進行獵捕野生動物。
全面禁止食用國家和重慶市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嚴禁非法獵捕、殺害、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遞寄、出口、利用、加工、食用、轉讓國家和重慶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嚴禁毀壞、非法採挖、採集古樹名木和國家及重慶市級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嚴禁非法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遞寄、出口、利用、加工、轉讓古樹名木和國家及重慶市級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及其製品。
任何單位和個人
都有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義務
對侵佔或者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為
有權制止、檢舉和控告
凡違反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和
本通告規定的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舉報單位:南川區林業局、南川區公安局
舉報電話: 023-71647699 023-81111196
END
內容:區林業局
圖片:網絡(侵刪)
原標題:《擴散︱保護野生動植物!不打擾是我們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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