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來,中國政府對VPN(虛擬專用網絡)的管理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在今日國新辦的發布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言人、總工程師張峰表示,此輪整頓是對無證經營、不符合規範的進行清理,依法依規的企業和個人是不受影響的。
外企辦公不受影響可申請專線跨境聯網
在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聽說個別中國境內的VPN供應商已經停止了運作,請對此證實或者澄清。
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言人、總工程師張峰表示,今年1月,工信部出臺《關於清理規範網際網路網絡結構服務市場的通知》,主要是為了更好地規範市場的行為,規範的對象主要是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無國際通信業務經營資質的企業和個人,租用國際專線或者VPN,違規開展跨境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張峰表示,這不會影響國內外企業和廣大用戶開展正常的跨境訪問網際網路,以及合法依規開展各類經營活動。整頓主要是對那些無證經營、不符合規範的進行清理,依法依規的企業和個人是不受影響的。
他表示,一些外貿企業、跨國企業因辦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過專線等方式跨境聯網時,可以向依法設置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租用,《通知》的相關規定不會對其正常運轉造成影響。
官方否認要求禁止個人VPN業務
近期,有外媒報導稱,中國有關部門對國內三大運營商發布通知稱,要求禁止針對個人VPN業務。隨後,工信部回應稱「下屬司局並未下發相關通知,此前外媒報導不實」。
工信部信息通信發展司司長聞庫在發布會上表示,中國三大運營商給老百姓提供服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時我們也會關注老百姓的一些需求,但是通過網絡來傳播有害甚至是暴恐信息,是中國法律所不允許的。
另據媒體報導,去年重慶市修訂並對外發布《重慶市公安機關網絡安全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根據該規定,對未經批准擅自進行國際聯網處罰,責令停止聯網並警告。
記者查閱發現,對於個人「翻牆」行為的規定早已明確。
1996年1月2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在1997年進行修正。
該《規定》第六條提出,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該規定明確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如果違反第六條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