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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貴港12月20日電(通訊員楊德燦)吳向洋在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網絡上銷售VPN代理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吳向洋涉嫌非法經營罪。近日,經廣西平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吳向洋因非法經營罪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2013年至2017年6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吳向洋在未取得相關經營許可的情況下,為非法牟利,自己在網上搭建VPN伺服器並提供會員帳號和登錄軟體,該軟體登錄後可以瀏覽境外網站;另外犯罪嫌疑人吳向洋還把一些VPN會員帳號密碼寫到硬體路由器上,使得修改過的路由器能夠直接登錄VPN,實現能夠收聽境外網站音視頻節目的功能。
之後犯罪嫌疑人吳向洋利用「淘寶網」開設網店以及在網際網路開設「凡狗VPN」網站等方式向一般用戶出租或銷售VPN軟體、VPN路由器硬體,交易數千次,非法經營額達792638元,非法獲利約50餘萬元。
私搭VPN獲利判刑 圖片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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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的研究者通過對14家主流虛擬專用網絡(VPN)服務提供商進行分析,發現其中11家都曾因一個名為「IPv6leakage」的漏洞而洩露了用戶的信息,從用戶訪問的網站到用戶通信的具體內容都洩露無疑,比如用戶在某一論壇發布的評論都可能被曝光。而通過HTTPS加密方式運行的網站操作內容,包括金融交易信息,則沒有洩露。
鑑於虛擬專用網絡(VPN)的合法性,很多用戶利用VPN來躲避審查、避開監控,或突破某些網站的地域限制,比如使用VPN來訪問Netflix網站(該網站只對美國IP提供服務)。歐洲有20%的網民使用VPN,VPN對用戶的網絡交流進行加密,這樣對網民的監管就更加困難。
信息洩露的原因是由於在一些地區,網絡運營商正在加速部署IPv6協議去替代地址空間枯竭的IPv4協議,但許多VPN只保護IPv4流量,因此在IPv6網絡下現有的VPN就會變得不安全。研究人員選擇了14款知名VPN軟體,將各種設備連接到WiFi接入點以模擬黑客可能使用的攻擊,來印證IPv6存在的漏洞問題。該研究使用被動監控(簡單收集通過接入點的未加密信息)和DNS劫持(偽裝成用戶經常訪問的網站,例如谷歌和臉譜,然後把瀏覽器重新定向到被控制的網頁伺服器)兩種手段獲取用戶信息,通過檢查不同的移動平臺下VPN的使用,發現蘋果的iOS系統比谷歌的安卓系統更安全。
據《北京商報》今年2月報導:工信部嚴管VPN提速,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在iOS與安卓的手機應用商城中,VPN App種類多樣,可以暢遊海外多國。不過,「翻牆」系違法行為,監管力度不斷加大背後,VPN App不斷上鎖。依附VPN App獲得流量的遊戲應用、廣告等也被潑冷水。
VPN App亂象叢生
「翻牆」屬於違法行為,所謂的翻牆軟體並沒有獲得電信主管部門批准。國內「翻牆」用戶眾多,根據市場研究機構Global WebIndex的調查研究估測,中國的VPN用戶可能多達9000萬。這也讓一些遊走在灰色地帶的翻牆軟體默默賺錢。
「翻牆」軟體又叫VPN軟體。北京商報記者在手機應用商城輸入VPN,下拉菜單中出現了不少「翻牆」軟體,有VPN、5VPN、Snap VPN、極速安全VPN、蝙蝠VPN、綠豆VPN、VPN333、快喵等。
打開Snap VPN App後,頁面顯示有Free(免費)和VIP(會員)兩種連接模式,分為美國、德國、荷蘭、印度、新加坡、加拿大、英國七條線,VIP需要用戶每月支付5.99美元,相較免費模式有更快的網速、不受限制的數據、沒有廣告達人。北京商報記者在連接美國線免費模式後,成功登錄Facebook,但後臺自動下載了幾個手機應用,如果不安裝到手機上隔幾分鐘就會推出一次廣告,最終將Snap VPN卸載後才停止推送廣告。
融合網CEO吳純勇指出,VPN軟體商相當於某些做第三方服務的企業,通過私自架設伺服器,利用公網網絡,通過軟體、硬體等設備,把國內與國外對應伺服器進行互連互通,使相應的用戶能夠獲取信息。
據了解,VPN一年使用費用約為60-100美元左右。電腦或手機用戶可以通過特製軟體獲得加密連結,瀏覽在國內被屏蔽的外國網站內容。這些被封鎖的網站包括社交平臺Facebook、Twitter、視頻網站YouTube、谷歌公司提供的網頁搜索、郵箱等服務。
在論壇和貼吧等地方,有網友推薦了幾款「翻牆」工具。比如,加速精靈是一家穩定運營三年的老牌VPN商,目前主營美國、中國香港、日本、中國臺灣、德國、韓國的高速線路,支持電腦各種系統、手機安卓、iOS,可流暢觀看YouTube 1080P高清視頻,手機號碼註冊即送24小時VIP體驗,同時提供永久免費試用線路。魚躍是一款瀏覽器插件,可以穩定秒開YouTube、Facebook、Twitter、Google、instagram等海量國外網站,擁有中國香港、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新加坡、加拿大、韓國、法國等多國超高帶寬伺服器。魚躍擁有智能、一直和關閉三個主模式,在特有的智能模式下打開國外網站時會默認翻牆,而在訪問國內網站時候則不翻牆,跟國內一樣正常瀏覽,這樣避免在看國內網站時也翻牆會導致訪問速度過慢,從而實現智能翻牆。
不過,有技術人員指出,發送與接收的數據會通過VPN服務提供商的機器,用戶的帳號、密碼信用卡信息等有被VPN服務提供商看到的風險。
灰色地帶不再
工信部發布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清理規範網際網路網絡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指出,近年來,網絡信息技術日新月異,雲計算、大數據等應用蓬勃發展,我國網際網路網絡接入服務市場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但無序發展的苗頭也隨之顯現,亟須整治規範。為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強化網絡信息安全管理,促進網際網路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信部決定自發布通知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國範圍內對網際網路網絡接入服務市場開展清理規範工作。
工信部要求各基礎電信企業、網際網路網絡接入服務企業對網絡基礎設施和IP位址、帶寬等網絡接入資源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專線(含虛擬專用網絡VPN)等其他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基礎電信企業向用戶出租的國際專線,應集中建立用戶檔案,向用戶明確使用用途僅供其內部辦公專用,不得用於連接境內外的數據中心或業務平臺開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一直以來用虛擬私人網絡(VPN)來「翻牆」的監管灰色地帶將被曝光取締。國內不少網民都已掌握一些「翻牆」技能,繞過相應的IP封鎖、內容過濾、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實現對網絡內容的訪問。
生存空間漸窄
事實上,中國對於「翻牆」這一現象並不是第一次進行監管。2015年初,有報導稱,部分中國內地用戶反映無法正常使用國外的VPN服務。與此同時,關於VPN服務漲價的消息也開始傳出。據了解,「防火長城」開始屏蔽外國VPN服務。VPN供應商Astrill已通知用戶,由於「防火長城」的升級,使用IPSec、L2TP/IPSec和PPTP協議的設備無法訪問它的服務,「受影響的主要是iOS設備」。
之後,另一家VPN服務商VPN Tech Runo稱,從2014年12月31日開始,它的很多IP位址已被屏蔽,部分地區使用L2TP協議的用戶也連接不了它的伺服器。此外,免費VPN服務商fqrouter在當月正式宣布關閉其VPN服務。
當時,就外界紛傳的中國封殺部分VPN一事,工信部通信發展司司長聞庫發聲說,「在中國發展網際網路一定要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來進行,一些不良信息應該按照中國法律進行監管,所以,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新的情況出現一定會有新的監管措施跟上」。
中國網絡空間戰略研究所所長秦安也為「防火長城」指出,事關網絡空間主權,中國當然不能對這些服務視而不見。
有公安局網警透露,對於使用者來說,如果只是瀏覽沒有不良信息的網頁,一般不會被追究責任;如果是複製擴散有違法內容的帖子,一旦被查獲,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多位律師認為根據法律原則性規定,瀏覽被禁止的網頁應該涉嫌違法,但如何處罰則要視具體情節及危害程度而定。如果只是自己瀏覽沒有散布,那麼情節輕微,一般不會受罰。如果提供「翻牆」服務,肯定違法了,比如買家藉此瀏覽色情網頁,則賣家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
也有律師指出,《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網際網路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等。境外網頁上的言論缺乏管理,一旦瀏覽到了,那就已經違反了這條規定。
除了以上規定之外,對提供「翻牆」服務的賣家而言,《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懲罰措施更重。第4條規定:「國家對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第19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在業內人士看來,雖然相關部門一直都對「翻牆」有所監管,但這種監管時斷時續,要求嚴的時候就封一陣,要求不嚴的時候各種翻牆工具就會再次興起,以前的各個監管部門只是將這項任務當成職能之一,但不是專屬職能,所以監管一直有所疏漏,2014年國家成立了網信辦,相當於有了專職機構來管理,監管力度也加大了,未來這些「翻牆」工具將很難存活。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負責同志就《關於清理規範網際網路網絡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答記者問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於清理規範網際網路網絡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媒體感興趣的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負責同志作了回答。
問:《通知》出臺的背景情況是什麼?為何要出臺這樣一個政策?
答:近年來,我國雲計算、大數據等應用蓬勃發展,以網際網路數據中心業務(IDC)、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ISP)和內容分發網絡業務(CDN)為代表的網際網路網絡接入服務市場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但無證經營、無序發展的苗頭也隨之顯現,層層轉租、違規自建網絡基礎設施等帶來的「黑帶寬」、「下水道」等問題不容忽視,既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損害了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也給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帶來隱患。在此背景下,我部出臺了《關於清理規範網際網路網絡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規範工作,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層層轉租」等違法行為,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經營許可和接入資源的管理,強化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問:《通知》開展的清理規範工作的重點是什麼?
答:本次清理規範工作將在以下三方面開展重點工作:一是加強資質管理,重點查處無證經營和超範圍經營等非法經營行為,督促企業合法持證開展經營活動;二是嚴格資源管理,重點打擊「層層轉租」等違規行為,清理網絡接入服務市場存在的「黑帶寬」、「下水道」;三是落實相關要求,夯實管理基礎,推動接入服務企業加強技術手段建設,完成各項評測工作。
問:《通知》提出,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自行建立和租用專線(含虛擬專用網絡VPN)等其他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這是否會對外貿企業、跨國企業的正常運轉造成影響?
答:《通知》關於跨境開展經營活動的規定,主要的依據是《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管理辦法》(原信息產業部令第22號),規範的對象是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無國際通信業務經營資質的企業或個人,租用國際專線或VPN,私自開展跨境的電信業務經營活動。外貿企業、跨國企業因辦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過專線等方式跨境聯網時,可以向依法設置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租用,《通知》的相關規定不會對其正常運轉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