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如何防震?雲南鼓勵建築工程裝「減震器」
雲南是破壞性地震較多、災情嚴重的省份之一,國土面積的84%地震基本烈度在7度以上,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多,如何將我們賴以生活、工作的建築「武裝」起來?日前,雲南省發布《雲南省隔震減震建築工程促進規定》,其中明確,抗震設防烈度7度以上區域內,3層以上且單體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學校、幼兒園校舍、醫院等新建建築應採取隔震減震技術。新規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背 景
2000年以來雲南5.0級以上破壞性地震
49次
5.0~5.9級地震40次
6.0~6.9級地震9次
目 前
雲南省應用隔震減震技術的建築工程累計已超過2000棟,居全國之首。
助讀
●隔震減震建築工程:應用隔震技術或者消能減震技術作為重要抗震措施的建築工程。
●隔震減震裝置:隔震減震建築工程中用於減少或者消耗地震能量的裝置,包括各類隔震支座、消能器等。
規 定
下列新建建築工程應當採用隔震減震技術:
1 抗震設防烈度7度以上區域內3層以上且單體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學校、幼兒園校舍和醫院醫療用房建築工程。
2 前項規定以外,抗震設防烈度8度以上區域內單體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重點設防類、特殊設防類建築工程。
3 地震災區恢復重建3層以上且單體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工程。鼓勵前款規定範圍以外的其他建築工程採用隔震減震技術。
(同時鼓勵規定範圍以外的其他建築工程採用。)
處 罰
《規定》明確,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將未經型式檢驗、出廠檢驗和第三方檢測的隔震減震裝置應用於建築工程項目的;將檢驗、檢測不合格的隔震減震裝置應用於建築工程項目的;偽造隔震減震裝置檢測報告的;未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檢測或者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涉及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檢測機構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宋金豔)
(責編:李發興、朱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