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紗,需要我們層層揭曉;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9月23日,國航一架由福建福州飛往成都的客機,突然要求備降長沙的黃花機場,系機上出現了特殊情況。(當時的備降原因,寫得是「航班上出現醫療特情」)
最終,備降成功。
後來我們也知道了,系飛機上有一名乘客企圖自殺。
而飛機降落之後,隨後便送到長沙當地的醫院進行救治,但是遺憾的是仍然身亡。
在對於事情的全貌在進行一個剖析之前,應該是給機組人員的處理點讚,因為面對這樣的突發情況,反應迅速,處理起來冷靜果敢。(此次情況,導致飛機延誤2小時51分鐘)
根據相關情況報導來看,男子的死亡決心很大,不知道經歷了什麼。
因為當男子被救出之後,躺在過道裡,還能有動作的時候,就想著再度傷害自己,進行自殘。(咬舌)
而這個期間沒有乘客給他壓力,或者表現出一名很明顯的動作,基本上都是靜靜的等待,配合機組人員。
根據事發時的親歷者表示,當時該乘客(男子)被救出的時候,脖子還有類似繩索一樣的東西纏繞,而在洗手臺的水龍頭位置也有類似的物件,不過看起來已經被割斷了。
目前男子的遺體還在長沙當地的一家醫院,截止到發稿仍然無人認領。
說實話真的是挺可悲的。
逝者已矣,不過對於他的討論卻沒有停止。
除去不知曉他一心求死的原因是什麼,網友們紛紛是炸開了鍋,不過很多都是謾罵之聲。
認為他的死,可能會對於乘客的心理造成影響,在公眾場合做出這種過激行為不太好,在飛機上更是不可取。
我歸納的是這樣,但是網友的原話往往戾氣重多了。
我想說的是,不要自殺。
但是這個男子又經歷了什麼,一心尋死,我們又不能感同身受,所以無權評論。
雖然說我希望找到一個觀點,能夠讓兩種說法都滿意,但其實發現,是不行的, 因為你不論怎麼想,他都會有缺憾點。
自殺是種對自己,對他人都不負責任的行為,更何況還是在飛機上。
你要知道萬一別人有個什麼緊急的事情,這樣也會耽誤。
我莫名的想到一個故事:兩夫妻想要去見兒子最後一面,結果因為飛機上有人自殺,出現了這種情況,緊急迫降,最終導致飛機晚點,沒能見上孩子最後一面。
可我也不是聖人,一方面覺得不妥,另外一方面又不得不去考慮,一個人到底是遭遇了什麼才能做出這種必死的極端行為,根本沒有想要活下去的勇氣。
思來想去,我只能說找到一個點,那就是不要自殺,活下去,有問題慢慢談。
生活壓力?
出現了,那就解決。
真到了壓死人的時候麼?有多少人都是這麼活著。
情感挫折?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如果在一切合法正當的努力之後,她仍然不屬於你,那麼就選擇放手。
因為她還不是你的那個她。
這件事的對錯兩說(真造成了損失那麼可以再進行協商解決,或者走法律途徑都可以),我說的是:「不要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