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政策修改有最新消息啦!修正政策最快會在7月1日施行!!!新的入籍政策涉及方便較廣,入籍方法及公民權利均有所修改。
那麼,新入籍政策對於留學生來說有哪些好處呢?對於中國太空人來說,是不是有更多約束呢?下面就來看看入籍法都有哪些修改吧!
廢除撤銷公民身份的條款
當前規定:如公民做出違反加拿大利益的行為,當局將撤銷公民身份。相關的行為包括:恐怖行為、叛國罪、間諜罪、刑罰,或者參加和加拿大衝突的武裝部隊及機構。
修正:不得以國家利益為由撤銷公民身份
撤銷居住意願的條款
當前規定:如果獲得公民身份,申請者必須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願。
修正:撤銷居住意願的條款
入籍居住時間
當前規定:申請者6年內在加拿大住滿4年才有資格提出申請
修正:5年內住滿3年即可申請入籍,共計1095天
非永久居民的居住時間
當前規定:非永久居民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不作數。
修正:在成為永久居民之前,短期居留人員及受保護人(Protected Person)在加拿大的停留時間可以減半計入入籍居住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
這就意味著,對於已在加拿大念書超過兩年的留學生來說,在成為永久居民後再居住兩年,即滿3年時間,就可以申請入籍。
每年最低居住天數
當前規定:在連續的四年中每年需居住不少於183 天。
修正:撤銷最低居住天數的限制
對於不常在本地居住的中國太空人來說,這項修改提議簡直是一大福音。
語言能力要求
當前規定:14歲至64歲的申請者必須通過知識測試,語言過關。
修正:英語要求及知識測試年齡改成18歲至54歲。
個人所得稅
當前規定:按照《加拿大所得稅法》的規定,在6年內在加拿大住滿的4年需要上報個人所得稅,納稅時間和入籍居住時間相匹配。
修正:5年內有3年報稅
條件服刑期(conditional sentence)
當前規定:條件服刑期的時間算作居住時間。獲刑人員可以獲批公民身份或者參加公民宣誓。
修正:條件服刑期的時間不算作居住時間,服刑人員不能獲批公民身份或者參加公民宣誓。
公民宣誓
當前規定:如果申請人從未或者不再滿足入籍要求,那麼申請人不得參加宣誓儀式,但是2015年6月11日之前收到的申請不受該條款約束。
修正:2015年6月11日之前收到的申請也要受該條款約束。
反欺詐條款
當前規定:在處理申請過程中,移民官(citizenship officer)不會沒收虛假文件
修正:移民官將沒收虛假文件。
背景介紹:Bill C-24,於2014年出臺,在2015年6月11日開始正式生效。法案規定,申請者六年內在加拿大住滿四年才有資格提出申請,在連續的四年中每年需居住不少於183 天,且留學時間不再計算在內。
那麼,修正法案會不會在本月如期通過呢?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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