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杭州交通918】;
家有萌寵,是件好事,能增添不少樂趣,但在台州租住的女子卻悲從天降,只因朋友圈高調曬「寵物」後,警察找上門。一查問題大了,自己高價買的「寵物」,竟是國家保護動物,還隨之牽出了一起金華警方在查的非法販賣野生動物案件。
近日,浙江台州臨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成功破獲這起非法出售、運輸、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目前,涉案的12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花1萬多買的"寵物"
朋友圈曬出大問題
今年八月初,臨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市區有人在家中養了一隻疑似國家保護動物獼猴當寵物,還曬了好幾個視頻和照片在朋友圈上。
從視頻上看,一隻猴子穿著很潮,被人用寵物繩牽著很是聽話,能按照各種指令,乖乖地做著各種動作。
臨海警方開展偵察後發現,朋友圈曬猴子的主人是一位租住在本市的四川籍王女士。當警方找上門詢問時,王女士承認是自己養的,但讓大家驚訝的是,女子還拿出了一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聲稱「我有證,可以養猴的」。
面對王女士的辯解,民警查證發現,這本證書是假的。
「怎麼會是假的?這本證書是跟猴子一起買的,花了5000元,加上買猴的錢,一共16000元。」得知證書是假證後,王女士有些意外,並向民警坦言,自己平時喜歡養些小動物,家中原本已經養了一隻寵物狗。兩年前,看到寵物店裡有可愛的小猴子很招人喜愛,得知可以買下後,便買了一隻。
寵物店老闆圖暴利僥倖售賣
幾經轉手,翻了5倍
經進一步調查,臨海警方又順藤摸瓜找到了在臨海開寵物店的兩名嫌疑人吳某和張某。
據了解,17年年初,一輛無牌麵包車開到吳某的寵物店門口,車上下來兩人向吳某推銷起車上有從雲南運來的7隻野生猴子,問他要不要。考慮到這筆生意利潤不錯,吳某便抱著僥倖心理,按每隻2000元把7隻猴子全買下。
為儘快出售,吳某不僅在朋友圈發布售賣信息,還找人代理銷售。同是開寵物店的張某看到後,想起曾有客戶有意向養猴子,便向吳某開口詢價。最終,張某花了7000元從吳某那買了一隻,又以11000元的價格轉手賣出。
為了賣個好價錢,賺取更多暴利,寵物店老闆特地把猴子打扮成家養寵物的模樣,在網絡社交平臺上發布短視頻,吸引顧客,同時招募銷售代理,對外出售猴子。與此同時,為讓顧客放心購買,他們還連帶售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並謊稱來源於權威部門,但其實是以2000元的價格買來的假證。
「寵物猴」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經專家鑑定,王女士飼養的「寵物猴」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豚尾猴。專家表示,豚尾猴屬獼猴,適應性強,容易馴養繁殖,生理上與人類較接近,分布於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北部和中國南部的廣大地區。
「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都是違法犯罪行為。」經辦民警李凌波說,經初步調查,截至吳某落網前,他已經非法出售獼猴7隻,其中5隻已被追回。
目前,臨海警方協同金華警方已破獲這起非法出售、運輸、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共抓獲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獼猴犯罪嫌疑人12人。而已被追回的5隻獼猴中,一隻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豚尾猴,由臨海警方處理,其餘的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短尾猴 ,由金華警方處理。目前,剩餘2隻獼猴還在追查中。
9月15日,臨海警方把這隻豚尾猴送到了台州灣野生動物園。經過專業飼養員的檢查,豚尾猴脖子上的鐵鏈已被摘除。目前,這隻豚尾猴正在隔離觀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