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國家二級瀕危保護動物,邊飼養邊在社交軟體上發送飼養照片和視頻,結果被網友舉報。近日,上海松江警方查處一起涉嫌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案,嫌疑男子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松江警方接到線索,在某手機軟體上,有人曬出了飼養疑似國家二級瀕危保護動物的影像。經過調查,民警發現該用戶曬出的動物為藪(sou) 貓,系國家二級瀕危保護動物。6月17日,警方在一酒店內將嫌疑人唐某抓獲,同時在酒店房間內找到其飼養的藪貓一隻 。
到案後,唐某承認自己在瀏覽某短視頻平臺時,意外發現藪貓樣貌格外好看,身上有類似豹紋的圖案,遂通過該平臺找到了賣家,唐某從對方口中得知了藪貓的品種信息,屬於瀕危保護動物,但唐某依舊認為自己買下飼養不會對他人造成影響,最終以5萬元的價格購得一隻藪貓。唐某在後續飼養過程中不定期在某軟體上曬圖曬視頻,最終有網友認出了藪貓的真身,並向警方舉報。
目前,這隻藪貓已按規定移交給了上海市野生動物保護機構,唐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也將繼續追查源頭,此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我國明令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僅憑自身喜好罔顧國家法律,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很多人喜愛把烏龜當成自己的寵物,殊不知看似普通的烏龜,有些竟是國家保護動物,買不得更養不得。近期,紹興市越城區靈芝派出所就破獲了這樣一起案子。
29歲的朱某因生活空閒,養起了小動物。一開始,她養過幾隻從花鳥市場買來的烏龜,但是發現養起來很臭。於是,她在網上搜索烏龜,了解到了赫曼陸龜不用水就可以養,比較乾淨,於是她就動了養赫曼陸龜的主意。
朱某在淘寶上搜索赫曼陸龜,發現淘寶上購買不到活的赫曼陸龜。後來,她在百度貼吧裡,找到一個可以購買赫曼陸龜的微信號。朱某在這個微信號的朋友圈裡看到了各種各樣的陸龜品種,比如紅腳陸龜、緬甸陸龜等。朱某通過這個微信號花了300多元購買了一隻赫曼陸龜。
赫曼陸龜買來後,朱某常在網上搜索如何飼養這種陸龜,發現了一個交流群,她便申請入了群,並且加了群主的微信,發現群主也在賣陸龜。朱某打算為原有的赫曼陸龜找個伴,她便又買了一隻赫曼陸龜。
「一開始我並不知道赫曼陸龜不能飼養,買第二隻之前,我看到群裡有人在說群主被公安機關抓了,那時我才意識到買賣、養殖赫曼陸龜是違法的。但是,我想養在家裡又沒人知道……」她懊悔地對民警講道,「要是知道飼養赫曼陸龜會被刑拘,失去了人身自由,我絕對不會想要養它們,這代價太大了!」正是朱某對法律的無知和僥倖心理,導致了她將面臨柵欄鐵窗。
紹興市越城區靈芝派出所民警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赫曼陸龜是保護動物,雖然不在我國的保護動物名列中,但是在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保護名錄中,也是相當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所以在我國禁止買賣和交易。另外,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野生動物受法律保護,私自捕獵、交易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為,將受嚴懲。2019年12月,浙江省永嘉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連破獲了三起非法捕獵、交易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案,目前三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永嘉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日前接到群眾舉報稱,界坑鄉一村民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在嫌疑人家中發現了捕獸夾等工具,並在其手機內發現一段視頻,視頻中嫌疑人抓著一隻白色的鳥,而鳥腿則被捕獸夾夾斷。
「這鳥很漂亮,當時犯罪嫌疑人說鳥已經被他們吃掉了,後來我們拿這個視頻給專家去鑑定,原來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鷳鳥。」監管大隊民警周曉書回憶道。
警方在訊問中發現,嫌疑人潘某平時經常使用各類工具上山打獵,捕捉到白鷳後,潘某未判斷其是否屬於保護動物,又覺得白鷳從未見過十分新奇,就想「嘗個新鮮」。
「潘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白鷳吃掉,他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意識淡薄。」周曉書說。
而除了潘某捕獵食用白鷳鳥外,永嘉警方在三江街道一農戶葉某家中還發現了一隻亞馬遜鸚鵡,據了解,亞馬遜鸚鵡亦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據葉某交代,這隻鸚鵡是他花2萬多元高價購買的。
對此,周曉書說:「刑法規定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哪怕只收購一隻也是涉嫌犯罪。」
無獨有偶,永嘉警方還經市民舉報在甌北街道張某家中發現一隻猴子,經鑑定,其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犯罪嫌疑人平時比較信仰佛教,其稱買只猴子實用於放生,但這種買賣行為也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周曉書表示。
目前三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同時警方表示,案件中,三人均存在對動物保護知識不了解,且法律意識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