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和人都長了癬
來自湖南長沙的吳先生最近特別糟心:來成都買只貓,在寵物醫院做了新貓體檢後放心付了買貓的費用,結果5天後貓突發貓癬,自己也被傳染。不僅如此,隨後貓又被確診感染「貓杯狀病毒」……貓到手後才發病,買貓的費用肯定是不能退了。吳先生非常生氣,貓有疾病,為何當初在體檢時沒查出?「如果當時檢查有問題,就不會買了。」他認為,是寵物醫院的誤診才導致他去買這隻貓,才有後面一系列問題,他希望寵物醫院能承擔相應責任。
寵物主人:剛做完檢查幾天,貓就出問題了
10月20日,長沙的吳先生在朋友推薦下到成都,花了5000元買了一隻斯芬克斯無毛貓,由於價錢較高,為保證雙方利益,在吳先生的建議下,他們在大眾點評上找了一家5星排名的「貓研所網際網路動物醫院」進行購買前的體檢。吳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和賣方一起做的項目包括:體格檢查、糞便常規檢查、耳分泌物檢查、血常規檢查、抗體檢查、皮膚採樣鏡檢以及細小檢查,加上補打了一針疫苗,總計花費400多元。
但吳先生說,「醫生做體檢時就感覺很不專業。」首先,在用伍德燈對貓做體格檢查時,吳先生發現貓腿部有異常,懷疑是貓癬,但醫生都沒發現,在他要求下,醫生才取了該部位的組織進行鏡檢,最後結果顯示沒問題。其次,貓曾經打過一次疫苗,在抗體檢測報告中,貓瘟和皰疹病毒抗體檢測為S2,均不達標,而杯狀病毒抗體一項達S5,遠超正常值S3,結合貓現場有流淚現象,吳先生諮詢了他的寵物醫生朋友,其朋友告知可以做進一步檢查確認,吳先生反映了該問題後,醫生告知:在眼部分泌物不夠的情況下,可能檢測出來也是陰性。最後就醫生的判斷,加之他跟賣家溝通貓平時的情況後,吳先生認為該貓應該沒問題,補種一針疫苗後,他們便離開了醫院。
但剛做完檢查幾天,貓就出問題了。吳先生說,在醫院做完檢查後,遵照貓打完疫苗應在7天後才託運的醫囑,貓被放在賣家處寄養,但他發現,幾天過去了貓並沒有什麼異常,所以未等到7天,5天後(10月25日),吳先生便把該貓通過航空託運回長沙。不久後,吳先生就發現貓之前採樣做鏡檢的同一部位,發生了貓癬,他自己也被傳染了,醫生確認其感染的是貓癬。
不僅如此,兩三天後,貓還出現流淚和打噴嚏的情況,並於11月13日確診感染「貓杯狀病毒」。吳先生告訴記者,他原本準備拿這隻貓當種貓繁育,但現在,貓患了貓癬後腿部有一塊白色,很影響品相,而且「貓杯狀病毒」會攜帶一生,隨時可能會復發,現在的治療已經花了近2000元,後續的治療和損失,誰來負責?
吳先生說,貓染病後他排除了對賣家的懷疑,原因是做檢查的寵物醫院是他自己找的,而且如果賣家知道貓有病,還敢陪著買主一起去醫院檢查嗎?他認為,這樣的情況是由於院方檢查不規範造成的,「為何在同一部位採樣檢查都沒問題,幾天之後卻在同一部位發生貓癬?如果當時在我懷疑貓有杯狀病毒時,醫生也要求我做進一步檢查,若當時我沒做,現在肯定不會怪醫院。但是醫生當時是在我主動詢問有沒有必要做進一步檢查時,才告知我『沒症狀,檢查出來也可能是陰性』。」吳先生認為,是醫生這樣的話讓他更加確信貓是健康的。
寵物醫院:
沒說過這貓是可以買的
寵物醫院到底有沒有誤診呢?吳先生說,在發現貓患上貓癬當日,他就與該院客服溝通,得到的回應是:皮膚化驗只能說明當時的情況,和病灶樣本和採樣量都有一定關係,建議複查皮膚情況。
在吳先生告知貓感染「貓杯狀病毒」後,該寵物醫院醫生曾承諾「可以賠」,但後面又出具了一個體檢情況說明,並全盤推翻之前的賠償承諾。記者聯繫上該家寵物醫院,主管徐女士告訴記者,發生此事後,醫院立即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解,還原了當天的檢查。她告訴記者,在當天皮膚檢查中,醫生發現貓背部有少量紅色斑點,取樣鏡檢結果未見明顯異常,疑紅色斑點為無毛貓油脂分泌旺盛所致。
在抗體檢測中,杯狀病毒抗體滴度為S5,較高。對於該檢測結果,鑑於貓此前已注射過疫苗,醫生便告知,可能是貓免疫原性較好,疫苗接種生效的結果,「但也不排除之前有接觸病毒(染病)的可能性。」
吳先生並不認同醫院的說法,他告訴記者,醫生最開始並沒有告知貓之前有接觸病毒的可能,而是他主動提出來後醫生才說有可能的,並且還告知說「沒症狀,檢查出來也可能是陰性」。
當事曾醫生告訴記者,當時貓並沒有感染杯狀病毒的臨床表現,包括她在內的3名人員都對貓流淚和出現黑褐色眼垢的情況進行多次檢測,並未發現相關症狀,所以她才告知寵物主人進一步檢查可能也呈陰性,後來寵物主人也並未要求做進一步檢查。
而對於之後出現貓癬和感染「貓杯狀病毒」,徐女士認為,有可能當時檢查時,病毒正處於潛伏期。其次,也不排除注射疫苗後又長途託運,出現免疫力下降,感染該病毒的可能。同時,徐女士還強調一個時間問題,10月20日做檢查,11月上旬才聯繫醫院告知貓可能感染杯狀病毒,「時間過去那麼久,貓的健康狀況也發生改變,並不能證明檢測時就出了問題。」而且,醫生在整個過程中對吳先生買貓做檢查並不知情,「我們只是一家寵物醫院,並不是第三方評估機構,而且在就診全程,醫生也並沒有告知他這隻貓是健康的,是可以買的。」
徐女士告訴記者,寵物主人在溝通過程中很激動,要求他們賠償精神損失費。徐女士稱,對於貓生病,他們也感到很惋惜,也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償,但具體多少金額,還需當事人與醫院溝通。
業內人士:
若有異常,
醫生應盡到告知義務
那診療環節中醫生是否存在診療不規範的情況呢?據成都一位從業12年的寵物醫院院長劉醫生介紹,貓感染杯狀病毒確實有潛伏期,在間隔十多天後發病,並不能確定病毒是否在之前檢查時就存在。
就該貓的抗體檢查報告而言,貓瘟和皰疹病毒抗體檢測為S2未達標,杯狀病毒抗體超標達S5,客觀地講,如果寵物主人懷疑貓有相關病症,醫生就應讓寵物主人把檢查做完。
劉醫生認為,在當時沒有臨床表現的情況下,這家醫院做的檢查還是比較到位的,唯一沒站住腳的,就是報告中杯狀病毒抗體有S5偏高的表現,但醫院沒有建議去做PCR檢查。他說,作為醫生,這種情況他還是會建議去做,醫生要盡到告知義務。(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胡挺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