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夥同他人殺害女大學生李倩月,表面上看像情殺,在我看來,洪某的作案動機可能是涉毒殺人。
本案最大的疑點就是:既然要謀殺李倩月,什麼地方都可以,為什麼洪某非要把李倩月騙到千裡之外勐海進行謀殺?
我認為洪某是因為涉毒才殺害李倩月,有幾點原因:
一、洪某曾自稱從事保密工作,但其實他一直沒有正當職業,估計也就是在混社會。
李倩月和洪某交往已經一年多了,連她自己都弄不清楚洪某的具體工作是什麼,由此可以推斷出洪某的「保密」工作的確做得不錯。連枕邊人都不清楚自己的底細,無非就是因為洪某做的事情見不得光,所以不敢讓人知道。
二、洪某在南京遙控,他安排的兩個人提前就埋伏在勐海,再把李倩月騙到勐海去,這是毒販慣用的手法。
這兩個人的作用有兩種:如果李倩月乖乖聽他們擺布,他們起的就是監視作用。如果李倩月反抗,他們就會把李倩月滅口。
三、如果李倩月去勐海只是旅遊,這個理由根本就不成立。
作為一個雲南人,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大家:勐海只是一個小縣城,要是論旅遊資源,在雲南只能排在倒數幾名。但是勐海在雲南卻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因為毗鄰緬甸的賭場(包括網絡賭博)、色情業和涉毒。
在雲南,要是你聽到有人說去勐海打工,不用懷疑,百分之六十的都是去從事上述幾種行業。因為勐海是緬甸這幾種行業接連國內最重要的通道之一。
所以本案最大的疑點就是作案地點。
不難想像,洪某肯定做的是涉毒的事情,他提前安排人前往勐海,再把李倩月騙到勐海,就是想讓李倩月做這種事。李倩月到了勐海,在得知真相後很可能是果斷拒絕。涉毒在國內是重罪,洪某在得知李倩月拒絕後,擔心她會向警方舉報自己,所以才指使那兩個人殺人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