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假使真的可以造出光速運行的器械,那麼你能看到什麼呢?
如果兩個物體是是在同一條運行線路上,那麼你是看不見另一個物體的,因為物體運動速度和光傳播速度相一致,當你要看見的一瞬間,也代表著兩個物體相撞毀滅。
當然以上所述並非考慮相對論,但僅僅考慮相對論就很簡單了。
①因為光速是上限,再怎麼厲害,速度都不可能是光速,那麼這個問題就pass了②我們可以變通下,設物體速度為光速的一半,那麼這個問題就變成了,站在一個物體上看另一個物體的速度是不是正好是光速?
為了思考的方便,我們稍微轉換下參考系,實際上問題就變成了在一個以1/2光速運行的飛行器上,有一個速度為1/2光速(速度同向)的「人」,問在地面上靜止觀察者的測量中,「人」的速度是不是正好是光速?
這時候問題就很便捷了,直接代入狹義相對論速度變換式中,得出答案是 五分之四光速。
(其實就算是按標題原來的意思,以速度為光速代入,得出的結果依舊是光速,而不是兩倍光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