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vetica》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的轟動,是因為人們從來沒有意識到,一個字體竟然對我們的日常生活影響如此之深,它的背後可以有這麼多的故事,甚至與一個國家或整個西方世界最重要的價值觀有著如此緊密的關聯。
你是什麼字體?Times New Roman?A Garamond?Arial?還是Helvetica?粗的?細的?胖的?瘦的?有襯線?無襯線?上世紀50年代以來,西方拉丁字體的數量從幾百種增加到10萬種。每一個字體設計出來,都是有表情的,都代表了一種風格,一種態度。而你選擇哪種字體,說明了你的某些性格。
3年前,一部叫《Helvetica》的紀錄片非常流行,講一種字體如何徵服世界的故事。《Helvetica》是一個瑞士設計師在50年代設計的字體,至今仍是西方設計界應用最為廣泛的字體。它的特點就是沒有任何個性,像白開水一樣,你可以用它表現任何商品、任何風格,汽車、衣服、大眾交通……60年代,它還是越南戰爭的象徵,因為官方文件中用了太多這種字體。據說有人做過試驗,看有沒有可能過一天沒有Helvetica的日子?他早晨起床穿衣,衣領處的洗衣提示是用Helvetica寫的,紐約地鐵裡到處是Helvetica,計算機一打開很可能就會收到一封用Helvetica寫的郵件。午餐時間,中餐館的菜單上也是Helvetica。
《Helvetica》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的轟動,是因為人們從來沒有意識到,一個字體竟然對我們的日常生活影響如此之深,它的背後可以有這麼多的故事,甚至與一個國家或整個西方世界最重要的價值觀有著如此緊密的關聯。片中採訪了很多設計師,包括平面設計師和字體設計師,這些人談了很多問題,包括字體的歷史、魅力、在平面設計中的角色等等。但最觸動我的,卻是設計師們對字體投入的感情。一個德國設計師說,有人喜歡看瓶中的美酒,有人喜歡看女孩的背影,他就喜歡看字體。這是一種病,不可救藥。字體,說到底,不過是字的一種造型而已。到底有什麼讓人瘋狂的魅力?
不久前,讀到英國記者西蒙·加菲爾德(Simon Garfield)寫的《Just My Type》,提到了許多著名字體背後的趣聞,漸漸有點明白,西文字體的魅力恐怕不在字體本身,而在它背後的歷史和八卦。比如我們今天電腦中最常用的字體之一Garamond(僅次於Helvetica),就源自一款有著500多年歷史的舊羅馬體,由16世紀巴黎藝術家克洛德·加拉蒙(Claude Garamond)設計。這種字體一改之前德國人古板沉重的字體,典雅秀氣,識別度很高,成為此後歷代小寫字母的典範,還曾經用於美國《獨立宣言》的印刷。作為大寫字母的典範,Trajan體則可以追溯到公元1世紀古羅馬的圖拉真柱(Trajan's Column)的碑刻,雕工和字形都是當時的極品。Trajan只有大寫字母,字形端莊、氣勢恢宏,充滿歷史厚重感,很多好萊塢電影喜歡用它來做海報。
《Just My Type》中還提到這幾年流行起來的Gotham字體,據說在美國已經有與Helvetica分庭抗禮的意思。Gotham是兩位紐約設計師的作品,最早出現在《GQ》雜誌上,因為該雜誌需要一個看上去很現代,但又有點權威感和男性魅力的新字體。後來,Gotham被選為紐約世貿中心遺址自由塔奠基石上的字體,負責奠基石設計的建築師認為這種字體有現代經典的特徵,「既不像昨天剛創作的,也不像明天就會消失的」。再後來,這款字體被歐巴馬競選團隊採用,幫他一路進軍白宮。心理學家說,Gotham時髦而不失親切;有靈氣,又不咄咄逼人;堅定不移,又平易近人,沒有歷史包袱,很符合人們對一個新美國的期待。
西蒙·加菲爾德說,字體就像街上跑的車,我們只會注意到最漂亮的或最醜的、最好玩的或最炫的。倫敦奧運會的官方Logo剛一發布,《紐約時報》就有人寫評論,說看著像中年大叔在舞池裡裝酷。他更刻薄,說那個字體像「拿針戳人的眼睛」,的確有讓人過目不忘的好處。
對於熟知歷史又對字體敏感的人來說,字體能像香水一樣尖銳地觸發記憶:GillSans讓人想起考卷;Times New Roman是戴著黑色禮帽,留著兩撇鬍子的紳士;花體字讓人想起簡·奧斯汀的小說;溫莎體(Windsor)則讓人想到伍迪·艾倫的紐約、老爵士樂、黑眼鏡框、絮叨的對話。溫莎體是100多年前由一個叫伊萊沙·皮奇(Elisha Pechey)的設計師設計的,嚴肅的圓形襯線裡帶點嬉鬧和戲謔的風格。從《安妮·霍爾》開始,伍迪·艾倫幾乎在自己所有的影片裡都使用了這套字體的粗體、簡明體和拉長的版本,還包括一本書的封面——《純粹的無政府主義者》。
賈伯斯曾經在斯坦福那場著名的演講中談到他與書法和文字設計的淵源:「我休學了,可以不照正常選課程序,所以我跑去學書法。我學了襯線體與非襯線體,學到不同字母組合間變更字間距,學到優秀的文字設計是如何產生的。文字設計的美好、歷史感與藝術感是科學所無法捕捉的,我覺得很迷人。」當時的他大概以為自己所學的一切,沒有一樣能在現實人生中有什麼實際的用處,但10年後,這段經歷為Mac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東西——大量的字體選擇。很多字體是按他喜歡的城市命名的,比如芝加哥、多倫多等。「芝加哥」是最重要的一種字體,蘋果計算機的菜單用的都是這種字體,還有早期的iPod;「倫敦」是一種老式的黑體,有點像喬叟的手寫體;「日內瓦」是一種乾淨、現代、商業化的瑞士字體;「紐約」是一種字形偏高、風格輕快的字體,最適合用於郵輪餐廳的菜單;「舊金山」則像是剛從報紙上撕下來的,可用於沉悶的學校傳單。
按今天的眼光來看,「蘋果」早期的那些字體難免顯得粗糙、笨重,難以操作,但對於現代人與字之間的關係,那是一次震蕩性的徵兆——「字體」,一個僅限於設計與印刷行業的技術專業名詞,突然間變成了每個計算機用戶的日常詞語,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字體。
閱讀更多更全周刊內容請微信掃描二維碼成為中讀VIP,閱讀期期精彩內容!
版權聲明:凡註明「三聯生活周刊」、「愛樂」或「原創」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未經三聯生活周刊或愛樂雜誌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轉載 、連結、轉貼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經本刊、本網書面授權的,在使用時必須註明「來源:三聯生活周刊」或「來源:愛樂」。違反上述聲明的,本刊、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