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購大麻種子在家種植
房間裡還有吸食大麻工具
萬寧警方把他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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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萬寧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和禁毒分局聯合行動,抓獲一名非法種植大麻嫌疑人,收繳大麻原植物等物一批。
近日,萬寧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經工作獲取線索,在興隆龍潭小區有人種植大麻。獲知這一線索後,城北派出所深入偵查,得知種植大麻的嫌疑人叫關某(男,四川省人),並摸清關某的活動軌跡。
8月7日15時許,城北派出所和禁毒分局聯合行動,一舉在興隆龍潭小區將關某抓獲,隨後在其房間裡搜出大麻原植物3棵、電子秤及吸食大麻工具、大麻種子等物一批。
經訊問,嫌疑人關某對其在網上購買大麻種子、種植大麻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關某己被行政拘留十日。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種植且數量較大,或者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或者抗拒剷除的行為。
所謂種植,是指播種、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種子等,不論行為人實施了上述全部行為還是只實施了一種行為,都可視為種植。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確實有種植的行為,即使沒有成苗,從面積上估算,達到法條所規定數量的,也構成此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來源:南國都市報
編輯:樂東微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