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觀察報
原標題:郭敬明《晴雅集》下線,一次反抄襲的「小勝利」
經濟觀察網 記者 任曉寧 1月5日,被風傳多日的《晴雅集》下線成為事實。在貓眼、淘票票購票平臺上,已經搜不到這部影片。多家影院表示,收到相關通知,從1月5日起,院線不再排映《晴雅集》。
《晴雅集》於2020年12月25日上映,按照慣例,一般會上映1個月。此次剛剛10天,這部影片就被下線。
《晴雅集》官方微博發出聲明「清雅之約,感恩相守。」截至發稿,《晴雅集》票房4.5億元。
《晴雅集》導演是郭敬明,他也是2020年底156名影視圈人集體抵制的對象。他曾在15年前,因剽竊莊羽的《圈裡圈外》,侵犯著作權,被法院判決經濟賠償20萬元、賠禮道歉。但長達15年,他沒有道歉。2020年12月31日,郭敬明發出道歉。
與郭敬明同時被抵制的還有於正。6年前,於正由於《宮鎖連城》剽竊瓊瑤的《梅花烙》,侵犯著作權,被判經濟賠償500萬元。2020年12月31日,於正同樣發出道歉。目前,於正已經退出正在播放的綜藝《我就是演員3》。
近期反抄襲的大事件中,還有董哲。1月4日,《建國大業》第三副導演董哲冒充編劇,一審被判道歉並賠償12萬 。
「這是反抄襲的一次小勝利」,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說。他長期在反抄襲維權一線,熟悉各大版權案件,之前,很多抄襲者覺得可以花錢買平安,經濟賠償之後,他們該出書出書,該投資投資,該做綜藝做綜藝,這一次,「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個人和機構會有比較大的震懾作用。」
在內容創作行業,抄襲並不罕見,甚至常見。張洪波告訴記者,在法律政策方面,對於抄襲的打擊其實已經完善,只是,「之前的實施情況蒼白無力,沒有起到法律應有的效果。」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國務院就發布《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2016年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此外還有《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等,均對智慧財產權保護提出要求。
最近一段時間,國家層面加大了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去年11月,《著作權法》頒布30年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完成對《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訂,新《著作權法》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著作權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力度。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提高了侵權著作權罪的獲刑年限,侵犯著作權罪最高獲刑10年,銷售侵權複製品罪最高獲刑5年。
這次反抄襲的小勝利,除智慧財產權大環境正在改善以外,也與近期國家層面對社會信用制度的完善有關。去年11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並在12月21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張洪波認為,這對于于正、郭敬明公開賠禮道歉事件有重要影響。
「文件非常詳細,明確寫了惡意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屬於嚴重的違法失信行為,應該列入違法失信主體懲戒黑名單。」他告訴記者,於正、郭敬明二人被法院判決,卻拒不履行賠禮道歉,按照國家政策,已經是嚴重失信行為。
12月21日,也是156名影視圈人士集體抵制於正、郭敬明的日子,之後,該事件進一步發酵,12月31日,二人終於道歉。
「這是一個複雜的法治問題,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問題。這麼多年過去了,侵權人才公開賠禮道歉,說明法院刊發判決書這種替代式強制執行制度已經蒼白無力了,反映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滯後與不足。」張洪波對記者說。
郭敬明向莊羽道歉後,莊羽提議成立反剽竊基金。基金需要掛靠相關單位,張洪波在負責這件事。他告訴記者,國家版權主管部門對成立反剽竊基金一事非常支持。
「國家頒布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快智慧財產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將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信息納入失信記錄,建立違法失信市場主體『黑名單』,開展失信懲戒。說白了,就是行政、司法和社會治理多管齊下『封殺』」。
這次小勝利之後,反抄襲是否是能形成規則?針對之後可能發生的惡意或故意侵權,張洪波建議,還得需要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商會集體發揮作用。
他建議,對於司法判決後拒不履行的人,法院應向有關主管部門、作品出版機構、傳播平臺、傳媒機構、行業協會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出版機構、影視機構、媒體、投資人、高校科研機構謹慎與他們合作、謹慎傳播、投資他們參與的作品、表演、節目等。同時,有關行政部門應該建立智慧財產權侵權失信懲戒聯動機制,建議或禁止本行業與這類侵權人開展任何形式的合作,將惡意侵權人列入侵權「黑名單」,通過「信用中國」網、中央人民政府網等官方網絡予以公布。
「希望通過一個個案件判決,逐漸形成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尊重原創和版權、有效打擊和遏制侵權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警示社會的良好社會氛圍。」張洪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