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飛出國小編曾在推文中提到,紐西蘭政府宣布重開父母團聚移民。不過,原有的政策已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將在2020年2月實施的新政策(詳見:紐西蘭父母團聚移民將重開,門檻提高!)。
就在昨天,紐西蘭移民局履行了諾言,公布了新的父母團聚移民政策的實施細則,該政策將於2月24日正式實施,並將於2020年5月開始進行EOI篩選,EOI的篩選順序將基於申請人遞交EOI申請的時間早晚進行。相比去年10月紐西蘭移民局公布的消息,本次更新有一些細節需要注意:
通過父母團聚類別獲得移民身份的申請人,成功後不可以按照配偶移民擔保配偶——也就是說,如果父親通過父母團聚移民獲得身份,則不可按照配偶移民擔保母親移民;
父母團聚移民要求一名成年子女單人擔保、或一名成年子女及其伴侶共同擔保,如果成年子女及其伴侶的共同收入被用於滿足擔保要求,那麼他們雙方都需同意擔保義務;根據紐西蘭收入中位數,為擔保人引入新的收入門檻規定,要求擔保人必須在提交申請前的3年時間,有至少2年達到收入要求,並通過提交稅務記錄作為年收入證明(詳情見下文);在截至每年6月30日的一年時間裡,每年根據該類別能夠獲得居住籤證的人數限制在1000人;
詳細的申請條件和收入要求如下:
擔保人(子女)申請條件
年齡18歲或以上,須是紐西蘭公民或居民;在申請人遞交申請之前,擔保人子女必須已成為紐西蘭公民或居民至少3年;在申請人申請居留前的3年裡,擔保人子女每年在紐西蘭停留184天或以上;滿足最低收入要求,能夠向移民局提供稅務記錄作為收入證明;在父母團聚居留籤發後的10年內,擔保人需要:負擔父母的生活費用(如果他們自己無法承擔)為父母提供住宿(如果他們自己沒有住的地方)需要負擔遣返的費用(如果父母被遣返)確保父母的健康和其他條件符合要求申請人(父母)申請條件
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無未獨立子女;達到一定的英語水平,即雅思總分不低於5.0或至少兩科不低於4.0或同等水平的語言成績,無法達到要求的需要提前購買英語教學課程(詳見圖1);有一個成年子女是紐西蘭公民(Citizen)或居民(Resident)可作為合法擔保人;擔保人需達到擔保人標準及最低收入要求。
圖1
擔保人(子女)的收入要求,如下:
單人擔保
圖2
雙人擔保
圖3
新政要求擔保人子女必須在提交申請前的3年時間,有至少2年達到收入要求。這裡的3年指的是,以邀請函(ITA)的日期為準,3年的截點是上個月的最後一天,向前倒推3年。
舉個例子:
Deepak和Ann想來奧克蘭,與他們的女兒Shirley和她的伴侶Andrew住在一起,二人同意共同擔保他們。
Deepak和Ann應邀在2020年5月28日申請居留權,因此我們可以評估Shirley和伴侶Andrew收入的3年期限是從2020年4月30日開始。
第一年是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第二年是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第三年是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第一年的最後一天是2020年4月30日,這一天紐西蘭的中位收入為NZD $ 53,040。
2個父母的共同擔保人需要賺取收入中位數的4倍,因此,Shirley和Andrew在第一年需要賺的錢為212,160紐西蘭元。第二年為NZD $52,000 x 4 = NZD $208,000。第三年為NZD $50,523 x 4 = NZD $202,092。
以上三年中,有兩年滿足要求即可,不一定是最近的一年,可以是第二年加上第三年。
如果您之前遞交過EOI申請……
如果您在父母團聚移民關閉前遞交了EOI申請,但還未收到邀請遞交父母居留籤證(Parent Resident Visa)申請,則您需要:更新您的EOI以符合新的要求或者撤銷EOI申請並申請退款。
如果您在父母團聚移民關閉前已經收到邀請並遞交了父母居留籤證(Parent Resident Visa)的申請,則您的申請不受到影響,移民局將根據您申請時的籤證要求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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