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大學錄取規則
2013-06-29 17:37
來源:新東方網
作者: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提檔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原則上不錄取沒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條 尊重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原則上按考生分數優先規則確定考生專業。不錄取既不填報專業志願,又不填報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併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專科(高職)的商務管理(會計、市場營銷)專業屬中外合作辦學、高收費專業,原則上只錄取有填報本專業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個別省份錄取要求:江蘇考生進檔後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排序。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及相關科目的要求:
外語語種不限,除外語專業外的專業,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不含輪機工程(陸上)專業〕只招男生,其餘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音樂類、美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舞蹈編導專業按專業成績,音樂學、表演、美術類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音樂學、表演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滿分100分)×90%+文化權重分;美術類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權重分+文化權重分。其中音樂學、表演專業文化權重分=文化考試總分×〔100÷文化總成績(滿分)〕×10%,美術類專業權重分=專業考試總分×〔100÷專業總成績滿分(200分)〕×80%,美術類文化權重分=文化考試總分×〔100÷文化總成績(滿分)〕×20%。體育類和廣東省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術科統考成績×7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對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對省招生辦公室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室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實習編輯:張健
【山東初高中學生專屬】
山東高考近五年真題,高考複習資料,初中期末試卷,更多資料
掃碼即可獲取
6月13-7月5日
2020中高考主題活動陪伴考生備考、擇校
掃碼或微信打開連結長按關注二維碼
立即獲取
掃碼獲取2020年河南高考志願填報講座入場券
掃碼添加新東方廣州學校老師
發送「2020高考」
獲取更多資訊
成都學校二維碼展示
長沙學校二維碼展示
2020湖北高考解析直播
長按識別掃碼 進入直播群
交流高考心得,獲取更多內容
名稱名稱
微信掃碼關注"新東方網"服務號
回復""立刻獲取!
版權及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註明"稿件來源:新東方"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含本網和新東方網) 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連結、轉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註明"稿件來源:新東方",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② 本網未註明"稿件來源:新東方"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僅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轉載稿的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稿件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新東方",本網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見稿後在兩周內速來電與新東方網聯繫,電話: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