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養子女小,子女養父母老,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然而在社會中,有一些父母卻不願盡到自己的撫養義務,因此兒女在他們晚年的時候也不願意贍養他們。
近日,5旬大媽——劉大媽找到記者求助,聲稱:如今她流落街頭了,女兒卻不贍養她,為此她要控告女兒。在劉大媽的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呢?為何她的女兒都不願贍養她?
劉大媽告訴記者:她是一個不幸的女人,曾三度改嫁,張大媽和第一任丈夫生下了一雙女兒,然而不幸的是,在大女兒只有4歲的時候,丈夫就去世了,劉大媽經人介紹嫁給了第二任丈夫,第二任丈夫是一個單身漢,劉大媽本以為這裡會是她最終的歸宿,但是讓劉大媽沒有想到的是,第二任丈夫經常喝酒打她,在小女兒還沒成年的時候,不堪忍受的丈夫的脾氣,最終離家出走了,本以為丈夫和女兒會來尋找她回家,然而並沒有,於是劉大媽在外又先後改嫁了2次,結果都合不來,最終劉大媽被第四任丈夫逐出了家門無處可去,女兒也不願贍養她。
為了幫助劉大媽,記者跟隨劉大媽回到了她多年沒有回過的第二任丈夫家,因為第二任丈夫如今跟她的女兒還有聯繫,見到劉大媽的到來,第二任丈夫張大爺很是不滿,張大爺直說劉大媽人品不行,嫌貧愛富,他幫助劉大媽將女兒撫養成人之後,劉大媽就走人了,如今劉大媽落到如今的境地,張大爺認為她是活該的。
張大爺坦言,這些年他確實跟兩個繼女還有走動,每年過年繼女都會給他送來一對酒和一條煙,並給他500塊錢,菸酒張大爺都收了,但是錢都還回去了,張大爺日子確實清貧,但是他深知個繼女養家餬口也不易。
張大爺如今還在彈棉花為生,但最近張大爺沒有再接生意,因為他在給繼女彈一床被子,當問及兩個女兒的下落時,張大爺卻拒絕透露。
最終還是張大爺的鄰居,透露了劉大媽兩個女兒的下落,隨後記者及劉大媽趕到了她的小女兒張薇家裡。
對於母親的到來,張薇很是反感,張薇坦言,早在母親離家出走的時候,她就認為母親就把她給了繼父,張薇表示,從小母親並沒有給家裡帶來過什麼收入,對於家務也鮮少操持,都是他們兩姐妹做的,在母親身上他們感受不到一絲絲母愛,如今他們成年賺錢了,母親就經常來找她和姐姐要錢,因此她們兩姐妹越發不想再跟母親有任何的瓜葛了。
但無論劉大媽做過什麼,畢竟劉大媽還是兩姐妹的母親,如今兩姐妹對母親坐視不管也是不行的,於是記者為雙方進行協商,最終經過雙方協商,兩姐妹答應每個月給劉大媽400塊錢,希望劉大媽能夠改一改脾氣回她上一任丈夫那裡居住。之後記者以及劉大媽來到了她的第四任丈夫家,最終第四任丈夫同意劉大媽繼續跟他一起生活,但要求劉大媽改一改自己的脾氣,能夠操持家務。
縱觀整個事件,筆者想說的是: 因為劉大媽年輕時的行為,以及如今向女兒索要錢財的行為,讓她的女兒很是反感劉大媽這個母親,固然劉大媽年輕的時候有錯,但畢竟是生育了兩姊妹,作為女兒他們理應對母親負責,好在他們最終聽取了勸解,答應贍養母親,而劉大媽也最終有了歸宿,希望這次調解是雙方關係破冰的開始,在不久的將來雙方能夠冰釋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