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被查「有異議」,堅稱自己沒喝酒,折騰到抽血才心服口服
大家都知道酒精檢測的方法有很多種,如果其中一種方法行不通的話,後續還有很多方法。而接下來的這位司機,第1次呼氣式酒精檢測,測出酒精數值卻不服氣。於是警方又對其進行了第2次酒精式檢測,但是讓男子沒想到的是第2次的數值比第1次還要高,該男子還不服氣。最後民警沒有辦法對他進行了血液檢測,最終男子這才心服口服。
這件事情發生在長嶺高速安澤收費站,小貨車駕駛員孟某身上散發著一股酒味,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警方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的時候,男子聲稱自己在昨天晚上喝了兩瓶啤酒,過了一晚上已經沒事了。隨後經過酒精呼氣時檢測,孟某的檢測結果為23毫克每100毫升。
但是孟某卻對檢測結果存在疑問,要求在一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孟某稱自己是晚上喝的酒,已經過去一天了不可能這麼嚴重。最後民警又對其進行了第2次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35毫克每百毫升。因為剛開始第1次檢測的時候,司機下車時喝了一口水,可能吹出來的酒精度數比較低。在第二次檢測的時候,因為時間已經過去很長了,所以酒精檢測結果比第二次高。
警方詢問孟某對檢測結果有沒有意義,如果有的話可以抽血,沒有的話就會按照最低的標準來算。孟某在三強調自己當天沒有喝酒,堅決要求進行抽血檢查。隨即民警帶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查,抽血結果為孟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6.13毫克每百毫升。最終民警對孟某處以罰款1000元7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民警是在早上6點多的時候對其進行的呼吸式酒精測試,如果是在頭一天晚上喝的酒,那也不能著急上路。畢竟酒精在體內24小時之後才能待洩乾淨,所以在這裡溫馨提示各位司機,還是要悠著點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