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這句中國古語通常用來形容,事物之間的相生相剋。古代的中國人就知道,任何事物,沒有絕對的,都有可以克制的手段。在中國已經網上「官洩」了重型電磁炮之後,美國也針鋒相對的「洩密」了研發日久的雷射炮。
根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臺的報導,美國海軍已經在龐塞號兩棲運輸船(兩棲運輸艦?936是兩棲登陸艦,中美竟然如此相似)上測試了一種雷射武器,並擊中了一架無人機。由於雷射武器是利用能量高度集中的雷射束來殺傷敵人毀壞裝備,而且雷射武器具有光的速度和理論上「無限」的彈藥儲備(確保能源)。因此在各類「硬」科幻小說中,雷射武器通常是一種令人眩目的存在。
雷射的主要特點就是指向性好,能量高度集中,而且速度快,瞄準即開火,也不需要設置提前量。雷射的原理是原子中的電子吸收能量後,從低能級躍遷到高能級,釋放能量後再從高能級回落到低能級,如此反覆這樣會散發出我們肉眼可見的光線。而雷射,就是被激發出來的光子隊列,這光子隊列中的光子們,光學特性一樣,步調極其一致,因此具備極高的能量,同時也就具備了極強的威力。
雷射理論最早由愛因斯坦在1917年提出,當時名稱叫「光和物質的相互作用」。1960年,美國科學家西奧多·梅曼使用紅寶石雷射器激發調試第一個成功驗證了愛因斯坦的理論。而美國在1961年便開始應用雷射技術在醫學上,用於殺滅視網膜腫瘤細胞。由此,人類正式進入了雷射時代。
美國軍方早在1970年代就開發了基於化學雷射器的ABL雷射武器系統。該系統以當時最大的波音747-400型客機為裝載平臺,在機頭裝一具有5臺雷射發射器聯合組成的雷射發射單元,用於發射高功率雷射束。經過實際測試後,ABL系統確認可以在500千米距離上直射摧毀彈道飛彈,而且在保證能源供應的情況下,可以連續多次射擊,由於光速達30萬千米/秒,所以無需提前量,只要瞄準,必然命中,整個作戰系統的效率非常可觀。
而且在現代海戰中,為了能夠確保摧毀敵人的艦隊。冷戰中前蘇聯紅海軍發明了一種「飽和打擊」的戰術,也就是在極短時間內,對敵方艦隊傾瀉足夠多的反艦飛彈,讓敵方整個防空系統的防禦力「飽和」,這樣可以確保一定能夠摧毀敵方艦隊。而雷射炮的研製成功,對於海軍對抗「飽和攻擊」無疑是一劑良方。
目前美國海軍已經研製成功了LaWS艦載雷射系統。該系統使用33千瓦固態光纖雷射器,整個系統造價4000萬美元,但使用成本極低,每次開火成本僅59美分。在測試用,LaWS武器系統曾經成功攔截過3架無人機,美軍對其性能評價非常滿意。除此以外,美國海軍還和格魯曼公司(目前已併入洛克希德·馬丁)聯合開發了一種105千瓦的雷射武器,該武器在測試時曾摧毀過距離目標1.6千米遠的無人艇。
雖然雷射武器有上述優勢,但是雷射的一些固有問題依然難以解決。首先,雷射武器的能耗極高,雖然通過技術進步,小功率雷射武器已經可以為軍方接受,但是其體積依然龐大,連續開火後需要充能,而且整個武器系統的能源利用率不高,這都是問題所在。特別是,雷射說到底是一種光,它極易受到氣象條件影響,大氣中的雲、雨、霧、霾等都會影響雷射武器的效能,上述所說美軍LaWS武器系統即使在晴好天氣下,其有效射程也沒有超過10千米。最後,雷射和其他光一樣,沿直線傳播,而地球有曲率,所以艦載雷射武器最大射程通常不超過40千米(目視最大距離)遠不能和低空/超低空巡航飛彈相提並論。
鑑於雷射的固有缺陷,我國在電磁武器領域的投入明顯大於雷射武器,所以我們最終在936艦上成功測試了電磁大炮。而美國則一直沒有放棄對雷射的研究,目前美軍的主要目標是希望把雷射武器小型化,裝上戰鬥機或者V-22魚鷹飛機,直接用於空戰或者近距離對地支援。對此,我們也應該嚴密觀察,並且有必要加大我國對雷射武器的研究,特別是防禦方式的研究,以確保我國在高科技領域內不會被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