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日
浙江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
金清派出所民警王歆
和輔警梁峰、林新志
面對手持自製獵槍的歹徒
為掩護群眾避險,挺身而出
歹徒5分鐘連開8槍
三位警員身中數彈
王歆和梁峰經全力搶救無效後
壯烈犧牲
林新志目前在醫院救治
英雄遠去,浩氣長存!
10月27日上午8時,王歆、梁峰烈士追悼會在台州路橋殯儀館隆重舉行。在低回的哀樂中,他們的親屬、同事以及社會各界人士共千餘人沉痛送別用生命踐行從警初心的烈士。
經查,犯罪嫌疑人牟錫希,男,44歲,因感情糾紛,於當天凌晨攜帶汽油和早年自製獵槍,來到金清鎮坦頭沈村沈某華父母家,欲報復沈某華及其姐夫王某君等家人,短短5分鐘開了8槍。牟錫希作案後當場服農藥自殺,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正是王歆等3位警員在危急關頭挺身而出,捨身取義,保護了現場群眾的生命安全。
自製槍枝,危險且違法
近日,江門新會公安
成功破獲4宗涉槍案件
抓獲並刑拘4名嫌疑人
繳獲疑似槍枝6支、彈藥
以及槍枝配件一大批
快遞訂單露端倪
9月初,新會公安在開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動中,發現幾名利用物流快遞渠道購買槍枝零部件的嫌疑人。通過搜集證據和深挖擴線,民警發現會城鎮、雙水鎮和崖門鎮分別有多名嫌疑人涉嫌自製改裝槍枝。
新會公安果斷連夜突擊,偵辦民警依法進入新會區會城街道某公寓、雙水鎮某住宅、崖門鎮某住宅及崖門鎮崖南社區某農林場的4名嫌疑人家中進行搜查,當場抓獲嫌疑人梁某(男,28歲,新會區雙水鎮人)、黃某康(男,35歲,新會區崖門鎮人)、阮某靖(男,28歲,新會區崖門鎮人)。
現場搜出
疑似自製火藥槍枝1支、氣槍3支
槍枝散件以及彈藥一大批
通過擴線審查,民警獲得另一條重要線索,在古井鎮官衝某住宅抓獲涉槍人員唐某旺(男,55歲,佛山南海人)。經搜查,民警在嫌疑人房間內搜查並繳獲疑似火藥槍枝1支、大發射釘彈94發、小發射釘彈53發。
經審訊,4名嫌疑人
分別對網購配件
非法製造、買賣、儲存槍枝彈藥
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槍迷上網學裝槍
「其實我也知道私自組裝槍枝是違法的,但當時就是抱著一種僥倖的心理。」
面對審訊,梁某交代,自己是個槍迷,喜歡研究槍枝組裝。他先後花費2300元網購了槍管、夜光紅外線雷射瞄準器、消聲器、鋼珠等一系列氣槍配件,一邊看著網上的視頻教程,一邊自行摸索組裝了一支改裝的火藥槍,用來到郊外打鳥打老鼠。
另外三名嫌疑人黃某康、阮某靖和唐某旺均交代,他們都是槍迷,平時喜愛研究槍枝彈藥,被警方搜查出的快排氣槍、火藥槍都是通過學習網上視頻教學,網購零部件自行組裝的,一般用於打鳥。
現場搜出的槍枝彈藥
目前,新會公安分局
已依法對上述解疑人刑事拘留
案件仍在進一步審查當中
以案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非法買賣軍用槍枝1支以上、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枝1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枝2支以上,將以非法買賣槍枝罪定罪處罰。
對於網上販賣槍枝,根據國家槍枝管理法,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製造、買賣槍枝。如果網店販賣的「玩具槍、氣槍、仿真槍」等槍枝達到國家對槍枝認定、鑑定的標準,就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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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哥提醒
槍枝屬於管制類物品
嚴禁公民個人購買、使用、持有
如發現此類情況
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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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枝鑑定標準
以下三種情況均認定為槍枝
1. 凡是制式槍枝、彈藥,無論是否能夠完成擊發動作,一律認定為槍枝、彈藥。
2. 凡是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枝(包括自製、改制槍枝),一律認定為槍枝。對能夠裝填制式彈藥,但因缺少個別零件或鏽蝕不能完成擊發,經加裝相關零件或除鏽後能夠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枝,一律認定為槍枝。
3. 對不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枝,按照《槍枝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規定,當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枝。
來源 | 平安新會、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