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當「動物」,是「大腦」(」brain」) 的問題,「我們自己的頭腦」(毛澤東)不犯的錯誤!
無論「大腦」是「痴呆」還是「最強」,都完全忽略了人的思維!
人的思維是「真正理解著的思維」,如 「正在理解著的思維是現實的人,而被理解了的世界本身才是現實的世界」(馬克思)所指!
所謂「科學家們發現南方古猿屬於早期人類,但名字已經確立,按照生物命名法則不能更改,只能以『猿』為名沿用至今」,不是人的思維!
「科學家」(或「scientist」)所「發現」不是人的真正理解,也就沒必要把其當真!
「科學家」聲稱,「『直立人』也是這樣,其因爪哇人和北京猿人的發現而得名,當初人類學家以為他們是最早能直立行走的人類,但後來知道在此之前的南方古猿和能人就能直立行走了,但『直立人』的學名已經生成了,只能繼續叫下去」,然而,沒有必要把「直立人」當真、沒有必要把「爪哇人」或「北京猿人」當真、沒有必然把「南方古猿」或「能人」當真、沒有必要把「人類學家」當真!
人或表現為「群居動物」,卻不是「群居動物」!
人「決不是政治意義上的政治動物」(馬克思),也決不是「生物分類中」的「靈長類動物」!
馬克思說,「像利用自然界中任何其他生物一樣,也把人當做自然界中現有的條件之一,用於自己的再生產···這樣的看法是荒謬的——儘管它就某一個部落或共同體來看是很對的」,這樣的「部落或共同體」,如「學術界」,對人的判斷一定是錯誤的!
「學術界」自以為是——「人或者人類的概念在學術界是清楚的,即人類是靈長類動物中能直立行走的一個類群」,實際上並不清楚什麼是人。
「學術界」把其不清楚的人「變成了抽象的觀點」(馬克思,恩格斯)——「我們目前討論的『人』或『人類』是一個通俗的稱謂,是人類大家庭的總稱,起點是直立行走,因此涵蓋了撒海爾人以來的所有成員」,人成了其「稱謂」、「總稱」、「學名」或「命名法則」的產物!
馬克思說,應「努力在一個更高的階梯上把兒童的真實再現出來」,破壞人的真實、以「人屬於動物界—脊索動物門—哺乳動物剛(綱)—靈長目—人科—人屬—人種」為了不起的「發現」的「學術界」是做不到的!
再現真實,需要改變「學術界」!
改變「學術界」,也是改變「動物界」!
人變不成「動物」,人的發展也是對「動物」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