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冬生(右)不想吃橘子,對記者露出咬牙切齒的表情。
江西贛州市寧都縣的一起車禍把竹笮鄉松湖村盧屋組村民林冬生摔成重傷。隨後,雙方因賠償糾紛訴至當地法院。還未判決之時,傷者家屬出具了一份「植物人鑑定報告」,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肇事者按一級傷殘標準計算相關賠償。而現實中的「植物人」林冬生卻能自己吃喝,拿尿袋。有關鑑定法醫表示:「這達不到植物狀態。」
新法制報記者近日赴當地調查採訪,當事鑑定中心給出的解釋是法醫鑑定時屬植物狀態,後來「可能又醒了」。但其中疑問重重。
車禍引發賠償官司
1月5日16時,新法制報記者敲開七旬老人陳真保的家門時,他還躺在床上休息。床邊的輪椅上,坐著他的女婿林冬生,他睜著眼睛,並沒有睡意,眼神凝視著剛進門的記者,並隨著記者位置的移動而移動,但不言語。
41歲的林冬生,剛經歷了一場車禍,再也無法站起來,需要陳真保日夜照顧著。
2011年3月26日12時20分許,一輛二輪摩託車直行時來不及躲閃拐向路邊的一輛三輪摩託車,發生了直接碰撞。林冬生駕駛前者,人栽進了路邊的水溝裡。
寧都縣交警大隊在2011年4月13日作出的事故認定書顯示,駕駛二輪摩託車的林冬生方面的過錯在於「駕駛未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未戴安全頭盔,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駕駛三輪摩託車的彭式財方面的過錯為「駕駛後轉向燈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道路上右轉彎,遇險情採取措施不當」。雙方均「應負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
林冬生入院治療過程中,彭式財為其支付了1.5萬元的治療費,而事實上,林冬生家裡自行支付了10多萬元。彭式財沒有為林冬生墊付所有醫療費用,雙方一直陷入爭執之中,因為彭式財認為自己「不應負同等責任」。
僵持之下,賠償糾紛鬧上了當地法院,並在去年8月份開庭審理,但目前尚未判決。
「植物人」鑑定意見引質疑
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引起糾紛並不奇怪。但之後一份傷殘鑑定意見書的出爐,使事情出現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變化。
當彭式財還陷在8月份的庭審中,為對方向法院提出的賠償額度讓他感到難以接受,2011年9月30日,江西贛州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一份傷殘司法鑑定意見書,令他始料不及。
意見書顯示:「林冬生損傷傷殘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裡的『植物狀態』的規定,評定為一級傷殘,完全依賴他人護理(即一級護理、一人長期專門護理)。」
植物人?這樣的鑑定意見彭式財難以相信。
記者注意到,鑑定是由寧都縣法律援助中心委託,在2011年9月27日鑑定的。
「林冬生怎麼會是植物人?8月份寧都法院開庭時,林冬生都出庭了。」彭式財說。
「他殘廢了我相信,但說是植物人就說不過去了,是不是家屬想多得點賠償款?」已六十來歲、滿頭白髮的彭式財感到有些委屈。
「植物人」庭上會喝礦泉水?
彭式財的代理律師揭律師向新法制報記者出示了他在去年10月28日向兩名出庭人員的調查筆錄,其中,家住寧都縣梅江鎮的張漫生表示:「8月3日下午開庭時,我到寧都縣法院第四審判庭參加開庭,看到林冬生獨自坐在旁聽席上,自己用手拿住礦泉水瓶喝水。」而庭審時的這一幕,也被家住梅江鎮的楊祝秀看到。
彭式財難以理解的是,「自己都能喝水,怎麼就成植物人了?」
如彭式財所料,隨後,林冬生的家屬將植物人的鑑定報告遞交給了法院,要求按一級傷殘進行計算賠償費。
去年11月1日上午,彭式財的代理律師揭律師特意來到林冬生的嶽父家裡找到了他,揭律師告訴記者說:「我當時看到林冬生坐在輪椅上,我跟他說話,他只會咿咿呀呀,眼睛到處看,我開了一瓶礦泉水給他,他接著就喝了起來。我不相信林冬生是植物人。」
林冬生到底是不是植物人?鑑定報告與現實中的林冬生存在多少信息反差?
「植物人」會發脾氣
1月5日,在林冬生的嶽父陳真保家裡。陳真保告訴記者,現在是他日夜照顧著林冬生。
他指著輪椅上的林冬生告訴新法制報記者:「(林冬生)現在成廢人了,在贛州做了鑑定,是植物人。」
記者問到生活狀況時,陳真保稱:「就是天天要人照顧,不過吃飯還好,我盛好飯放到他面前的桌子上,他自己就拿著湯匙吃。右手和右腳癱瘓了,只剩下左手和左腳可以動。」
他進一步強調:「吃還好,什麼都會自己吃,橘子剝好給他,他自己也會吃,水拿給他也會喝。」
陳真保還拿出一個橘子,剝掉皮後交給林冬生,想讓他吃給記者看,但接下來的一幕卻是,林冬生雙眼瞪著陳真保,然後又把頭甩向一邊,露出咬牙切齒的表情,上下牙齒磨得咯咯響,還把左手往外提起。
「他不想吃。」陳真保解釋,「他不想吃的時候就會生氣,還要讓他吃的話他就會打人,他發火了就會打人。」
記者注意到一個細節,在林冬生跟前的飯桌上,放著一個裝有黃色液體的塑膠袋,陳真保稱:「他(林冬生)不會起來大小便,就把尿袋放在身上。」
而令記者驚訝的是,陳真保指著尿袋稱:「這個尿袋就是剛拿出來的,他(林冬生)拉完尿,自己感覺到到燙了,就會自己用手把尿袋掏出來放到桌上,總是他自己拿(尿袋)出來的。」
「雖然他自己能吃東西能拿尿袋,但盛飯和扔尿袋他肯定做不到,」陳真保表示,「反正這個人就是廢掉了,一輩子也就這樣了,需要人護理。」
一名當事法醫否認做過鑑定
隨後,新法制報記者來到贛州市區,將這些現象陳述給一家司法鑑定中心的法醫進行詢問,江西濟源司法鑑定中心的劉姓法醫介紹說:「植物人概括理解就是跟植物一樣的特性,沒有意識,不能自主活動,沒有思維意識,更不能支配正常活動,能自己吃飯拿尿袋明顯達不到植物狀態。」不過他又表示:「對於這個植物人鑑定,要親眼看到當事人了解具體情況後才好評判。」
那這份植物人鑑定到底是如何做出來的呢?
1月6日,新法制報記者找到了位於贛州市八一四大道的江西贛州司法鑑定中心,「植物人」的鑑定意見即該中心做出的。
該中心主任黃業建受訪時表示:「我知道這個事情,當時也參加了這個鑑定意見討論,屬於植物狀態,最後評定為一級傷殘。」
黃業建解釋,醒狀昏迷有反覆性,也就是說:「我們的法醫當時去鑑定時,看到的是昏迷狀態,可能後來又醒了。」
那對於自己能吃能喝能拿尿袋的狀況算不算植物狀態?黃業建只是反覆解釋:「可能又醒了,植物人醒了的也是正常的。」
那是否在鑑定之時會恰巧碰到「昏迷狀態」?
據了解,鑑定地點是在林冬生所在的寧都縣竹笮鄉松湖村盧屋組的家裡。
黃業建將當時參與鑑定的曾道緣法醫叫進辦公室,面對新法制報記者的採訪要求,曾道緣看過鑑定報告後表示:「我沒去,這個不是我做的。」
經黃業建反覆詢問,曾道緣仍表示對此事不清楚。
隨後,黃業建電話聯繫了另外一名到現場鑑定的法醫楊臣衡,但其並未作出任何解釋。
隨後,黃業建向新法制報記者表示:「兩個法醫年紀很大了,他們可能記不清楚了。」
「植物人」有思維意識鑑定疑問重重
黃業建受訪時還提到,「我們的鑑定只是一個法醫的觀點,我們看到的是植物狀態那就是植物狀態,至於後來是不是植物狀態,當事人可要求補充鑑定。若對當事的鑑定有異議,也可對受案機關提出重新申請鑑定。」
採訪中,對於新法制報記者關於鑑定依據的追問,黃業建表示當時法院肯定有照片等依據,但當事鑑定法醫不好找。不過他留下記者聯繫方式表示將在1月9日給予回復,但至記者發稿都未回復。
記者還注意到,這份植物人鑑定報告的「分析意見」顯示更多的字眼是,「依據林冬生入院治療CT檢查……」。
江西京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曹晟看完這份鑑定報告表示,「這是一份只有鑑定結論,而『分析意見』不詳的鑑定,更看不出有輔助設備檢查的依據,更多的是依據傷者入院後的病情檢查,顯然有諸多疑問之處。」
而黃業建在受訪時曾表示,「如果法醫在鑑定中存在違背職業道德的地方,可以向鑑定協會申請調查,作出處理,但對於責任追究方面,很難作出相關的處罰,因為鑑定更多的是法醫的觀點,當事人可以認同,也可以不認同,可以要求重新鑑定。」
1月5日,新法制報記者來到寧都縣法院採訪,該院民四庭庭長賴小龍表示,法院可能將依據這個植物人司法鑑定報告做判決,除非有關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而目前,林冬生的家屬仍是以植物狀態的一級傷殘相關賠償標準計算,向彭式財提出相關賠償。
不過之前彭式財已表示,「我肯定不認同鑑定意見書,我們保留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
針對這份引起巨大爭論的鑑定,不少相關專家都表示,提高準入門檻,加強對司法鑑定機構的監管力度,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要加大懲罰力度,要讓那些涉嫌做假鑑定的機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相關人員設定禁入期限或終身禁入。只有這樣,才能淨化司法鑑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