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又出現大頭嬰兒。經初步調查,原來,醫院商店將固態蛋白飲料說成是乳糖不耐受的嬰兒喝的特醫奶粉,推銷給嬰兒父母,嬰兒喝了之後,患上佝僂病,幾乎停止發育。多年之前,安徽阜陽大頭嬰兒事件震驚全國,想不到在新時代,習總書記多次關注的人民健康、食品安全領域還會出現這樣的事,真是令人心起火眼冒光。
商店作奸並不奇怪,但為了賺錢居然戕害嬰兒,下探道德底線,觸碰法律紅線,把一個飲料指鹿為馬說成是特醫奶粉,簡直喪心病狂到令人髮指。就算商家不知道持續飲用該固態飲料會讓孩子變成大頭娃娃,起碼會知道把它當飲用頻率更高的奶粉喝會造成嬰兒營養不均衡,影響嬰兒發育,這決不能算法理上的「無意」,而是某種程度上的「故意」,是明知故犯的害人。更值得一提的是,商店開在醫院內,可想而知,多少病人會潛意識裡認為它象醫院那麼權威,營業員說的話象醫生那麼專業,也可想而知,商店利用有利位置、身份賣出了多少無用甚至有害的商品!
醫院想必通過招標招租了這家商店,不知道租金是固定的還是按銷售額比例來定的,如果是因為按銷售額比例來確定租金,所以對商店推銷高價無效商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幫兇。其次,醫院的醫生應該有看過孩子營養不良的樣子,應該會了解到孩子在吃這個從醫院商店買來的「特醫奶粉」,他們的專業素養不應該能看出來孩子的異常嗎?如果他們看出來了,出於某種原因不指出來,那也算是幫兇。再有,生產廠家口口聲聲說他們的宣傳符合標準,沒有誇大。但把產品推銷到醫院,從營銷學的角度來說,這些孩子顯然是他們的目標顧客,至於宣傳,
出了這樣的事,平時沒啥存在感的監管機構,免不了要站到燈光下秀秀。我們普通人當然不知道這些機構之前都做了啥工作,要是追問的話,他們總能說出他們做的工作,可是,我們是外行,這些話不聽也罷。我最不明白的是,比如,市場監察局監管了,一看,這些固態飲料沒問題啊,衛健委察監管時一看,是固態飲料啊,不歸他們管,最後這個就沒人管了,象這樣的情況顯然不正常,可是應該怎麼事前監管到。另外,話說回來,哪怕這些監管機構承諾象花一樣,我猜,這個時候那些父母最想看到的應該是公檢法和能治好孩子彌補過錯的好醫生。
說到那些孩子的父母,我有些難以理解他們,因為我也照顧過孩子,相信孩子的變化應該不是一天出現的,那些父母怎麼會留意不到呢?嬰兒不用定期去醫檢嗎?身高體重持續不增長不會疑惑和著急嗎?再有,買回來給孩子吃的東西不應該仔細看看食用說明嗎?我相信所有父母的愛心,但是我很難以理解這個結果。但願以後不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