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的關注和支持。有好友發來消息說讓我談談研究目標和預期研究成果,研究基礎和可行性的差別,我根據我的理解簡單寫了一下,不知是否準確,請多指教!
一 研究目標和預期研究成果的差別
研究目標要宏觀些和簡潔些,就像一個靶子。圍繞科學問題A,實現研究目標C(科學問題A和研究目標C的論述見文「研究內容」有內容中所述),其中間可簡要提及研究方法和過程成果。主要目的讓專家明確兩點:一是這個科學問題很值得做,二是這個項目要為解決科學問題做點工作。
預期研究成果要具體化和定量化,是要預期射中靶上十環的箭。要呼應研究目標,進行定性和定量;定性主要是在科學問題的解決上實現的具體目標(比研究目標要詳細),定量主要是要在論文、會議報告、人才培養等有適中數量。
兩部分內容是前後呼應關係,一個概括,一個具體,箭射到靶子上,環數越多越好。
二 研究基礎和可行性的差別
研究基礎主要證明為何我能做這件事。
如果要跟人合夥投資開公司,要讓人家知道你有水平,且有資金。
所以研究基礎一是論述申請團隊有該研究相關前期工作,二是有相關研究初步成果,由此判斷申請團隊是都具有足夠的科學研究能力完成項目。在該部分中,可列出與本研究(理論、方法、直接)相關的部分必要研究論文,注意不要把自己的論文都列在這兒,和後面個人簡歷重複。
可行性是我已經準備好了軟硬體條件做這件事。
從學術積累和研究方案可行(理論和方法軟體)、團隊成員結構和實驗條件可行(人力和物力硬體)。該部分的學術積累較研究基礎可適當放大自己的前期研究範圍,不完全拘泥於和本研究密切相關。
其實兩部分內容之間是有重疊的,也有很多本子直接寫可行性分析,將研究基礎包含在學術積累可行性裡面,讓評審專家確定你能做,你已經準備好了要做這件事,萬事俱備,只缺經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