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號,吉安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說敦厚鎮連山村有一名男子山野外誘捕了幾十條野生蛇,民警立即前往男子家中突擊檢查。
民警趕到時,易某正準備駕車外出,民警當場將他控制。
民警從易某麵包車上查獲了捕蛇籠等工具 ,但並沒有發現蛇的蹤跡。隨後,民警進屋檢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易某遮遮掩掩,閃爍其詞。在查到房屋內水井旁時,一個蓋有鐵絲網的白色箱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在民警的督促下,易某從水井旁一個角落裡拿出了4個尼龍袋。經過清點,總共在易某家搜出眼鏡蛇8條、王錦蛇38條,這些蛇全部屬於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蛇是他用籠子在附近山場進行誘捕,46條蛇正準備進行交易 。
易某說,天氣漸漸熱起來了,黑市上野生蛇好賣,為牟取利益,他先後流竄到吉安縣和泰和縣等地非法誘捕野生蛇,但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吉安縣森林公安局民警 肖宏告訴記者,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使用禁獵的工具等方法非法狩獵,破壞野生動物環境,情節嚴重的,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易某已經被刑拘,23號下午,吉安縣森林公安民警和林業工作站人員對查獲的野生蛇全部放生。
很多人看到蛇
心裡都會毛骨悚然
男子為了利益
鋌而走險
根本毫無懼色
最後還是要被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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