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20項產品進入推廣目錄
記者從市工信局獲悉,日前,2020年度第二批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推廣目錄公布,全省共有106項產品列入推廣目錄中,其中我市福建信達機械有限公司的建築工業化生產基地工程混凝土拌合樓、福建成功工具機有限公司的VTL200A數控立式車床、泉州市漢威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的HW-KZ-300型口罩生產設備等19家企業的20項產品位列其中。
據了解,在此次推廣目錄中,我市有15家企業的15項產品獲評省內首臺重大技術裝備和智能製造裝備。市工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我市共分兩批次組織推薦泉州匹克鞋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申報2020年度第一、二批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項目。在兩批次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推廣目錄中,我市共有21家企業的22項產品進入推廣目錄當中。該推廣目錄有效期為兩年。
根據《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徵集和發布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重點新產品是指,在一定區域或行業範圍內具有先進性、新穎性和適用性的產品。採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製生產的產品。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較原產品有根本性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的產品。在國內外率先提出技術標準,能替代進口的技術先進、質量可靠、市場前景廣闊的產品。被認定為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產品。
《細則》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需滿足以下條件,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的發展導向要求。企業自主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對原有產品進行實質性改進,顯著提高了產品關鍵性能,或在國內外率先提出技術標準並首次(或首批)開發成功的產品,並在近三年開始上市銷售的產品。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或以上(自評),智慧財產權明晰,性能和質量可靠,符合節能環保安全要求,具有較大市場潛力的產品。
同時,符合國家和本地區產業發展方向。屬於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許可的產品,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產品生產許可;屬於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近兩年開發的福建省企業技術創新項目成果,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技術(獲得國家相關專利智慧財產權證書)優先徵集。
《細則》指出,對列入目錄的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所在企業,在企業技術中心培育認定和省級品牌培育示範、智慧財產權應用標杆(示範)的工業企業評選中予以優先考慮。
(文章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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