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08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湖南大學坐落在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山下,是嶽麓書院衍續至今、辦學歷史悠久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國家教育部,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2004年經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熱忱歡迎廣大考生報考湖南大學。
一、招生計劃
我校計劃招收博士生387名(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6名),今年學校繼續試行博士生培養機制改革,招考類別為提前攻博生、公開招考錄取的脫產博士生和委託培養博士生三種。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已獲碩士學位(獲得國外的碩士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必須具有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是國家全日制統招碩士生,且最遲在錄取前獲得碩士學位,同下);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包括法律碩士、工程碩士、MBA、MPA、MPAcc等)和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者,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等正在攻讀碩士學位但尚未獲得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必須獲得碩士學位才能報考;現役軍人報考,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三)報考提前攻博生、公開招考錄取的脫產博士生兩種類別的考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63年8月31日後出生),報考委託培養博士生類別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報名程序
一律採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所有考生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上網報名和到研究生院進行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報名信息。具體要求和流程請在網上報名期間登錄http://bsbm.hnu.cn/進行報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08年3月1日——14日。
具體流程請登錄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按網上報名要求進行註冊、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須網上提交電子照片),並列印《湖南大學2008年博士網上報名信息表》;
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必須準確、真實,虛假信息引起的不良後果由考生承擔。
(二)現場確認、交費
現場確認時間為:2008年3月15 日——19日。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最後學位、學歷證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應屆碩士生、提前攻博生持碩士研究生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國外獲得的碩士學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和第一學歷、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如為委託培養和定向培養的應屆碩士研究生還須持有委託和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和列印的《湖南大學2008年博士網上報名信息表》到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報名信息。未在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查、繳費和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報名信息無效。報名費標準:300元/人。
(三)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考生必須於2008年3月25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往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1.《湖南大學2008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2.兩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具有教授及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3.碩士生階段學習成績表。考生經過初試取得複試資格後還必須向報考的導師提交其碩士學位論文及評議書或著作、論文。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現為委託培養或定向培養的應屆畢業碩士生,擬報考委託培養的考生以及原為委託培養或定向培養的碩士生,現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的在職人員考生,必須徵得委託培養或定向培養單位或所在學校的同意。考生與所在單位或委託、定向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函報考生請於網報後一個星期內通過郵局將報名費、學歷和學位證書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湖南大學2008年博士網上報名信息表》及有關材料郵寄到:湖南 長沙 嶽麓區 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郵編:410082,報名費匯款單上務必註明考生的姓名、網報號和報考專業)。
(三)領取準考證:準考證不郵寄。除了函報考生外,請考生在考試前的一個星期內到各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領取。函報考生領取準考證請於考試前的一個星期內持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領取。
五、考試安排
考試分初試(筆試)和複試(含面試及外語聽力測試)兩個階段。初試時間為2008年4月19日-20日,複試安排在2008年5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初試科目為外國語(不含聽力測試)及兩門業務課,各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
六、體格檢查
體檢在複試階段進行,地點為湖南大學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七、錄取方式
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含初試、複試)成績,德智體全面考查,並對考生碩士生階段的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及評議書和科學研究工作情況進行綜合性專家評價,擇優錄取。
八、培養機制改革
(一)博士生資助體系
2007年我校開展博士生培養機制改革工作,試行以科學研究為主的導師負責制和資助體系。博士生資助體系包含博士研究生資助基金、「三助獎學金」和學校專項獎學金。
1、研究生資助基金
資助對象為提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公開招考錄取的脫產博士生,委託培養博士生不屬資助對象。資助標準為提前攻博生每月680元,公開招考博士生每月480元,每學年按12個月發放。學校資助期限按三學年計算,第四學年由導師根據博士生工作確定增補補貼額度。學費補助以免收學費的方式進行,不發放給博士生個人,獲得資助的博士生,應完成學校培養方案設置的學習任務和導師規定的助研工作。對於經學校和導師考核不合格或違反校紀、校規者,將終止其資助。
2、「三助」獎學金
通過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管和助研崗位,使多數研究生通過承擔「三助」工作,獲得帶有獎學金意義的津貼。助研崗位由導師設立,助教和助管崗位由學校設立。
3、單項專項獎學金
設立單項獎學金和個人或社會捐贈的專項獎學金,獎勵在社會活動、論文、學習成績、科技成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部分博士生。
(二)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項目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國戰略,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增強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服務的能力,根據國家教育部總體部署,湖南大學從2007年開始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留學研究生項目」,每年選拔80名全日制在校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專業,並師從一流的導師攻讀博士學位(以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和博士一年級學生為選拔對象)或以聯合培養方式從事博士研究工作(以在讀博士生為選拔對象)。具體選拔條件和方式詳見《湖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選派實施辦法》。
九、其它
其它未盡事宜請與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和報考學院聯繫,或登錄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hnu.cn)查詢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