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物理——關於「力」的知識點
力的涵義
定義: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
1)定義中的「作用」是推、拉、提、吊、壓等具體動作的抽象概括。 2)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一個物體對別的物體施力時,也同時受到後者對它的力)。 即:(1)發生力時,一定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物體存在,也就是說,沒有物體就不會有力的作用(力的物質性);(2)當一個物體受到力的作用時,一定有另一個物體對它施加了力,受力的物體叫受力物體,施力的物體叫施力物體。所以沒有施力物體或沒有受力物體的力是不存在的;(3)相互接觸的物體間不一定發生力的作用,沒有接觸的物體之間也不一定沒有力「接觸與否」不能成為判斷是否發生力的依據;(4)施力物體和受力物體的作用是相互的,這一對力總是同時產生,同時消失;(5)施力物體、受力物體是相對的,當研究對象改變時,施力物體和受力物體也就改變了。
力的單位及測量工具
力的單位:牛頓,簡稱牛,用符號N來表示。1N大小相當於拿起2個雞蛋的力。
測量工具:測力計,實驗室中常用的測力計是彈簧秤。 1)彈簧秤的原理:在彈性限度內,彈簧的伸長與受到的拉力成正比。
2)彈簧秤的正確使用:(1)要檢查指針是否指在零刻度,如果不是,則要調零;(2)認清最小刻度和測量範圍;(3)輕拉秤鉤幾次,看每次鬆手後,指針是否回到零刻度;(4)測量時彈簧測力計內彈簧的軸線與所測力的方向一致;⑸觀察讀數時,視線必須與刻度盤垂直;(6)測量力時不能超過彈簧測力計的量程。
重力
重力表示符號G
定義:地面附近物體由於地球吸引而受到的力叫重力。 1)方向:豎直向下。 2)大小(計算公式):G=mg(重力跟質量成正比)=>m=G/g,g=G/m (g是重力與質量的比值,g=9。8牛頓/千克,在粗略計算時也可取g=10牛頓/千克) ∴重力的大小與物體的質量有關。 3)作用點:重力的作用點在物體的重心上。 其中,形狀規則,質量分布均勻物體的重心在它的幾何中心。 4)重垂線是根據重力的方向總是豎直向下的原理製成。 5)重力的施力物體是地球,它的受力物體是地面附近的一切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