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廣東佛山,一女子開車撞了電動車,隨後輔警趕來拍照取證,女子見到要拍照,頓時慌了,連忙說等等,我先擺個造型。
看到這個視頻後,我真的很無語,這種情況下她居然還有心情擺造型,難道又是一個想紅的人,敢情她撞了別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在這件事中,我談點自己的看法,這女人有2點錯誤行為:
1、先不說她有沒駕照或者酒駕,單單是撞了人,就不是小事,但是看她的態度,明顯不把撞人當回事,輔警來之後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著實讓人厭惡。
2、面對輔警的拍照取證,她還有心情擺造型,難道當這是出名的好機會?什麼時候違反法律的人都這麼的猖狂了,把人命當兒戲。
自從社會中出現了「網紅」之後,時不時的就會曝出誰誰誰為了出名,做了什麼出格的事情,但偏偏還有很多人喜歡這樣的人,不得不感嘆世風日下,網紅並沒有錯,比如很多正能量的人物,我們是發自內心的去喜歡他們。
但是那些靠做違法犯罪,甘願去做一個「小丑」的低俗之人,就算紅了,也只會是曇花一現,畢竟廣大的網友僅僅只需要一個能讓她們高興的「小丑」,可誰又會在高興過後,還會去惦記著對「小丑」未來的生活負責呢?
在現在這個流量時代,一不小心就會因為一件小事而變成網紅。其實只不過是被網絡消費的平常人而已。也就是一種「審醜」,為什麼這麼說呢?
「審醜」是放大了人性中最基礎的『惡』,是一種冷血的行為!一位心理學家如此解釋的。
所以沒必要對在網上『審醜』的狀況大驚小怪了,存在就是合理。在一些人來看,「審醜」與受教育程度和本人性格有關,不一樣的人有不一樣的找樂子的方法。
我記得一個平臺人員這樣形容這類網紅的:這些所謂的低俗「熱點」,生命期一般不會超過一周。
沒有錯,在流量便是資本的時代,無論你的真實身份怎樣,無論你的行為是有意搞怪還是本來就庸俗,如同波普藝術大師安迪·沃霍爾的預言:「在明日,每一個人都能出名15分鐘。」
我們會發覺,要想迅速地變成網紅,站在大家認可的對立面,靠毫無原則的秀下限,譁眾取寵,獨樹一幟,就如同上面這個女人,我不知道她是否是為了紅,但是大家覺得一個正常人,撞了人之後居然可以這樣心安理得,面對拍照還需要擺POS。
這是需要臉皮厚到何種境界才能做到呢?之前那個不願意打工的周某出獄,一時間各個平臺都來拉他去做網紅,炒的沸沸揚揚,引起了全國網友的關注。
可是,在同一時間,山東支援抗疫的張靜靜護士心臟驟停死亡,廣西支援湖北的梁曉霞護士在工作期間心臟驟停死亡。這樣的事情卻鮮為人知,我覺得我們的社會病得不輕。
在時下流量即紅利的時代,呼籲大家要有正確的三觀和恪守做人的底線,我們的社會需要的是抗疫護士這樣的正能量,而不是像這位女士這樣譁眾取寵的低俗之人。
你們覺得這位女子的所作所為是為了什麼?歡迎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