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噁英汙染近10年,兩度變更受理法院,福建閩侯394名村民與該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的5年訴訟拉鋸戰近日塵埃落定。
8月12日,福建省閩侯縣青口鎮青圃嶺村村民收到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二審判決書,認定被告福建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的汙染事實存在,判定其賠償村民各類農作物損失、人身傷害等共計近600萬元。
原告代理律師劉金梅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 )提供了相關法律文書。
福建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主要從事福州及其周邊地區醫療臨床廢物處置。由於地處偏僻、監管乏力,加上建設時在防護距離、設備先進性等方面的先天不足,近年來多次發生排放不達標、偷漏排、擅自轉包等嚴重違法事件,與周邊村民關係日趨緊張。
該公司排放廢氣中所含二噁英令村民擔心。青口鎮青圃嶺村村民林振富告訴澎湃新聞,近些年該村罹患癌症及其他怪病的人逐漸增多。
二噁英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人類一級致癌物,它具有生殖毒性和遺傳毒性。
閩侯縣法院委託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後稱,對被告涉案焚燒設備向廠外排放的煙氣中含有二噁英成分,會對周圍環境以及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事實,被告涉案焚燒設備向廠外排放的煙氣對原告造成人身損害。
由村民拍攝的廠區內落後的焚燒設備。圖片來自網絡焚燒時工廠煙囪冒出滾滾黑煙。圖片來自網絡福州市中院亦認定上述鑑定結果,並在判決書中稱「省固體廢棄物處置有限公司在從事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時,產生的排放物造成環境汙染。」
「焚燒時,黑煙滾滾,味道刺鼻」律師劉金梅說。而本案另一位代理律師戴仁輝告訴澎湃新聞,雖然專注環境案件多年,但汙染現場還是讓他們感到震驚。
據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汙染受害者幫助中心志願律師劉金梅所提供數據,2009年5月到2010年1月期間,青圃嶺村因癌症死亡8個人,平均死亡率為1.75%。其中,相繼死亡的3人恰是正對企業排汙口的3戶人家。
《中國環境報》曾報導,環保部門對該企業下達多次整改意見,但企業置若罔聞。2008年10月25日,閩侯縣環保局根據對這家處置場的實地檢查情況提出了排汙申報、安裝在線監控設備等4項要求,但未得到這家公司響應。2009年9月,福建省環保廳下達《關於責令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對存在問題進行限期整改的通知》,仍未引起其足夠重視。
2010年2月8日,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出《關於查處福建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的監察通知》,責成福建省環保廳對該公司的若干違法事實進行嚴肅查處。
2010年3月開始,中國政法大學汙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指派志願律師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律師們隨後向閩侯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賠償村民近10年來的經濟損失,包括果樹及作物損失,另外要求被告對土壤進行檢測、恢復土地的生產能力、對村民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等。
但福建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年底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後將案件移送至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年之後,福州中院請示高院後,又將案件移送至閩侯縣法院。
2013年11月11日,閩侯法院下達本案一審判決,原告勝訴,各類賠償共計近600萬元。但被告不服,繼續上訴到福州市中院,7月8日作出的二審判決,基本維持了原判。
戴仁輝告訴澎湃新聞,這是近年的環境訴訟中賠償數額較大的一次。
劉金梅說,雖然訴訟之路漫長又困難重重,但對於所有相關方和參與方都進行了觀念與認知的重塑,「特別是敦促汙染企業和當地政府重新認識,違反環境法律和漠視環境保護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和最終付出的成本」。
對於汙染事實和判決結果,福建省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拒絕置評。「判決都下了再說有什麼意義,法院怎麼判我們就怎麼執行。」一位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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