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音樂先聲(ID:nakedmusic),作者:Echo、範志輝,頭圖來自:《乘風破浪的姐姐》劇照
在求偶場景中,處於劣勢的雄性會在優勢雄性四週遊走,藉助其鳴聲吸引雌性,這種行為被稱為「衛星策略」。「衛星策略」在昆蟲、蛙類和靈長類中普遍存在,單從行為上來看,它與人類世界中的「假唱」也很類似。但雌蛙是可以識別「假唱」的,辦法也與人類如出一轍——對口型。
當雄蛙的鳴聲與鳴囊的鼓動不匹配時,雌蛙就會對它興趣缺缺,吸引力還不及單獨的鳴聲。甚至,當雌蛙發現鳴聲和鳴囊鼓動的信號不是來自同一隻雄蛙時,會採取「寧缺毋濫」的策略,拒絕「假唱」歌手。而在人類世界中,我們對於假唱行為,似乎很少會如此堅定地拒絕。
近日,一項旨在規範演藝經紀活動行為的管理方法的出臺,或許可對行業習以為常的假唱現象敲響警鐘。10月10日,《高級演出經紀人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該管理辦法明確指出,高級演出經紀人不得組織演員以假唱、假演奏欺騙觀眾或為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持證人如有以上行為,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將依照處罰結果註銷其演出經紀人證書並予以 5 年內不得考取演出經紀資格證書或永久不得重新申請等處理意見。
此項《管理辦法》一出,相關話題立刻在微博上引發大量討論,閱讀量超1.2億,評論中大都是網友對於假唱現象的不滿。可見,我們對於假唱行為並非不反感,只是身處社會這個巨大的肌體內部,在聲勢浩大的集體合奏中,個體的內心活動總是顯得單薄又無所適從。假唱現象背後的複雜利益關係,是對這個時代的消極因素的吸收,如科技進步下專業主義的式微、視覺至上的娛樂工業、形式主義的盛行。
失真之下,無法保質的中國樂壇
每一種未曾得到履行的內心義務,都會蝸居在人的內心深處不肯離去,等待一個被喚醒的時機。如2002年龔琳娜第一次在白天看清臺下人的臉時的感覺:「我突然接觸到他們眼神,我覺得他們眼神就像一把一把寶劍刺向我的心。」以前的假唱多是晚會,臺下黑壓壓的,看不清觀眾。可這次因為是白天,龔琳娜看清了臺下人的臉。那一刻,她意識到她錯了。
在經歷了那場印象深刻的假唱後,龔琳娜不僅自己堅持真唱,也開始在微博上呼籲真唱,打假3·15晚會假唱。同年,崔健開始推動「真唱運動」。
2002年8月7日,崔健在CD酒吧發起真唱運動,羅大佑上臺擁抱了他,對著臺下的400多人說:「你要去做娛樂節目,搞假唱,好,沒問題,但你不要稱自己是音樂人……」一個是上世紀末的「音樂教父」,一個是上世紀末的「搖滾教父」,他們在本世紀初就真唱一事達成共識,並對假唱行為發出猛烈抨擊,卻不知今後該把這根接力棒交給誰。
2005年9月1日凌晨,崔健倡導真唱運動為假唱「送鍾」
時至今日,華語樂壇始終與假唱現象拉扯不斷,國內音樂市場也隨之沉浮。出現在各種晚會、綜藝中的假唱行為,反映的不只是娛樂工業的浮躁,而且是整個樂壇在「失真」的情況下無法保質的困境。
今年的天貓618晚會、818晚會、919百度好奇夜晚會上,假唱頻頻出現、真唱屢屢翻車的多個現場似乎可以成為今年選秀綜藝演唱水平低劣的縮影。在《青春有你2》中成團的THE9,前腳剛在東方衛視蘇寧818超級秀中假唱完,後腳又在百度好奇夜晚會上假唱。《明日之子樂團季》中的冠軍樂隊氣運聯盟雖然沒有假唱,但跑調嚴重,成為微博熱搜常駐話題——「難聽」中的一員。
之所以這些剛從爆熱綜藝中走出來的男團女團要麼在晚會中假唱、要麼真唱翻車,很大程度在於選拔期間節目一直以錄播的形式播出,多靠後期讓百萬修音師逐句地修音。長此以往,選手的唱功沒能提高,倒是修音師的技能越發嫻熟,到了直播時,就只能播放提前修好音的錄製版,讓藝人在前臺對口型。
雖然說只要存在錄音,修音就難以避免,但隨著科技進步,修音技術越發強大,某種程度已經成為藝人假唱的最強輔助。因為有了百萬修音師的存在,唱歌這碗飯變得越來越好捧。跨年晚會上,各大衛視烏烏泱請來一堆高流量明星,不論是影視界的還是相聲界的,只要能聽得過去就行,於是後臺播放著提前修好的錄製版,前臺一眾帥哥靚女對著口型。明明表演的是唱歌節目,臺下的觀眾只管眨著星星眼誇著「好帥啊」。
當然,愛假唱的不止演員和選秀歌手,也有專業歌手。2016年,歌手薩頂頂在一臺晚會上假唱時拿倒了話筒,她淡定地把話筒翻轉繼續唱,被觀眾抓包後,在微博上回應:「別罵了,下次演得更精細些,大家消消氣!」可見,在假唱的語境中,唱歌已經淪為一種演戲行為,會不會引起眾怒取決於你「演」得好不好。
演員假唱可以說是為了保護觀眾耳朵,那麼專業歌手假唱又是為了什麼呢?很多時候,也有主辦方為圖省事對藝人提出的要求。崔健前經紀人曾在某次採訪中說:「當然可以給出無數個理由,臺裡的技術設備可能不夠,或者是我們這個網際網路的帶寬不夠。但很多時候這只是一個藉口。當然都願意賺容易的快錢嘛。50萬的演出費我們也付了,你來假唱還不行嗎?還這麼多事,好像你不太懂事。」
利用假唱賺快錢這個事,很多歌手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所以也沒有那麼強烈的反抗願望,其中比較典型的事件就是那英與崔健的隔空罵戰。崔健在採訪中回答記者對那英假唱的看法時,說她唱歌20年沒變化,因為她老假唱。那英回應說:「他總拿大帽子壓人。我認為大家要互相尊重,他這樣做是對整個流行音樂的傷害,是在貶低、不尊重流行樂壇,他從來沒有看得起流行音樂。」
很明顯,整個回應可以說是偷梁換柱,那英將崔健對於假唱的抨擊模糊為對於流行音樂賺錢的不滿,這也映射出業內人對於此種「自侍清高」行為的不屑一顧。事實上,音樂行業對於崔健發起的「真唱運動」響應並不熱烈,來參加的多是搖滾圈的音樂人。而大多數演出公司、製作人並沒有出場,有的雖然出場卻沒有籤上自己的名字。
我們為什麼無法拒絕假唱?
雌蛙拒絕「假唱歌手」是為了保證優秀基因的延續,而人類世界中,我們似乎沒能知行合一。在短期的利益獲取和長期的行業發展之間,我們往往看不到後者的緊迫性而將之拋棄,這就導致很多歌手得以通過假唱以次充好。而這對於音樂市場來說,無疑是殺雞取卵。
1987年的春晚,直播中插入事先錄好的演唱視頻
科技的進步提供了越來越完美的作弊技術,背後也是歌手專業主義的式微。參演了《即刻電音》的製作人王勖說:「上世紀90年代剛開始,只能靠一些磁帶,靠一些模擬設備來完成一個錄音,那時候對歌手本身是有要求的。後來修音軟體這些技術發展對於歌手的門檻降低了。」
歌手門檻降低的同時,偶像工業也越來越發達,流量藝人成為各式晚會保障收視率的必備手段。於是,將最具流量的藝人推上舞臺「假唱」成為了主辦方、藝人、觀眾實現多贏的市場需求。「假唱」不僅幫主辦方保障了演唱效果,還讓觀眾一飽眼福,對於藝人來說則起著錦上添花的作用,如果舞臺是春晚,那就是鍍了層金。
實際上,在春晚幾十年的歷史中,假唱和真唱的糾纏從未停歇。從最初的「全面假唱」,到後面的嘗試真唱,再到前幾年的真假參半,假唱議題一直和全國矚目的春晚形影相隨。於是,《高級演出經紀人管理辦法》一出臺,網友們最關心的就是春晚有沒有高級演出經紀人?
春晚作為全國人民普天同樂的節目晚會,如今它面向的甚至是全球,基於其巨大影響力帶來的壓力,很多人對其選擇假唱都表現出一定的理解。
但,完美主義更像是假唱這一偷懶行為的藉口,如果真的追求完美,就應該上臺前加強訓練。然而,隨著視覺文化走上統治地位,視像上的完美蓋過了一切,真實與公平的本質也隨之扭曲。
在比春晚隆重許多的2008年奧運會開幕式上,林妙可的雙簧演唱事件被美國《時代》周刊列為2008年世界十大醜聞之一,即林妙可在臺前假唱,播放的聲音實際是楊沛宜的。
音樂總監陳其鋼在爆料時,非常坦然地說出他所認為的「公平」:「我們出鏡的孩子,在形象、內心感覺、表情等各個方面都是要無可指摘的,林妙可在這方面是相當不錯的。但是在聲音方面,楊沛宜是我們團隊認為最出色的。我們做了這樣一個選擇,我想,無論對於林妙可還是楊沛宜都是公平的。」
外貌形象更優秀的孩子更適合走上舞臺,有實力的孩子只在後臺貢獻聲音是公平的。這種看法在如今視覺至上的娛樂工業中一步步得到證實,但不公平終究還是不公平。為了取悅受眾,讓臺上的孩子與假唱的罵名捆綁一生,犧牲掉有實力的孩子的上臺機會,這是整個娛樂工業中普遍存在的不公平。
這一次,假唱會迎來「滅絕」嗎?
如果是假唱有著行業系統性的弊病,屬於一種集體共謀下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那麼參與其中的個體,其實也是實實在在的受害者。
比如,2008年的那次「假唱風波」讓9歲的林妙可迅速地成為大眾焦點,又迅速地淪為大眾靶心。從此,「假唱」成為她身上撕不掉的標籤,也成為她被黑的起點。可見,假唱帶來的危害,不論人們遺忘與否,「假唱」始終是藝人職業生涯中的一個汙點。但假唱行為背後的複雜利益關係,又非個體的力量能夠消除的,環境的改變無疑還需行業各方的努力。
韓雪在2018年的《白夜行》音樂劇中假唱,事後道歉
除了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早些年,相關部門也已也陸續出臺過相關規定,試圖解決假唱問題。2009年9月,文化部修訂發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營業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其中,對假唱的定義特別明確,是指演員在演出過程中,使用事先錄製好的歌曲、樂曲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
2016年《營業性演出活動管理條例》第三章(營業性演出規範),第三次修訂內容,第二十八條規定: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眾,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
可以看到,這三次法規出臺都是針對營業性演出的規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選秀類綜藝雖然不屬於商演,但其依靠觀眾打投的出道方式導致假唱仍具有欺騙性盈利的性質。這不僅是對音樂行業的踐踏,同樣會攪亂偶像市場。當選手通過假唱營造出美好幻象吸引粉絲,而又在某次翻車現場被還原真相之後,那些為愛發電一整個夏天的粉絲,難道不會覺得自己被欺騙了?
而且,假唱的多發地實則是在「非市場性」的場合之中,如電視上的各種聯歡晚會、各級政府或政府部門等舉辦的各種慶典演出活動,這些演出都是現存法規所鞭長莫及的。政府行政力量的直接背景,不僅預示著強烈的壟斷強制性,而且賦予了這類演出的公益性「外殼」。對於觀眾來說,這意味著藝術消費上的「不可選擇性」。這也就是說,無論假唱多麼明顯,觀眾其實都很難通過消費選擇來反制這類行為。
由此可見,打擊和遏制假唱現象,我們所欠缺的不止是「實施細則」這類的枝節性措施,而是一個能祛除壟斷,充分尊重和保障觀眾消費選擇權的文藝演出市場機制。
雖然此次的法規仍有其局限性在,但其懲罰力度的加大,仍是針對此類事件在立法層面的一大進步。它引起的社會輿論也會讓觀眾對於假唱一事更加警惕,提醒我們對悖逆常識的事加以拒絕。
如法國阿爾貝·加繆所說,「我思故我在反抗」。只要我們始終記得,不公平不會變成公平,假唱也不可能達成完美,世界就還不至於太糟。
參考文獻:
1.再迎奧運的.《林妙可:奧運12年後,假唱惡評依舊不絕》. ELLEMEN睿士.2020.3
2.梁靜怡.《中國歌手假唱簡史》. Vista看天下. 2019.2
3.蛙鳴蛇舞.《為了吸引妹子,青蛙競相「假唱」》.物種日曆.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