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梁雯 濟南報導
    2021年第一個工作日,四名中管幹部和一名國企幹部的黨紀政務處分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上被曝光。五人皆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了立案審查調查,其中四人被雙開,一人被開除黨籍並按規定取消其享受待遇。
    這五人分別是:重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青海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經理、北京中合啟元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米抗民。
    五人的職業生涯大多集中於某一領域或某一地區
    從履歷看,五人中,除1957年出生的胡問鳴,其他四人都是60後。五人的職業生涯大多集中於某一領域或某一地區。
    鄧恢林已有10年的政法系統工作經歷,曾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文國棟的職業生涯集中於青海省,從鄉鎮小學老師起步,最終擔任青海省副省長、海西州委書記的職務。
    胡問鳴的職業生涯主要集中於航空和船舶兩大領域。在航空領域,胡問鳴曾參與首架國產三代機的研製,被授予中航總「殲十首飛工程」一等功;在船舶領域,他曾是首艘國產航母山東艦的總指揮。
    駱家駹畢業於江西財經大學會計系,是高級會計師,擔任總會計師的職務已有16年。
    米抗民則長期在中國供銷集團工作,2019年擔任北京中合啟元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妄議中央、權色交易……「老虎」被打源於這些違紀違法行為
    這些曾經在各自領域中被視為佼佼者的幹部,做了哪些違紀違法的事情導致落馬?記者注意到,五名幹部的違紀違法行為有相似性,公款私用、違規收受禮金、貪汙受賄、權色交易等等字眼出現在多個幹部的通報中。從每個幹部自身的違紀違法行為來看,又各不相同。
    鄧恢林是在任上落馬,他也是重慶連續第三個落馬的公安局長。2020年6月14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鄧恢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2021年1月4日對鄧恢林的通報中,提到了鄧恢林「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等問題。
    文國棟是主動投案的一名中管幹部。2020年9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文國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當時,文國棟剛履新青海省副省長職務兩個月。據本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文國棟落馬與「靠煤吃煤」有關係。通報稱,他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搞利益交換,充當非法採煤的「保護傘」,致使祁連山南麓青海境內木裡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整而未治、禁而不絕。
    胡問鳴於2020年5月12日落馬。當時,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胡問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據媒體報導,早在2015年,中央第七巡視組曾對中船集團進行了專項巡視,並指出了集團存在關聯交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胡問鳴表示,將「對腐敗易發領域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在此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中,提到胡問鳴「背離初心,黨性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政績觀扭曲,嚴重偏離企業經營主責主業」「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安排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等問題。
    駱家駹於2020年8月18日落馬。當時,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駱家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此次的通報中,提到了駱家駹「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違規發放大額獎金、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低價處置國有資產,違規幹預、插手工程項目」等問題。
    米抗民於2020年9月11日落馬。當時,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米抗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此次通報中,提到了米抗民「違規使用公款購買白酒、汽油充值卡用於個人消費,違規使用公款進行私人宴請」「擔任公司總經理短短一年多時間內,恣意妄為,頂風違紀,毫無戒懼,快速墮落」等問題。
    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對五人的通報
    重慶市原副市長鄧恢林: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恢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調整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鄧恢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鄧恢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青海省原副省長文國棟:「靠煤吃媒」 充當非法採煤「保護傘」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青海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文國棟喪失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吃煤」,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搞利益交換,充當非法採煤的「保護傘」,致使祁連山南麓青海境內木裡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整而未治、禁而不絕;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並違規收受禮金;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幫助特定關係人打招呼攬工程,搞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非法採煤、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文國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文國棟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青海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原中國船舶重工董事長胡問鳴:偏離主業 違規打高爾夫球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問鳴喪失信仰,背離初心,黨性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政績觀扭曲,嚴重偏離企業經營主責主業;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安排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錄用晉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取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違規購買住房、佔用公車,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安排下屬企業投資股票,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風險;公權私用,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資產重大損失。
    胡問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胡問鳴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糧集團原總會計師駱家駹:低價處置國有資產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駱家駹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幹擾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報銷個人費用;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作錄用方面提供幫助;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違規發放大額獎金、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低價處置國有資產,違規幹預、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巨額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發、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駱家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駱家駹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國供銷集團財務部副經理米抗民:公款買白酒、汽油充值卡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對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經理、北京中合啟元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米抗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米抗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使用公款購買白酒、汽油充值卡用於個人消費,違規使用公款進行私人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夥同他人編造虛假合同,侵吞公款,涉嫌貪汙犯罪。
    米抗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公司主要負責人,使命意識淡薄。擔任公司總經理短短一年多時間內,恣意妄為,頂風違紀,毫無戒懼,快速墮落,其本人主要違紀違法問題發生在黨的十九大以後,是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嚴重敗壞公司風氣,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研究決定,給予米抗民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米抗民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