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向框架應加固,或改成雙向框架,或採有加強樓、屋蓋全面性且另外加設抗震牆、抗震支撐點等抗側力構件的對策。
2)單跨框架不符合鑑定規定時,應在大於框架-抗震牆結構的抗震牆最大間隔且不超24m的間隔內加設抗震牆、翼牆、抗震支撐點等抗側力構件或將對應軸線的單跨框架改成多跨框架。
3)框架柱梁配筋或承載能力不符合鑑定規定時,可選用外包型鋼、擴大橫截面法、粘鋼板或粘碳布等加固方式開展加固。
4)框架柱軸壓比不符合鑑定規定時,可選用擴大橫截面法開展加固。
5)房屋剛度較差、明顯不勻稱或有明顯的扭曲效應時,可贈予混凝土抗震牆或翼牆加固,也可設定支撐點加固。
6)混凝土抗震牆配筋不符合鑑定規定時,可加厚原來牆面或加設端柱、牆體等。
7)樓梯構件不符合鑑定規定時,可選用粘貼鋼板、碳布或擴大橫截面法開展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