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文章中有太多作者有關係嗎?當然是有關係的。無論是發表國內學術論文還是發表國際學術論文,作者的數量都不應該太多。太多的作者會使雜誌質疑文章的學術價值,每個作者的貢獻率也會降低。相應地,如果作者用來評職稱,加分也會減少。雖然現在強調團隊合作,很多文章都是幾個人寫的,但是作者的數量不是無限的,那麼SCI文章的作者有多少是最好的呢?實際上,作者的數量取決於文章的具體情況。一般來說,建議不要超過十個人,如果超過十個人,就太多了。
論文通常分為獨著和合著。獨著論文,光看名字就可知道,是獨自寫作完成的論文,只有一個作者。合著論文,即幾個人一起寫,包括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在論文作者中,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是最重要的,第一作者是論文的主要作者,通訊作者是論文的聯繫人或組織者。有些人寫論文,通常幫助別人把他們的名字寫在自己的論文上,這樣他們就有了第二個作者,第三個作者,等等。
當論文署名進行職稱評定時,第一作者的權重明顯大於第二作者和第三作者,但小於獨著作者。此外,第一作者不同於通訊作者和創造性貢獻,通訊作者通常是論文所屬領域最權威的作者。對於一般單位來說,只要論文發表了,就沒有明確要求是第幾作者。因此,除了第一作者之外的其他名義作者也可以在職稱評定中獲得有效的加分,但加分是不同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第三作者的分數根據他們的位置依次遞減。
目前,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在國內職稱評定中得到認可,尤其是第一作者。許多職稱評審文件明確指出,申請人必須以第一作者的身份發表相應的論文,而SCI論文則更多地關注通訊作者。因此,大家應該注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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