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6在成都召開的防火/耐火門窗幕牆系統技術論壇會議上,有專家認為目前檢驗的耐火窗,絕大多數並非消防產品,不是消防產品,當然也就不是防火窗了。個人也非常認同這個說法。

通常認為,耐火窗是具有一定耐火完整性的建築外窗。概念的提出源自於《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50016-2014的條款。5.5.32條規定:「建築高度大於54米的住宅建築,每戶應有一個房間符合下列規定:1 應靠外牆設置,並應設置可開啟外窗;2 內、外牆體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該房間門宜採用乙級防火門,外窗的完整性不宜低於1.00h。」6.7.7條規定:「除採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築高度不大於24m的公共建築或採用B1級保溫材料建築高度不大於27m的住宅建築外,建築外牆上門、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於0.50h。」

為什麼說耐火窗不是消防產品呢?
1、目前防火門窗類的消防產品有:防火窗、防火門、防火捲簾,都有明確的定義和產品標準,產品和標準都歸口於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築構件耐火性能分技術委員會(第八分技術委員會)。規範中明確說「外窗」或「建築外牆上窗」,而不是「防火窗」或「建築外牆上的防火窗」,明顯區別於其他應用防火窗的相關條款,顯然規範認為該產品不是「防火窗」,而只是建築外窗,顯然也不是消防產品。
2、建築外窗具有自己的性能要求,例如:抗風壓性能、氣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溫性能、隔聲性能、採光性能等,而防火窗標準只對其中的抗風壓性能、氣密性能做了規定,顯然按防火窗標準《防火窗》GB16809-2008進行檢測的防火窗並不能用於建築外窗。 因此,耐火窗不是防火窗。
3、 以鋁合金耐火窗為例,鋁合金耐火窗應符合《鋁合金門窗》GB/T 8478-2008的相關要求,即使是普通型的鋁合金建築外窗也要滿足抗風壓性能、水密性能、氣密性能、啟閉力和反覆啟閉性能(1萬次)。而《防火窗》GB16809-2008隻要求了抗風壓性能、氣密性能,反覆啟閉性能也只要求100次而已,因此鋁合金非隔熱防火窗與鋁合金外窗的要求也相距甚遠。

因此,耐火窗首先要滿足建築外窗的相關要求,不同材質的窗,也有相應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然後再滿足耐火完整性要求。那麼,耐火窗耐火性能如何檢測?
耐火完整性檢測可以依據 《防火窗》GB 16809-2008或《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 12513-2006進行。理由如下: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50016-2014條文說明中(第301頁和第329頁)要求:本條規定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窗,其耐火性能可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 12513-2006對非隔熱性鑲玻璃構件的試驗方法和判定標準進行測定。而《防火窗》GB 16809-2008中防火窗的耐火性能試驗方法和判定標準也直接引用了《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 12513-2006的相應條款,所以兩個標準都可以使用。

綜上所述,耐火窗是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建築外窗,防火窗不能代替耐火窗,只滿足防火窗標準的窗也不能用做建築外窗。因此,耐火窗不是防火窗,不是消防產品,當然也沒有必要做消防產品流向信息登記或施加S籤。
以上純屬個人理解,請勿以此指導生產和驗收,歡迎探討。